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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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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機油大盤商
你的例子對了 但後面問題錯了 實際情況是
你們兩個以前有沒有論及婚嫁?(王家有沒有參加都更會議)
論及婚嫁的過程有沒有談到大小聘要多少?(王家有沒有跟建商談到錢)
是不是因為聘金談不攏所以不嫁?

如果要把交往拿來比喻 應該是說 王家跟建商在拆屋之前 有沒有面對面談過

你夠了沒有呀..
換了篇幅還要繼續爭文林怨......
前面不知道誰還在講沒要爭什麼...
說真的..竟然能坳到這種境界..
照你的邏輯..
如果有某個賣機油的業務員,
挨家挨戶去按別人門鈴問:『你家有要買機油嗎』?
即使最後明確的表示『不要買』。
但是
屋主如果出面(面對面會談了)
屋主如果聽到業務講到任何金錢數字(談到錢了)
如果那業務員白爛一點...不就表示一定要買了??
只能說你整個社會邏輯都錯亂掉了..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此文章於 2012-07-19 01:24 PM 被 EAC212 編輯.
舊 2012-07-19, 01:21 PM #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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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nousde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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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機油大盤商
你的例子對了 但後面問題錯了 實際情況是
你們兩個以前有沒有論及婚嫁?(王家有沒有參加都更會議)
論及婚嫁的過程有沒有談到大小聘要多少?(王家有沒有跟建商談到錢)
是不是因為聘金談不攏所以不嫁?

如果要把交往拿來比喻 應該是說 王家跟建商在拆屋之前 有沒有面對面談過

1.很早之前早就說過,都更委員會主辦的公聽會沒有法律效果
去參加不參加都沒有影響,非去不可?去了就不能反悔?
你把法條找出來看,有的話我承認眼殘,沒有的話你跟所有陪你練蕭話的人道歉

2.所以大聘小聘談不攏的狀況下,女生說不嫁了
男生還是可以強娶?不嫁是女生的錯?談不攏不爽嫁還不行?
你是哪一國的土匪要娶押寨夫人?

整個文林苑案件的核心,就是法律條文設計背後的法律效果及其影響。
其他什麼個人背景條件皆不是重點。
 

此文章於 2012-07-19 01:33 PM 被 ruinousdeity 編輯.
舊 2012-07-19, 01:27 PM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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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nousde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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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機油大盤商
你後面這段 我沒有辦法反駁 確實 我講的正義跟路邊的樹葉沒兩樣
但 一葉知秋 一葉終究是一葉 但如果有人因為一片葉子而能知秋~~
我的目的也算達到了~~


說到郭元益 這就是有去現場看熱鬧的好處~~
你去現場看看 看看牆上的簡介 你就知道建商為什麼不去吃那塊地~~
不然 大家去googlemap看一下那塊地或是上郭元益的網站看一下~~
我就先賣關子 看你自己發現到什麼點

"難道他們有錢有權有勢了,基本的財產權就不應該被眾人重視"
哈 感謝你了 我在中途之家談文林苑的目的 總算是達到了
可惜你寫的是財產權 如果寫居住權那就完美了!!!

對了 站上網友熱烈討論 那個是文林苑的王家人 還是大家都跟我一樣事不關己

如果這是你的意旨,這麼說好了,
站上所有鄉民來投票表決,機油你家的所有財產動產不動產
全部拿出來看是要捐給站長還是平分給所有或部分鄉民
而且你沒資格含扣,同意不同意都不影響結果
因為PCDVD上比你窮比你弱勢的鄉民大有人在
我舉雙手贊成唷....你應該沒問題吧?
這個方案是從你認可的價值觀衍生出來的
畢竟你這麼堅持那套理論應該會樂見其成不是?
舊 2012-07-19, 01:39 PM #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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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ker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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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6
引用:
作者機油大盤商
那本來就是他們應得的呀~~這我也理解~~

我就說 如果我是王家 我也會這樣跟建商對幹~~

比較讓我反感的 是他們不應該在媒體前 表面出一副相當弱勢的樣子

然後大家就好像覺得他們是絕對的弱勢 然後打著土地正義 居住正義的大旗四處訴弱~~

"沒有談到都更" 跟 "都更談不攏"是兩碼事~~

那到底王家是沒有談 還是談不攏 我比較在意的是這個~~

如果有人跟我保證 王家沒有跟建商談都更 沒有跟建商談到錢 然後房子就被拆了 那就是我的錯 我願意為我的言談以及對王家的道歉

那如果 王家不是如報導的一樣呢

這個問題 這邊的網友沒有一個能回答我 然後老是說我無限迴圈 老是貼標籤 說真的 我非常不服氣 我不想打擾王家 但是 我真的希望有人能幫我引薦 我想親自問問他們

我的出發點 就是希望大家別只是看表面 表面正義多的是

這世界上比王家更悲慘的正義怎麼不去伸張
...


強勢弱勢是相對的,大如新光集團,遇到大陸流氓,還不是夾著尾巴逃回來,難道因為
新光集團頗具規模,就不能上媒體訴苦嗎? 你的邏輯根本就有問題。

文林苑一事,跟王家有沒有談條件,是不是弱勢無關,重點是建商權力不能無限上綱,
任意圈地販售,強迫地主賣地。
舊 2012-07-19, 01:59 PM #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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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nousde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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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Quaker2002
強勢弱勢是相對的,大如新光集團,遇到大陸流氓,還不是夾著尾巴逃回來,難道因為
新光集團頗具規模,就不能上媒體訴苦嗎? 你的邏輯根本就有問題。

文林苑一事,跟王家有沒有談條件,是不是弱勢無關,重點是建商權力不能無限上綱,
任意圈地販售,強迫地主賣地。

依照他的邏輯,我們就把機油的財產拿出來大家分一分
反正他不是"絕對弱勢",他一定舉雙手贊成的嘛
打給供賀姆賀?!!!!
舊 2012-07-19, 02:05 PM #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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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ker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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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6
引用:
作者機油大盤商
你的例子對了 但後面問題錯了 實際情況是
你們兩個以前有沒有論及婚嫁?(王家有沒有參加都更會議)
論及婚嫁的過程有沒有談到大小聘要多少?(王家有沒有跟建商談到錢)
是不是因為聘金談不攏所以不嫁?

如果要把交往拿來比喻 應該是說 王家跟建商在拆屋之前 有沒有面對面談過


就算照你所言,兩者有論及婚嫁,只要女方在最後一刻反悔,一樣不能逼婚。

你的想法與邏輯真的很有問題,怎麼會認為只要有談到錢,就可以強娶呢? 這大概是封建朝代
才會有的理論。
舊 2012-07-19, 02:05 PM #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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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291
引用:
作者ruinousdeity
依照他的邏輯,我們就把機油的財產拿出來大家分一分
反正他不是"絕對弱勢",他一定舉雙手贊成的嘛
打給供賀姆賀?!!!!

分分看啊...
我想看看台灣的大盤商有多少身價
唬爛的機率大些...
舊 2012-07-19, 02:07 PM #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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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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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追尋北國之春、尋覓國境之南
文章: 489
引用:
作者ruinousdeity
如果這是你的意旨,這麼說好了,
站上所有鄉民來投票表決,機油你家的所有財產動產不動產
全部拿出來看是要捐給站長還是平分給所有或部分鄉民
而且你沒資格含扣,同意不同意都不影響結果
因為PCDVD上比你窮比你弱勢的鄉民大有人在
我舉雙手贊成唷....你應該沒問題吧?
這個方案是從你認可的價值觀衍生出來的
畢竟你這麼堅持那套理論應該會樂見其成不是?


嗯~~
+1
賣機油給我的感覺就是這樣
只要多數的眾人就可以決定他家財產的歸屬
賣機油的無權反對眾人決定
他不需憲法'法律的基本保障
__________________
國小的門面又改了
漂亮的兩層紅磚建築早已灰飛湮滅
大門對面的滷肉飯攤販
如今已轉型成鬍鬚張連鎖店總店

國中的舊址面目全非
改成醜陋的柏油停車場,只剩老樹在嗚咽
2005.06
醜陋的柏油停車場正拆除,老樹已無法嗚咽
2006.09
廣 告已經出現,台北新地標--京站
2011.07.04
我在君品17樓吃小外甥女的雙滿月酒
國中新校址在舊市府後方

舊市府改成當代藝術館
我還是懷念20元的市府員工午餐
怎麼全變
我的青春
我的記憶
台北還是我的 【 家 】 嗎????

此文章於 2012-07-19 02:14 PM 被 黑禾 編輯.
舊 2012-07-19, 02:09 PM #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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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Quaker2002
就算照你所言,兩者有論及婚嫁,只要女方在最後一刻反悔,一樣不能逼婚。

你的想法與邏輯真的很有問題,怎麼會認為只要有談到錢,就可以強娶呢? 這大概是封建朝代
才會有的理論。

其實如果拿嫁娶來做比喻的話
事情已經發展到男方聚眾強上女方(建商強拆王家)
男方還怪小孩生不出來是女方的錯(建商、住戶認為房子拖到現在蓋不起來,是王家的問題)
機油還認為女方家裡是不是員外、有沒有跟土匪談條件才是重點
舊 2012-07-19, 02:11 PM #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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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wpolo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1
文章: 21
從錦安里一路歪到文林苑
兩件毫無關係的事竟然還能張飛打岳飛
這會不會有些扯遠了點??
錦安里爭議已結束
各位,就讓這帖結束如何?
舊 2012-07-19, 02:16 PM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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