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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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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種常識大家都有吧 如果這位婦人騎在板車後面一點的話 我相信她一定會停的老遠的 問題是當下 不停的話會被車頭撞 一停又馬上被後輪碾 應該只剩跟著右轉才能閃得掉吧 引用:
有人在爭路權嗎? 不過就事論事而已 ![]() 只是每次搞到汽、機族對立 也真是不簡單 ![]() 引用:
我相信這位婦人在 60 歲以前一定都全身而退 不然怎能活到 60 不曉得鄉民們 60 歲之後還能有幾位閃得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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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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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
原來黨主席這些訴求,不是要爭路權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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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0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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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章於 2011-05-09 07:56 PM 被 TRG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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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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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還有別位嗎?<別的例子嗎?> 取締機車道臨停都做不到的政府,還妄想跟他們要啥路權?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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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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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新聞提及事件是聯結車的錯.
普遍見到的是直行車不會去禮讓右轉車即使已經打了好幾秒的方向燈. 說真的, 還是別說了, 事情發生再說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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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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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只說,有人在爭路權嗎?,這位黨主席不就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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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ug 2000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1,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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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有一條叫應注意而未注意
這條大家都忽視了 不過出事時也很麻煩就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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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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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小建大是黨主席,當然置入性行銷囉 不過 小建大那【先保障機車三個完整車道】的理念其實反而像我在 164 樓看到的國家那樣 http://forum.pcdvd.com.tw/showpost....5&postcount=164 結果就是大家都沒有固定的路權了,靠的就是禮讓與小心、耐心 缺點是都市整體交通會變得非常非常的塞~~~ 所以我想,我們台灣的生活步調以及用路人的脾氣與耐心 應該是不太適合 ![]() ![]() ![]() ![]() 此文章於 2011-05-09 08:51 PM 被 << andy1106 >>.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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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0
文章: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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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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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並不會的,反而更好... 1. 最外側的混和車道,由於定義不明確+長期被臨停車輛佔用,還有坑洞的道路環境&巷口衝出的車子行人、突然開車門的路邊停車駕駛等等... 早已經非機車可以正常&安全直線行駛的車道了。 現有警力下根本無法取締, 且現在只要取締就被關切說跟民眾搶錢等等... 變成有點放任... 再加上最外車道定義本來就是給臨停、右轉、慢車使用為主。 2. 所以回歸原本定義,讓直行的汽機車回歸常軌行駛中間車道。遇到很多狀況, 還比較有機會閃躲... 3. 第三車道若為內側, 則為機車超車或左轉之用, 回歸汽車&機車同樣駕駛觀念,才是正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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