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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3000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1
文章: 29
廁所當時為何有他的****
看來現在到公共廁所也變成自摸集散地了 這些人得小心善後
     
      
舊 2011-01-30, 09:14 AM #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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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3000離線中  
smic
Power Member
 
smic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615
引用:
作者xxxxxxtsai
一個國家二種司法制度
該廢的是軍法單位,不是死刑

引用:
作者藍色&憂鬱
2010/05/14 22:13

http://www.nownews.com/2010/05/14/91-2603335.htm
早年負責情報蒐集的空軍反情報隊,並不具有軍事警察權,但空軍總部卻把他們當成查辦內部重大案件的主力,還指派他們赴調查局接受測謊訓練;由於他們一出馬,幾乎是無案不破

柯仲慶就越講越氣憤,「非常的遺憾,也非常的難過,我不知道要怎麼講、怎麼做,才能讓我們這些曾經為國家辛苦工作的人,心裡面平復。 」他還強調,禍延子孫的事誰敢做。

很明顯就是為什麼是空軍查案 不是由憲調處
上校應該有終生奉了 不幹也沒差了

依我看
該廢的是政戰跟保防系統啦
軍中政戰制度給政戰保防權限太大
什麼大大小小事都能插一手
搞到軍中上上下下每個人對政戰人員敢怒不敢言
 
舊 2011-01-30, 09:41 AM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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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ic離線中  
201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322
引用:
作者smic
依我看
該廢的是政戰跟保防系統啦
軍中政戰制度給政戰保防權限太大
什麼大大小小事都能插一手
搞到軍中上上下下每個人對政戰人員敢怒不敢言


這是不會改的 , 有政戰跟保防才能掌控部隊.
舊 2011-01-30, 09:51 AM #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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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離線中  
跳海人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3
媽呀~我只不過在127F說讚成廢除監獄而已

就要被遣責了啦......

廢死的人不是說要保障人權的嗎??

怎麼我只是留個廢除監獄的留言而已,就連最基的人權-言論自由都要被遣責了呀




誰能給我一個抱抱

舊 2011-01-30, 09:52 AM #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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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海人離線中  
hsinyic2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742
引用:
作者跳海人
媽呀~我只不過在127F說讚成廢除監獄而已

就要被遣責了啦......

廢死的人不是說要保障人權的嗎??

怎麼我只是留個廢除監獄的留言而已,就連最基的人權-言論自由都要被遣責了呀




誰能給我一個抱抱



只要你成為死刑犯
要幾個抱抱廢死聯盟都會給你的啦
舊 2011-01-30, 09:54 AM #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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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inyic2離線中  
養樂多優酪乳
Senior Member
 
養樂多優酪乳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277
引用:
作者三隻虎#
人都已經成為飄哥了

拿一億也無濟於事


投胎現在也是國中生了~~唉
舊 2011-01-30, 10:14 AM #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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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樂多優酪乳離線中  
walkunder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2
文章: 113
A: 我們要確保100%的人權!這樣的事不要再發生
B: 為了確保正義公理得以伸張,我們接受萬中出一的江案!讓受害者家屬能得慰藉,受害者得以安寧.

我們每個人都不想當江國慶,也不想當案件中受害的一方.但很難的是,人在做的事,永遠不會有100%正確的時候.
舊 2011-01-30, 11:05 AM #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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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lkunder離線中  
not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1,748
引用:
作者walkunder
A: 我們要確保100%的人權!這樣的事不要再發生
B: 為了確保正義公理得以伸張,我們接受萬中出一的江案!讓受害者家屬能得慰藉,受害者得以安寧.

我們每個人都不想當江國慶,也不想當案件中受害的一方.但很難的是,人在做的事,永遠不會有100%正確的時候.

所以那些在判案的法官大德
在蒐證的鑑識警察人員
真的得好好想想
自己的作為會不會有問題
這不是修車車壞了大不了換一台就好了
人不在了被幹掉了再多少錢也贖不回來
所以為官者不可不慎
舊 2011-01-30, 11:08 AM #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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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e離線中  
all4one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0
文章: 595
引用:
作者iDemon
對於冤獄造成的死刑

當作沒看到的行為…對我來說也同樣噁心


我認為是"更"噁心

二分法才是最大的罪過
當制度有問題, 讓無罪的人被槍決, 有罪的人不槍決, 我們該思考的是制度如何修改, 不要讓支持速審速決的人被說是亂殺, 反對誤殺的人能得到公平完善的審判制度

看看網上的回應就知道, 這個社會就是如此二分法, 支持死刑和廢死, 這是江國慶事件的重點嗎? 江是否得到公開公平的審判? 案件的證據是否完全吻合無疑慮? 這些答案都是否, 一個充滿疑問的判決, 怎麼可以迅速槍決嫌疑犯來結案?

台灣一年有多少被判決死刑的人? 其中有多少備受抨擊, 少之又少吧, 為何總有人面對有疑慮的審判可以支持速審速決? 對於別人的發聲就抹黑為廢死? 因為寃案不會發生在自己頭上?

此文章於 2011-01-30 11:41 AM 被 all4one 編輯.
舊 2011-01-30, 11:38 AM #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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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4one離線中  
teras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97
《觀察筆記》草菅人命
自由時報╱自由時報 2011-01-30 06:02

槍響前,他還喊著:「我沒有殺人!」

聲音迴盪時空不去,十五年來幽幽微微若隱乍現,如游絲般牽動不了任何事態變化,人世間一直喃喃著冤枉啊!

如塵土的生命,朝露般的短暫,消逝的過程輕煙一縷,連哀怨,連個告別都來不及。

多麼草率的一次偵查,又是何其粗糙的審判!

草菅人命。這四個字只能為冤案下註解,無能解釋的是,人權怎麼從未曾在偵查、審判中彰顯?縱然是軍方,軍檢與軍法官俱皆知法,了解法律以保障人權為先,為捍衛,不論階級高低,不管壓力巨大,都必須勇敢挺身以對,是職責。

但是,江國慶冤案看不到職責發揮,只聽到呻吟與無助哀號,在昭雪後的每個寂靜深夜撞擊人心。

沉悶的痛,無以宣洩的悲,小兵、弱勢家庭,社會的底層,軍中的底層,像伏流水一樣在公義之外、強權之外,無言地承受著不公不義。

這就是司法?平等是什麼?江案的長官、軍事檢察官、各級軍事法院法官們,聞夜半敲門不驚?午夜夢迴枕側竟無愧悔之淚?

這一干人等該追回的不只破案獎章、退休金,更該以殺人罪法辦,以儆罔顧人權、輕忽生命平等之效尤。

「我沒有殺人」,春雷炸開黑暗!(記者黃明裕)
舊 2011-01-30, 12:03 PM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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