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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ooky_mulder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34
引用:
作者FlyNews
管他多數少數,只要對自己的時速表準確度沒把握,就最好不要開內側車道!

不敢以最高速限開內側車道的人,就不要開,只要當大多數普通龜一族開中線就好了!
把內側車道當做普通龜車用的超車道即可! 也沒人逼著你一直開在內線!

現在GPS這麼普遍,定速後的平均時速又相當準,校正一下時速表也花不到一分鐘。

但普通龜一族,不要笨到把時速表已校正過,且以最高速限行駛的合法快車當做"佔用"你的超車道。
這種行駛內側車道的合法快車,才是有使用內側車道的最高優先權!


那 GPS 有經過中央標準局檢驗認證嗎?沒有經過標準局檢驗認證的 GPS ,怎麼知道相當準是多準,跟警察的測速器的誤差又是多少?

所以就是在中線道車流量流暢的狀況下,不要長時間去佔用內側超車道,要開最高速限中線到也可以開最高速限啊,我經常在車流量順暢情況下,都可以在中線道開到表數是最高速限,何必跑道內側超車道上呢。
     
      
舊 2009-08-28, 11:56 PM #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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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ooky_mulder離線中  
spooky_mulder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34
引用:
作者bbbwww
真有趣, 車上的時速表會有誤差, 為何GPS就不會有誤差, 只要是人造的儀器都會有誤差, 當大家都有GPS時, 那不又回到原點, 前後車的表速基礎還是不可能完全一至, 認為後車超速, 說不定後車的GPS顯示沒超速, 開車, 有人比你快, 環境允許的話就讓他超, 維持順暢和安全, 自己不超速就好, 管對方超不超速??那不是自己的責任, 抓不抓還是交警說了算..


+1

這就是我的意思。
 
舊 2009-08-29, 12:07 AM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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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ooky_mulder離線中  
spooky_mulder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34
引用:
作者FlyNews
內側車道以最高速限行駛後,就不得再超車,因為一超車就會違規超速!一違規就沒有合法路權了!

你又扯到快樂表的表速! 測速照相會管你的快樂表嗎? 法規會管你的快樂表嗎?

我看你可能是有點...... 網路上什麼人都有,懶得跟你扯了!


首先不管有沒有經過 GPS 校正,駕駛人都無法確定後方欲超車的車輛是否有超速,也沒有權利認定後車超速,也就沒有立場”側車道以最高速限行駛後,就不得再超車,因為一超車就會違規超速!一違規就沒有合法路權了”。

有沒有超速是以執法單位的測速設備為準。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101 條

汽車超車及讓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三、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但不得連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允讓。
四、前行車駕駛人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時,如車前路況無障礙,應即減速靠邊或表示允讓,並注意後行車超越時之行駛狀況。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 8 條

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所以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超車道時,遇後車表示要超車,在可以讓卻不讓的狀況下,就已經是堵塞行車之狀況”,所以前車有義務在可以讓出車道的狀況下讓出車道。
舊 2009-08-29, 12:21 AM #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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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ooky_mulder離線中  
chung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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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129
今天的新聞開.......內側車道要小心了
http://tw.info.search.yahoo.com/sea...f-8&p=%E7%B4%99
超重超速又違規行駛(大貨車禁駛內側車道)
這種人應該要多關幾年...
__________________
活在當下
舊 2009-08-29, 02:28 AM #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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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ng221離線中  
yuchieh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33
如果是我開,才不管後面呢,開到100,後面閃燈,不理之後,自然會自行右側超車
有時可能前方有車較慢,有時右側也有車呀,不過100是慢了些啦
舊 2009-08-29, 03:05 AM #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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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chieh離線中  
Fly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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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0
文章: 2,260
引用:
作者spooky_mulder
首先不管有沒有經過 GPS 校正,駕駛人都無法確定後方欲超車的車輛是否有超速,也沒有權利認定後車超速,也就沒有立場”側車道以最高速限行駛後,就不得再超車,因為一超車就會違規超速!一違規就沒有合法路權了”。

有沒有超速是以執法單位的測速設備為準。

還給你:
首先不管有沒有經過 GPS 校正,駕駛人都無法確定前方欲被超越的車輛是否以最高速限行駛,也沒有權利認定前車龜速,也就沒有立場”要求內側車道前方車讓道”。

有沒有龜速是以執法單位的測速設備為準。

駕駛人只要是依法規的速限和交通規則,在內側車道以最速限行駛,不要超速也不要龜速,管好自己時速就行了!
舊 2009-08-29, 09:25 AM #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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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0
文章: 2,260
引用:
作者spooky_mulder
這時候 95這台車在 110這台車表示要超車的時候,在可以讓出車道的狀況下,就有義務讓出超車道,因為這時候變成是 110這一台要超越 95這一台,所以 110這一台有優先權。 95超車這一台跟 80這一台不在同一車道,所以沒什麼優先權不優先權的問題。
不是我認知錯誤才解釋不通,是你的問題沒有寫清楚。

因為你到現在還是搞不懂什麼叫「超車道」嘛!

內側車道是只能以最高速限行駛的「快車道」,不能再超速,也不能超車,也不能龜速,也沒有左邊的「超車道」可以超車!

因此,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列出的第五項的狀況就不會發生。
在內側車道的快車不能也不用顯示右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

前一篇你只列出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101條的三、四項,但沒列出第五項

三、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但
不得連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允讓。
四、前行車駕駛人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時,如車前
路況無障礙,應即減速靠邊或表示允讓,並注意後行車超越時之行駛
狀況。
五、前行車減速靠邊或以手勢或亮右方向燈表示允讓後,後行車始得超越
。超越時應顯示左方向燈並於前車左側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間隔超過,
行至安全距離後,再顯示右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

此文章於 2009-08-29 09:49 AM 被 FlyNews 編輯.
舊 2009-08-29, 09:48 AM #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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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閒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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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雲深不知處~只在此山中
文章: 236
引用:
作者straycat7204
內側車道
為超車道
樓主走國一還國三?哪一段沒標示?
別說你沒駕照!


因為白目所以看不到!
所以會做腦殘的事!
舊 2009-08-29, 12:56 PM #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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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閒散散離線中  
BigDora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38
引用:
作者無辜
奇怪了?

速限100不是不能超過嗎?

以前在國內 我也是以最高速限 100在開內線

有甚麼不對嗎?

所以 內線 是合法違規車道嗎? 內線超速不會罰錢嗎?

我就是被罰怕的 所以不敢超速 不超速不對嗎? 不想辛辛苦苦賺的錢 無端被罰 不行嗎?

超速很屌嗎? 繳罰款很帥嗎?

像我這裡 因為警察不抓

所以 常常 160 170還被閃燈 因為知道不抓 只有鼻子摸摸 讓路


你的100是自以為是的100, 還是真正的100?
__________________
以彼之道, 還治彼身.
舊 2009-08-29, 02:19 PM #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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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Dora離線中  
BigDora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38
引用:
作者jshj0314
撇開速度問題,我只覺得如果覺得前車慢,就對別人車閃大燈非常不好,這樣容易讓人眼睛看不清楚,或者讓人更緊張,反而造成危險,如果發生意外,可能也不是一台車的意外,而是連環車禍,這樣子不是造成公共危險嗎?所以,嫌別人慢者,自己想辦法超車就好了,切勿隨意閃大燈。這篇以上有的人發表的言論,論及閃別人大燈者,我就非常不以為然。

還有,更有些人更惡劣的,例如跟車跟很近,超車後再煞車等等,都是沒品的人。自以為自己開車技術很好的人,最容易發生車禍,自己出事還會連累別人。

另外,愛一直變換車道(超車)的人,他其實是在佔用別人的安全車距,看似沒什麼,但已侵犯別人的路權,萬一前面發生狀況,就來不及煞車,大家撞成一團了。正所謂害人害己。我本身開車也不慢,但我都在速限左右1∼3公里(可能有人覺得慢了吧),但我常看到很多人開車的習慣就是跟很近,就算沒塞車,也跟很近,...


被後車閃大燈就會看不清楚, 會緊張, 那只能說你不適合開車, 現行考照制度, 讓一堆阿貓阿狗也能上路.

有駕照, 表示你有上路的權利, 不代表你會開車, 也不代表你開車開得好.

既然超不起速, 由警察來認定, 那麼你只要遵守好開車的基本道德就好, 慢車讓快車這樣有什麼不對?
__________________
以彼之道, 還治彼身.
舊 2009-08-29, 02:30 PM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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