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38
					
				 
				 | 
	
	
		
		
		
									  
 要是死的是權貴的小孩,我看一定今年快速修法送去槍斃  
				
		
  什麼廢死,虛偽的世界,噁心至極,人權不是給畜牲用的 ![]() 此文章於 2016-03-28 11:15 PM 被 seraphim.z 編輯.  | 
|||||||
| 
      
				 | 
| 
			
			
			
			 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3,372
					
				 
				 | 
	
	
		
		
		
									  
		
		  支持 死刑。簽到一下。太狠了吧 ![]() 
				__________________ 
		
		
		
		
	
	無良行政機關 新北市衛生局 ![]() 新海橋下那棟。交通不方便耶   Ghost island = 呆丸 Welcome to Taiwan! ![]()  
			 |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 
	
	
		
		
		
									  
		
		 https://zh.wikipedia.org/wiki/蝙蝠俠 
				
		
		
		
		
		
		
		
			"1960年代末,電視劇《蝙蝠俠》結束後人氣停格了多年。後來,各創作者努力將他原始的黑暗風格找回,最終在法蘭克·米勒的1986年漫畫《蝙蝠俠:黑暗騎士歸來》、阿蘭·摩爾的《蝙蝠俠:致命玩笑》才幫助了華納兄弟再度將真人電影持續下去[6]。" "蝙蝠俠在一推出是一個極為受歡迎的角色,後來並有屬於自己的同名漫畫系列。隨著時間的演進,對蝙蝠俠這個角色的各種不同詮釋也紛紛出現。1986年法蘭克·米勒的短篇漫畫集《蝙蝠俠:黑暗騎士歸來》與1989年的蝙蝠俠電影的成功,讓蝙蝠俠回到了他原本灰暗的風格。" "蝙蝠俠早期鐵血硬漢的描繪在1940年偵探漫畫38期中因蝙蝠俠的小男孩助手羅賓的出現而開始軟化。羅賓是因為芬格的建議而設計出來的,他認為蝙蝠俠需要一個類似福爾摩斯小說中華森的角色讓他可以對談。雖然凱恩比較喜愛獨行的蝙蝠俠,但是羅賓的出現讓漫畫銷售量幾乎成長了兩倍,連帶的引領了漫畫人物「少年助手」的風潮。蝙蝠俠第一期值得注意的不只是介紹了兩個蝙蝠俠最揮之不去的反派對手小丑與貓女,另一個重點是蝙蝠俠開槍殺死了一個怪物巨人。此一故事讓編輯惠特尼·愛斯伍發布了編輯命令禁止蝙蝠俠再殺人或使用槍枝。"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Alantic Ocean 
				
				
					文章: 81
					
				 
				 | 
	
	
		
		
		
									  
		
		 引用: 
	
 據誰說啊…群眾有甚麼問題呢? 我可能也有這些問題, 想瞭解一下…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106
					
				 
				 | 
	
	
		
		
		
									  
		
		 怪人真的很多 
				
		
		
		
		
		
		
		
			剛看新聞 報完內湖殺小孩案之後 北捷一個擋門男勸不聽被北捷人員硬拖出車廂 然後下一則 一男子看電影還沒開演硬要闖 
				__________________ 
		
		
		
		
	
	 
			 | 
| 
      
				 | 
|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5 
					文章: 1
					
				 
				 | 
	
	
		
		
		
									  
		
		 奇怪? 鄭捷不是判死刑了嗎? 
				
		
		
		
		
		
		
		
		
	
	有法有判阿,怎麼這麼多人戰意無窮, 整件事情才開始在還沒開始宣判之前就跳出來反廢死?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1,766
					
				 
				 | 
	
	
		
		
		
									  
		
		 這種大概就是吸毒吸到腦子已經壞掉了 
				
		
		
		
		
		
		
		
			鄭捷以來,這隻是最可怕的 之前的那幾個是砍剌,這隻還能把頭砍掉= = 就算isis那種組織,要練一個能割頭的也是要一段時間 何況一個小女孩..... 他X的太誇張了 前面的網友說得有理 人權不是給畜牲用的 
				__________________ 
		
		
		
		
	
	Ark-Baroque-Yield-Sacrifice-StarDust Elis的肖像,少年Abyss尋找的女孩 為愛打開冥府大門,揭開無限輪迴的少女 "那個女孩,是我尋找的Elis嗎?"假面男如此說著 最後認清真相的少女EL,夢想與現實的交會點 第四地平線,那個樂園的名字是"ELYSION"或是"ABYSS" ===================== Dropbox推廣連結 http://db.tt/ZD1hTLkG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593
					
				 
				 | 
	
	
		
		
		
									  
		
		 歐洲人主張廢死,可是看他們對付恐怖攻擊還不是飛機炸彈致人於死地(說一套做一套),可以努力減少冤獄,但濫殺無辜可以不用死刑就真的沒天理了,廢死每次都說可教化不需死刑,但從來沒有將罪犯帶回自己家裡好好的教化(我想這些廢死聯盟自己怕都怕死了)  
				
		
		
		
		
		
		
		
		
	
	![]()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 
	
	
		
		
		
									  
		
		 http://baike.baidu.com/subview/40218/8905034.htm 
				
		
		
		
		
		
		
		
			1939-1949 第一個蝙蝠俠故事發表於《偵探漫畫》27期(1939.05)。編劇比爾·芬格表示“蝙蝠俠最初的編劇方向是打擊犯罪的硬漢小說風格。”這可以由蝙蝠俠在傷害或殺死罪犯時的毫不留情以及不在意使用槍支等處看出端倪。蝙蝠俠漫畫一推出便極為轟動,《偵探漫畫》的銷售量急速攀升,因此從1940年起蝙蝠俠開始有專屬於自己的同名漫畫。 https://translate.google.com.tw/tra...5B1&prev=search "1970年代末,蝙蝠俠的受歡迎程度逐漸消退[11] 。 哥倫比亞廣播公司有興趣製作一部「蝙蝠俠在外太空」的電影。 製片人麥可·烏斯蘭 和班傑明·梅尼克(Benjamin Melniker)於1979年4月從DC漫畫購買了蝙蝠俠的電影版權。 烏斯蘭希望可以「拍出無法超越的、黑暗的、嚴肅版本的蝙蝠俠,就像鮑勃·凱恩和比爾·芬格 1939年所設想的那樣。一隻屬於夜晚的生物,在陰影之下跟蹤犯罪分子」 [11] "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此文章於 2016-03-29 12:00 AM 被 Crazynut 編輯.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台中市 
				
				
					文章: 150
					
				 
				 | 
	
	
		
		
		
									  
		
		 廢死團體有一個理由是怕造成江國慶一樣的冤案, 
				
		
		
		
		
		
		
		
		
	
	像本案例是在家屬面前當街行凶,還有什麼冤的, 要廢死我也贊成啊!把凶手四肢斬掉,牙齒打光,丟去糞池中 餓了吃屎,渴了喝尿,一段時間還要打撈上來檢查生命跡象 沒事再丟回去,讓他活的長長久久的,讓我們建立一個沒有死刑的美好社會..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