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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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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對啦... 你覺得重要的事就是重要 別人覺得重要的事就是B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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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可魯的故鄉
文章: 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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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野放中...
文章: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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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先在FB上看到別人的轉貼。
當時略略看了一下,覺得似乎有點道理。 但是隱隱覺得不太對。 ![]() 我想,這位團長應該是覺得這社會對ma小姐太殘酷了, 她想要幫她出聲吧?問題是..她拉錯了... 傷人、說謊、看不到誠意跟演藝圈、節目收視率有關係嗎? 當然,這事件到後面,我又看到了媒體的嗜血。 如果只是一般的接頭毆人事件, 新聞報導了,發現沒多少鄉民感興趣, 我想應該就會馬上沉下去,不會像這事一樣, 一星期了,時時是頭條...我比較關心環境(要生活)跟經濟(顧肚子)問題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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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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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0 您的住址: 紐開普市
文章: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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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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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鄉民對王建民是不是也有責任,一來一往剛好抵銷?這是就不用提了。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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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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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抓到幕後黑手囉,就是你沒看才讓她墮落!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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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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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錯 在加上長久以來 民眾對於警察的漠不關心,檢察的疏失, 法官的恐龍判決 還有整體系統的低效率 已有長期的不滿 積怨已久 正要看看這個例子是否能夠確確實實 展現其公權力 保護民眾的安全 還是會屈服於來自演藝圈及黑道後方的壓力 我想這個案件 大家對 誰施暴 造成的傷害如何 都有清楚的了解 我想大家期待的是一個有司法正義的法治系統 而不是一個處處被動散漫的警察系統 一有事就要求兩方搓湯員的法院系統 這樣那個社會惡霸還會擔心犯案被抓?反正十次有7次抓不到 一次證據不足一次無法可辦 能夠定罪的最後一次也被要求法院要求和解緩刑結案 大家正要看看是否這系統如鄉民所說的無用腐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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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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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以後如果MA幫有機會再上通告, 多了一個新的話題: 我在監獄的日子!
以下轉述自某位網友的發言: MA媽曾說, 希望大家原諒她云云....今天我女兒遇到這個劫, 她是在劫難逃. 某位網友回應. 今天你出門被車撞叫在劫難逃, 路上被雷劈叫在劫難逃. 林姓司機為了討生活被妳打到差點丟了性命叫在劫難逃. 妳女兒不叫在劫難逃, 她那叫 因果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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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最懷念的蛋餅... ![]() ![]() ![]() ![]() ![]() ![]() http://forum.pcdvd.com.tw/showthread.php?t=502572 真開心!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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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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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請問 我看露奶 犯法了? 還是他露奶犯法了? 看他講蠢話犯法了? 還是他講蠢話就是犯法? 節目素質差? 跟行為犯法有啥關係阿!!! 我又不是看他動手打人還拍手叫好 難道我看內衣選秀 還是選美大會 我要跳上台去說 你們這樣是敗壞社會風氣? 喝酒不是錯 愛上夜店也不是錯 文中說因為社會價值觀改變 所以他要去夜店 他要喝酒 我同意阿!! 這樣也沒犯法阿! 但是= = 誰說穿得少的藝人就一定會犯法 誰說喝了酒就一定會打人? 這根本就兩碼子事情!!! 要單純檢討 節目素質差 就檢討節目素質差 這跟他打人的行為 一點關係也沒有 選擇節目 以及欣賞程度 本來每個人就不同 難道大家都要跟幾位聖人看一樣的東西 才叫做道德高尚 看素質較差的就是道德低落? 人家種田的老伯 難道你要他去看 都是英文的DISCOVERY? 還是叫國中生 聽聽管弦樂 ? 能學習到高程度藝術欣賞 很好阿 鼓鼓掌 但並不是不會欣賞藝術的人 就一定道德感很差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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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新竹縣
文章: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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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擴大戰線轉移焦點分擔罪責的說法,
她們在吃喝玩樂打人時我們都沒份, 現在闖禍了要分擔責任? 所以開車打瞌睡出車禍要怪愛睡午覺的人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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