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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terglass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77
引用:
作者Totenkopf
反過來說,不知道那些堅持死刑必須存在、必須執行,絕不可廢除死刑的人士

如果當你們的親朋好友甚至你們自己,身陷司法冤獄,面臨死刑判決,一旦執行就絕無挽回餘地

你們還是會贊成死刑?


那我反問一句,如果確信某人犯罪,罪證確鑿,卻又判不了他死刑,只能眼睜睜的看他活下來嗎?

讓我告訴你為何美國不廢死。在奧克拉荷馬市政大樓的爆炸案中,一個反政府運動的人用汽車炸彈炸掉半邊的大樓,死了168人。1個人就殺了168人(包含一整間幼稚園)。你能寄望社會原諒他嗎? 美國那時整個廢死或人權團體全部噤聲,法院也很快在一年審理後讓罪犯伏法執行死刑。
那些講廢死的網友,如果你有辦法到美國奧克拉荷馬市大聲急呼廢死,讓那些幼稚園的家長原諒你的話,我才相信人類已進化到沒有報復的心態。

減少冤獄是一定要做,但是拿廢死當理由,並不完全成立。
所衷辦法是:有疑慮的人,可以不判死刑(像蘇建和),但那些罪證確鑿又無可饒恕的人,判死我認為是合理的。
     
      

此文章於 2011-08-15 02:46 PM 被 waterglass 編輯.
舊 2011-08-15, 02:41 PM #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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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terglass離線中  
MyWish_2
*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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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12
引用:
作者跳海人
最近版面上有幾篇詢求法律諮詢的文,自稱法律人的版友幾乎都看不見

但這種議題就通常是全面出籠


吵架跟諮詢根本是兩回事好吧

 
 
舊 2011-08-15, 02:49 PM #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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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Wish_2離線中  
drasil
Regula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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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5
引用:
作者weirock
這種黑箱冤獄越多, 廢死團體就更有話講.<-這叫個主題

主題不叫廢死~不是嗎?

你如果要鑽牛角尖的話~我也只能這樣回你了= =



如果1.大眾的自制力提升~犯罪率下降~重大刑案減少~

跟2.犯罪率高+重大刑案多的時候相比~

你覺得廢死在1.比較好推廣~還是在2.比較好推廣?

好吧,看來之前你和我討論的是其實是不同的東西,所以演出了雞同鴨講的樣子?

不過g2726原文的意思看起來不像是你上面說的那樣啊。
舊 2011-08-15, 03:06 PM #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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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sil離線中  
Totenkopf
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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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Totenkopfverbande
文章: 330
引用:
作者waterglass
那我反問一句,如果確信某人犯罪,罪證確鑿,卻又判不了他死刑,只能眼睜睜的看他活下來嗎?

讓我告訴你為何美國不廢死。在奧克拉荷馬市政大樓的爆炸案中,一個反政府運動的人用汽車炸彈炸掉半邊的大樓,死了168人。1個人就殺了168人(包含一整間幼稚園)。你能寄望社會原諒他嗎? 美國那時整個廢死或人權團體全部噤聲,法院也很快在一年審理後讓罪犯伏法執行死刑。
那些講廢死的網友,如果你有辦法到美國奧克拉荷馬市大聲急呼廢死,讓那些幼稚園的家長原諒你的話,我才相信人類已進化到沒有報復的心態。

減少冤獄是一定要做,但是拿廢死當理由,並不完全成立。
所衷辦法是:有疑慮的人,可以不判死刑(像蘇建和),但那些罪證確鑿又無可饒恕的人,判死我認為是合理的。


從你第一段我就看不太懂,你是認為公權力執行刑罰有報復的性質存在,所以罪大惡極的角色就非要讓他死不可,是不是這意思?

我是認為執行公權力關人就是為了把罪犯跟正常社會隔離,保護善良守法的多數人,免於受到這些壞蛋的威脅

至於隔離的手段有很多種,死刑只是其中一種,而且是一執行就無法彌補的一種處罰,並不是必要的

你文章後段提到某些受害者家屬,他們遇到這種事著實讓人同情,但我們的法律的規定、公權力的執行,乃至於對於政策的主張,需要對他們交代?我並不覺得有此必要
__________________
Wir bekennen uns zu dem Geschlecht, das aus dem Dunkeln in das Helle strebt.


                   ------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
舊 2011-08-15, 03:23 PM #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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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tenkopf離線中  
sibake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800
引用:
作者Totenkopf
我覺得被關到死,沒有被赦免被減刑被假釋,未來幾十年都要關在黑牢,這種狀況未必就不如死刑恐怖....


這種論調太一廂情願,簡直是在寫小說,你見過幾個不怕死的人?

舊 2011-08-15, 08:13 PM #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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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baken離線中  
weirock
*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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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引用:
作者sibaken
這種論調太一廂情願,簡直是在寫小說,你見過幾個不怕死的人?



從頭道到尾關在不見天日的緊閉房有可能~

不過在犯人的人權高漲的現在來說...

不可能這樣玩~
舊 2011-08-15, 09:11 PM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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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rock離線中  
跳海人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3
引用:
作者Totenkopf
..........恕刪...........
你文章後段提到某些受害者家屬,他們遇到這種事著實讓人同情,但我們的法律的規定、公權力的執行,乃至於對於政策的主張,需要對他們交代?我並不覺得有此必要



如果我沒記錯,前幾篇你不是才在說如果是寃獄者家屬如何如何的

怎麼現在又無需向受難者家屬交代?
舊 2011-08-15, 09:32 PM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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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海人離線中  
nomad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引用:
作者跳海人
如果我沒記錯,前幾篇你不是才在說如果是寃獄者家屬如何如何的
怎麼現在又無需向受難者家屬交代?

不就是前面一直在說的
只要向被判死刑的交代
至於其它的?
被捅死、被毒死、被撞死、被打死,只要不是被判死刑
管它去死
舊 2011-08-15, 10:08 PM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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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ad離線中  
Totenkopf
Advance Member
 
Totenkopf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Totenkopfverbande
文章: 330
引用:
作者跳海人
如果我沒記錯,前幾篇你不是才在說如果是寃獄者家屬如何如何的

怎麼現在又無需向受難者家屬交代?



前幾篇是請各位設身處地,想像自己或自己的親友處在冤獄遭受死刑判決,感受一下面臨這種一執行就無可挽回的刑罰的狀態

而這邊,是在討論法律、公權力、刑罰的作用

如果你會混為一談,那你可能真的有記錯或搞錯什麼
__________________
Wir bekennen uns zu dem Geschlecht, das aus dem Dunkeln in das Helle strebt.


                   ------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
舊 2011-08-15, 10:18 PM #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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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tenkopf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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