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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t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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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tl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閃亮亮的永和*~
文章: 6,096
引用:
作者Totenkopf
為什麼要我先反問政府法規?
這樣的規定存在許多年了
但可不是人人都會像您這樣將用路人硬要分成汽車族、機車族,四輪的、兩輪的,壓迫者、被壓迫者
搞得好像有很深仇恨似的,搞出莫名其妙的對立
是不是您應當先反求諸己呢

這不是台灣政府先劃分的嗎
     
      
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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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1-05-09, 03:47 PM #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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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tl離線中  
小建
*停權中*
 
小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所以我們目前正在努力的… 就是在扭轉李先生跟迂腐的錯誤交通政策,趕緊將法規與風氣導回正確的方向。
 
舊 2011-05-09, 04:01 PM #16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小建離線中  
<< andy1106 >>.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61
不要這麼講究路權搞不好比較好
以前都教『讓』、『馬路如虎口』

到過沒路權觀念的國家,車流量不知比台北多不知多少倍
還不是各種車還混在一起當撒尿牛丸,哪有啥車道
雖然起初我也不能適應這種沒分車道的搞法
但後來住一段時間後發現還沒看過人家會出車禍
紅綠燈斑馬線也很少,所以行人大多直接橫越大馬路
比個手勢車子都會停下來讓你穿越馬路



在台灣天天都見的到大大小小車禍,也真怪了
講了路權就常以為自己不用注意,災禍就不來了一樣
舊 2011-05-09, 04:15 PM #16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 andy1106 >>.離線中  
orea2004
Power Member
 
orea2004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引用:
作者EAC212
政府是不少宣導很腦殘沒錯,
但政府也宣導過,
要注意大型車輛的特性,
停等時不可以停在大型車輛的內外側死角,
尤其拖板車內側最危險,
影片中 24秒可以看到很清楚..
機車就停在距離拖板車頭很近的位置..
說的不客氣點就是..找死 ..

但其實有時候不是機車騎士自己要停那位置,
而是大車自己靠過來,然後內側都禁行。
舊 2011-05-09, 05:27 PM #16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orea2004離線中  
linczs2000
Master Member
 
linczs2000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屏東<===>台北
文章: 1,578
引用:
作者重建創世紀
是阿,拖車是違規,但這是只要具備一定常識就能避免的慘事,
就算機車騎士完全沒錯,卻是賠上一條性命了,誰贏誰輸?


從新聞轉錄的監視器畫面來看

機車騎士看到之後就煞停了,接著就被輾過

就算緊急右轉也難保不轉倒,或者停車車迅速棄車逃命(這樣要求騎士反應會不會太苛求了)

畢竟這種從另外車道切入的車,能反映的時間就是少

這時候常是要怎麼用常識來化解呢?
舊 2011-05-09, 06:05 PM #16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inczs2000離線中  
ken_511
Power Member
 
ken_511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537
在台北沒看過這麼長的車,轉彎半徑這麼大竟然速度還這麼快

駕駛真的認為別人都會讓他

完全不把其它車輛放眼裡

今天若是小客車停那邊...

一樣是躲不過
__________________

小黃屋37326374
舊 2011-05-09, 06:05 PM #16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ken_511離線中  
EAC21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orea2004
但其實有時候不是機車騎士自己要停那位置,
而是大車自己靠過來,然後內側都禁行。

你講的情況..不算少見,
的確是許多聯結車交通事故的原因,
有些人的回文一看就知道是不了解聯結車特性,
說真的.
看到那些回文..
我心裡的想法是..危險..危險..
機車駕照應該新增一個條款..
持有聯結車駕照2年以上,並且實際駕駛里程1萬公里以上,才得以考機車駕照..
我是真心的...

找到個網頁
給不懂聯結車轉彎特性的人參考..
真的 很重要..
http://203.68.236.10/service/mili/%...dex/side/04.htm
請注意
4、聯結車轉彎時,駕駛人的視覺死角
尤其是
3、半聯結車內輪差示意圖
尤其要注意 半連結車的內輪差 和 公車的內輪差 是完全不同級數的超高危險區域..
簡單說就像用巨型雙截棍這樣...
只要你一進入聯結車的"最後一輪"區域..
它的風險就跟停在平交道上一樣。

自身安全自己注意..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此文章於 2011-05-09 06:57 PM 被 EAC212 編輯.
舊 2011-05-09, 06:47 PM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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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離線中  
Crazynut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引用:
作者小鍋子
騎太慢被撞

而且責怪機車騎士的應該要注意一下,該路段快車道與慢車道是用分隔島隔開的(類似於天龍國大型道路或台中港路)
那種地方根本就是完全不能右轉的!!!正常行駛在慢車道的車根本不太會注意到快車道有車要右轉,
尤其是並駕齊驅的狀態根本沒啥機會反應,可惜腦包直接從快車道右轉的駕駛還不少(大小車輛都有)
講白了那種情況換成一輛汽車大概也是被輾過去,婦人如果不停下來而是選擇加速衝過去的話或許可以逃過吧


我突然產生一個疑問,慢車道是用分隔島分開的話,照理說,應該各有分別的燈號才對。

快車道必須有右轉燈號,亮起才可以右轉。

當快車道右轉燈亮起前,慢車道必定轉成紅燈。

印象中,高雄就有些路段是這樣設計的(中山路後段連結車超多)。如果交通號誌沒有這麼設計,我建議申請國賠。

如果號誌有設計,那就分兩種情況:

1.連結車違規右轉(未等右轉燈亮)。

2.機車闖紅燈。

目前資料不足無法判斷,到底是哪一種…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此文章於 2011-05-09 07:10 PM 被 Crazynut 編輯.
舊 2011-05-09, 07:01 PM #16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razynut離線中  
xx123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633
積極推動機車路權者注意了 .... 前述 ~ 有能力幹 . 才去幹 + 沒能力幹 . 不如不要幹
硬幹 . 只會爛了事情 . 適得其反

要倡導啥理念 . 就該尋求它人的認同與支持 (所以叫倡導)
儘量避免群眾中 . 產生兩個極端對立的抗衡局面
並 . 不可樹敵
莫不 . 就沒有說服 + 理不能服人

遺憾 . 在此討論串中 . 我沒有看到任何人有這等能力

其實我是在苛求 .... 有這種能力者 . 太少
舊 2011-05-09, 07:01 PM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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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123離線中  
mobius797
Junior Member
 
mobius797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864
這個個案很明顯就是拖板車硬切過來婦人才發現
當時唯一的反應就是原地停住而已
不要再扯什麼大車特性內輪差
反應再快的人最多是跟著右轉
如果沒分隔島發現拖板車要轉彎可能還比較容易
前面都被分隔島遮住一到路口和自己幾乎平行的車立刻壓過來誰能想的到?
難道騎機車還有義務要注意分隔島的另一邊?

還扯什麼騎機車要先會開拖板車
什麼鳥話
這個個案根本是無關的
我也可以說不如修法規定考拖板車必須要本人或家人
曾經和拖板車發生車禍者才可以考
不然這種我車大台不閃撞死算你倒楣的嘴臉誰遇上都一樣啦
舊 2011-05-09, 07:30 PM #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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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bius797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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