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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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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61
引用:
作者GCVincent
所以五個提案人裡兩位張嘉郡、陳根德也是塔綠班,對吧?!

民國63年至今,保險法107條一共修了18次 ,都是可惡的塔綠班!!!
https://lis.ly.gov.tw/lglawc/lawsingle?002F6FCDDFFA0000000000000000028000000006FFFFFD^04520099010700^00000000000


協商結果是以黃偉哲、蘇震清提的十五歲版本為本。
不是說國民黨席次多,
那為什麼不是以張嘉郡、陳根德的版本為本?
更何況張嘉郡、陳根德提的案不是十五歲啊。

https://i.imgur.com/w9Hkbl5.png
https://i.imgur.com/B3scH2o.png
     
      

此文章於 2022-06-11 04:32 PM 被 oversky. 編輯.
舊 2022-06-11, 04:25 PM #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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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18
文章: 1,088
引用:
作者oversky.
協商結果是以黃偉哲、蘇震清提的十五歲版本為本。
不是說國民黨席次多,
那為什麼不是以張嘉郡、陳根德的版本為本?
更何況張嘉郡、陳根德提的案不是十五歲啊。

https://i.imgur.com/w9Hkbl5.png
https://i.imgur.com/B3scH2o.png

張嘉郡提案18歲/15∼21萬喪葬費……
陳根德提案14歲以下禁保……
楊瓊櫻提案14歲以下退保費+利息……被退案

陳常文、陳沖也是塔綠班對吧?!

https://blog.udn.com/mobile/cvchen/2993358
《天堂不撤守》如此道德風險,別為冷漠找藉口
引用:
14歲以下兒童 擬禁保死亡險 立院今初審,喪葬金額將下修至50萬元,預估有252萬個兒童受影響 

【彭禎伶/台北報導】 


  14歲以下兒童死亡險保單,該不該設限?立法院財委會今(8)日將進行初審,共有4組委員提案,都要將保險法107條修正,改為14歲以下不得投保死亡險保單,或將喪葬金額降到50萬元以下。
  律師陳長文今年4月在報上投書,指稱兒童保單200萬元以下的死亡保額,威脅兒童的生命安全,引發各界討論要求禁止,以免父母、長輩藉由投保要詐領保險金;金管會主委陳(沖)也認為應修法,禁止兒童死亡險或下修喪葬費用上限。
  財委會今日將對此討論,共有余政道、高志鵬、張嘉郡及陳根德4 組委員的4種提案,原本立委楊瓊瓔也有1修法提案,被金管會及保險業者認為最能接受,即14歲以下兒童沒有死亡保額,若身故就是退還已繳保費加計利息,但滿14歲那天,所有死亡保額立即生效。但此案被退回程序委員會,不會討論。
  提案修法立委藍綠都有,余政道提案年齡降為12歲以下,投保的喪葬費用以50萬元為上限,是4版本中最為寬鬆的;立委張嘉郡、黃昭順、徐中雄等人則認為,應把年齡提高到18歲以下,其投保的喪葬費用,不得高於現行相關法規的喪葬規定,即如勞保、農保等,大約1 5-21萬元。
  另外,高志鵬及陳根德、吳育昇等的2版本提案,是要求禁止14歲以下兒童投保死亡保單或成為被保險人,最嚴格,等於14歲以下兒童只能投保生存的儲蓄險、未含死亡保額的醫療險等。

  立委們主要認為,國外都禁止兒童死亡險保單,如法國12歲以下不得投保死亡險、英國是12-18歲以下不得投保、蘇格蘭是16歲以下、韓國及澳門則是18歲以下。
  4版本提案今日將在財委會初審,保險業者原本希望能列席說明,爭取較大的承保空間,但被財委會拒絕。業者表示,不該因多年來1 、2件偶發事件,就認為兒童死亡保單不該存在,若全面禁止,未來就連中小學、幼稚園的團保都會受到影響。
  據壽險公會統計,台灣14歲以下投保的人數252萬人,占全台所有投保人數的16.42%,大部分的父母趁子女年紀小、保費最便宜時規劃,如20年期儲蓄險,只是由於台灣多數是生死合險保單,因此儲蓄險仍會附有死亡保障。

 

此文章於 2022-06-11 08:06 PM 被 GCVincent 編輯.
舊 2022-06-11, 07:50 PM #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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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sky.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61
引用:
作者GCVincent
張嘉郡提案18歲/15∼21萬喪葬費……
陳根德提案14歲以下禁保……
楊瓊櫻提案14歲以下退保費+利息……被退案

陳常文、陳沖也是塔綠班對吧?!


陳常文、陳沖提案有過嗎?
這當然是提案通過的民進黨要負責。

此文章於 2022-06-11 09:21 PM 被 oversky. 編輯.
舊 2022-06-11, 09:06 PM #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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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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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61
刪.............

此文章於 2022-06-11 09:42 PM 被 oversky. 編輯.
舊 2022-06-11, 09:41 PM #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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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18
文章: 1,088
引用:
作者oversky.
陳常文、陳沖提案有過嗎?
這當然是提案通過的民進黨要負責。

你忘記你一開始說什麼了?
你不爽的爭議點在14改15歲對吧?
引用:
作者oversky.
覺得 14 歲以下還不夠,
又提高到 15 歲又是那個政黨?
而且未滿 15 歲連喪葬費用都被刪掉了。


4月陳長文投書媒體要修改,陳沖說他支持。

5月1日立院開會,佔80席的國民黨三位立委提案
張嘉郡提案18歲/15∼21萬喪葬費……--->14歲以下還不夠提高到18歲
陳根德提案14歲以下禁保……
楊瓊櫻提案14歲以下退保費+利息……被退案--->刪除喪葬費

佔27席的塔綠班立委提高到15歲真不要臉!

此文章於 2022-06-12 02:55 AM 被 GCVincent 編輯.
舊 2022-06-12, 02:38 AM #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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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18
文章: 1,088
就是老藍男搞不清楚狀況?!
都是塔綠班聽金主說的改?!

戴先生推了這麼多年要改,立委過半的國民黨聽到啦!
塔綠班也聽到啦!

當時的媒體怎麼不把功勞推給塔綠班?
引用:
工商時報 C6/編輯室報告 2009/06/28

《政經觀察》13年為保險正義而戰 戴立維 終結「兒童死亡險」

【彭禎伶】
  柯媽媽用7年的時間推動強制汽車責任險,因為她心愛的兒子死於交通事故,這種化悲傷為大愛的力量,正常人都可以理解。但前財政部次長戴立寧的5弟戴立維,用13年的時間推動保險法107條,取消兒童死亡保險的原因,只是「不要讓下一代再瞧不起作保險的人!」讓人只能佩服他的堅持!
  原本以為訪問戴立維,會有什麼賺人熱淚的故事,讓這位香港商萬信保險經紀人公司(其實是在全球規模不小的英國保險經紀人)總經理,一再發信給陳長文、財政部長李述德、金管會主委陳陳(沖)、保險局長黃天牧、保險局大小官員、保險系教授等。
  終於在不斷發信給陳長文兩年後,陳長文投書媒體,發表對兒童死亡險的看法,接著陳(沖)也公開表示,兒童死亡保額的確該廢除,然後6月8日立法院財委會就火速初審完成,15歲以下兒童禁止死亡給付。
  財政部政策錯誤
  兒童不是賺錢養家的人,身故不會造成家庭財務收入減少。
  結果,戴立維並沒有什麼切身之痛,淡大銀行保險系畢業的他給我的理由,第一是論語子曰:「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眾星拱之。」他說「德」即「得」,是種心得,要有自己的看法,不能以保險公司的利益為施政的方向,保險的學理來看,兒童並沒有保險利益(白話來說就是兒童不是賺錢養家的人,身故不會造成家庭財務收入減少),並沒有投保死亡險的必要,他認為是當初財政部的政策錯誤。
  第二個理由,是家族血統,「我讀保險沒有把保險弄好,就是我失格」,從事保險業28年的戴立維很勁爆的說:「基本上我很看不起壽險業」,他說在鄉下,從事保險也被一般人看輕,所以,他決心要把一些保險業不對的事導正。
  那為什麼是選保險法107條的兒童死亡保額來奮戰呢?話說是1996 年時,當時在新加坡工作的戴立維,到財政部拜訪先前淡江的師長、當時的保險司副司長陳東成時,陳東成提到立法院研擬要刪除107條,即讓兒童死亡保險合法化,戴立維說:「千萬不可,如果通過,我要戴白布條到財政部抗議。」結果事與願違,立法院真的在1997年5 月刪掉了這條款。
  父殺子詐領保險金
  道德風險與怠忽風險,只是有沒有找到證據的差別!
  人在新加坡工作的戴立維沒能回台抗議,但1999年回台後,他決定要信守對老師的承諾,開始寫信給當時的總統府秘書長蘇志誠,開始遊說保險法107條的重要性,也許是有其他看法相同的保險學者也認同,如現任安定基金董事長江朝國,與立委謝啟大在1999提案恢復1 07條成功,但是將14歲以下兒童的死亡保額改為喪葬費用,且授權主管機關訂喪葬費的上限,原本是100萬元,在2002年時,保險司將喪葬費提高到200萬元。
  戴立維繼續寫信給政府官員、甚至向監察院告狀,他翻出古早的案例,在民國53年時,一名李姓父親帶著3歲的兒子李小朋友坐火車,卻誤闖鐵軌,李小朋友被火車撞死,而李先生拿到16萬元理賠金;同年底,李先生的兩個女兒在睡夢中被燒死,保險金原本要理賠45萬元,卻被刑警發現未燒完的插鞘,才知道李爸爸根本將女兒房間鎖上,燒死自己的小孩要領保險金。
  「道德風險與怠忽風險,只是有沒有找到證據的差別!」戴立維說,找到證據證明父母謀殺小孩要詐領保險金,就是兒童死亡險的道德風險,但很多時候可能找不到證據,例如孩子出麻疹時不給水喝、故意帶小孩去游泳不幸淹死等,找不到證據就只是家長沒盡責任。
  15歲以下不能保死亡險
  要修法就要修到完美,怎麼可以留尾巴!
  戴立維甚至用李先生3位小孩的語氣(其實是用鬼魂的口吻)寫著:「爸爸帶我到五堵車站,我被火車撞死了,爸爸向台灣人壽領了1 6萬元。」「凌晨3點,我和妹妹被火燒的痛醒了,我們又跑、又跳,火燒的全身都起泡,疼痛極了,爸爸啊!媽媽啊!快救救我們!」希望喚起更多讀信者的同情心,支持他的調點。
  2002年有位賴姓女童被父親丟入水裡,希望詐領200萬元理賠金,所幸女童獲救,陳長文在投書時問:「如果賴小妹因此亡故,殺她的到底是她的父親還是政府與法律?」戴立維堅持,政府的不作為,就是沒作到「為政以德」,賴小妹應該向政府求償,也該懲罰這些讓2 00萬元過關的官員與承保的公司。
  保險法107條修正案初審過關,戴立維仍要繼續寫信,他說,15歲以上兒童身故退還已繳保費加計利息,根本就是保險業在作銀行業務,違反銀行法29條,他覺得根本15歲以下就不能投保死亡保險;同時修正案將「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之人,維持可以「喪葬費」領取死亡保險金,額度降為55.5萬元,戴立維也認為,這種人跟兒童一樣沒有反抗能力,也沒有保險利益,根本也不能有死亡保額。
  「要修法就要修到完美,怎麼可以留尾巴!」戴立維已擬好草稿,又繼續要展開無止境的投書動作,我不禁問他,作這事究竟對他有什麼好處?
  他早就準備好一本拜倫的詩(有中文翻譯的):「去尋找(不尋找也常會碰上),戰士的墳墓,於你最相宜,環顧四旁,選一方土壤,去靜靜安息。」戴立維說:「這是拜倫的最後一首詩,我覺得人生就是要戰鬥到最後一刻,這是我選的路。」

此文章於 2022-06-12 02:56 AM 被 GCVincent 編輯.
舊 2022-06-12, 02:46 AM #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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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fa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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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or桃園
文章: 1,128
引用:
作者GCVincent
所以五個提案人裡兩位張嘉郡、陳根德也是塔綠班,對吧?!





民國63年至今,保險法107條一共修了18次 ,都是可惡的塔綠班!!!
https://lis.ly.gov.tw/lglawc/lawsingle?002F6FCDDFFA0000000000000000028000000006FFFFFD^04520099010700^00000000000

只能回一句, 您說的都對.... (棒讀)
--
只要是民選的狀態下, 就需要大量資金來選舉
保險法越修越有利於金主這就是我的想法(不論藍綠)

想想看在全面開放前, 台灣有多少這種公共事件搞到民眾沒有賠的?

https://insuranceair0902.com/2022/0...rance-children/
這張顯示了當時的賠償沿革(理論上的)

這是民國81年的健康幼稚園事件
https://docs.google.com/document/d/...sNRTe6wHDY/edit

最終學童依然是有20萬的賠償(新光保險支付), 雖然說按照法令看起來是不能賠

黨國時代會搞到你只賠虎豹潭170旅平險費用?????

--
國民黨老賊李登輝???
李登輝在他想選第三任以前還沒有很老賊
畢竟手握滿滿資源.....

甚至第一任期的時候人還算正常

但是我想這應該都不是平行時空來的塔綠斑們想了解的
舊 2022-06-13, 10:50 AM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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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開心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7
文章: 94
我只說出當下感覺這串就變這樣了
剛剛看新聞還在要,不知要鬧多久?
舊 2022-06-13, 11:15 AM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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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sky.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61
引用:
作者LDSKINGII
聽說恩恩家距離醫院只有5分鐘路程,他太太雖然也發燒但上午還是帶小孩去醫院PCR
下午小孩病情惡化,卻非要等救護車不可?
為何寧願等待81分鐘?不會自主應變親自送恩恩去醫院?


查了一下,
以前的確有宣導過「應以防疫計程車及救護車接送,勿以自行前往方式安排就醫」。
不過這是兩年前的。
不知上個月的通知書上面是怎麼寫的?
不過我想上面沒寫「自我應變」。

居家檢疫及居家隔離者有相關症狀就醫時,應以防疫計程車及救護車接送,提升整體防疫安全
https://www.cdc.gov.tw/Bulletin/Det...38hkUg?typeid=9
引用:
發佈日期:2020-08-26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6)日重申,居家檢疫及居家隔離者於檢疫或隔離期間,如有就醫需求,應確實依通知書所載之規定,主動與當地衛生局聯繫,或撥打1922防疫專線,佩戴醫用口罩,依指示儘速就醫,且禁止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就醫。

疫情初期各衛生局防疫計程車量能不足,且救護車量能有限,故無強制要求須以防疫計程車及救護車接送,衛生局安排民眾就醫,依縣市量能優先以救護車、防疫計程車接送;如需自行就醫,則請民眾佩戴醫用口罩,以步行、自行駕車(包含腳踏車、汽機車等)或親友接送就醫。

但現階段各縣市防疫計程車量能已提升,對於有相關症狀之居家檢疫及居家隔離者有相關症狀就醫時,請地方政府關懷服務中心落實就醫交通安排,去回應以防疫計程車或救護車接送,勿以自行前往方式安排就醫,以提升整體防疫安全。
舊 2022-06-13, 01:14 PM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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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18
文章: 1,088
引用:
作者lifaung
只能回一句, 您說的都對.... (棒讀)
--
只要是民選的狀態下, 就需要大量資金來選舉
保險法越修越有利於金主這就是我的想法(不論藍綠)

想想看在全面開放前, 台灣有多少這種公共事件搞到民眾沒有賠的?

https://insuranceair0902.com/2022/0...rance-children/
這張顯示了當時的賠償沿革(理論上的)

這是民國81年的健康幼稚園事件
https://docs.google.com/document/d/...sNRTe6wHDY/edit

最終學童依然是有20萬的賠償(新光保險支付), 雖然說按照法令看起來是不能賠

黨國時代會搞到你只賠虎豹潭170旅平險費用?????

--
國民黨老賊李登輝???
李登輝在他想選第三任以前還沒有很老賊
畢竟手握滿滿資源.....

甚至第一任期的時候人還算正常

但是我想這應該都不是平行時空來的塔綠斑們想了解的


我不想像某些人只會腦補,不看事實……
(忘性比記性好?)

修正保險法限制兒童死亡理賠,其實不利於保險業發大財。
(不賠兒童死亡、限制喪葬金額,正常人就不可能對兒童保高額保險。
不保高額,保險公司怎麼賺大錢?)
立委難得做了件違逆金主的好事,在你口中就變壞事了……

*據說4%的人毫無良知,沒有罪惡感……所以道德風險永遠都在。
2018年……
引用:
https://blog.hamibook.com.tw/%E6%96...%BC%9F/?p=25293

驚!台灣幼兒死亡率高居全球第二?
Hami書城 / 2018-04-26
台灣有99% 的健保覆蓋率揭!幼兒死亡率卻是OECD 國家第二高……

換算下來,台灣一年應有三六○至五○○多個死亡的孩子,有機會搶救回來。其中,因外傷、自殺自傷、兒虐死亡的可預防性比率超過六○%


黨國時代,順應金主,不限兒童死亡保險理賠金額。
新黨立委謝啟大(反核四與烙跑立委……),泛藍,提案通過恢復107條

引用:
現任安定基金董事長江朝國,與立委謝啟大在1999提案恢復1 07條成功,但是將14歲以下兒童的死亡保額改為喪葬費用,且授權主 管機關訂喪葬費的上限,原本是100萬元,在2002年時,保險司將喪 葬費提高到200萬元。

2002喪葬提高到上限兩百萬,這反而是聽金主的。
當時的總統陳水扁、87席塔綠班立委、67席國民黨立委應負責任。

+++++++++++++
戴先生十多年來四處投書陳情要求修改保險法,當年投到陳長文,說服他了。
陳長文說話果然很有影響力,他4月初投書媒體,5月初兩黨立委爭相提案。
引用:
https://blog.udn.com/mobile/cvchen/2993358
《天堂不撤守》如此道德風險,別為冷漠找藉口


引用:
https://tw.nextmgz.com/realtimenews/news/31786551
壹號專題 不是我愛 管閒事

最初的心,還在

戴立維  61歲  台北市  保險業

踏入保險業,聽到人家罵我們「三七仔」、「牽豬哥」,我都很生氣。但三十年後,我覺得罵得很實在。
讀保險的都知道,一九六四年,李姓男子帶三歲兒子搭火車,兒子誤闖鐵軌喪命,爸爸獲十幾萬理賠﹔他食髓知味,不久把兩個女兒反鎖屋內、活活燒死。幸好刑警找到他縱火的證據。所以《保險法》禁止販售兒童死亡險,以免父母貪圖保險金,大人要謀害小孩太容易了,假裝疏失就好。
但一九九七年,立法院竟然刪除禁售的條文,雖然兩年後又恢復禁售,但在業者反彈下,改成補助喪葬費兩百萬,變相的死亡給付。我很生氣,壽險業賺那麼多錢,還不放過小孩。我寫信抗議,從立委、財政部寫到監察院…。
為了抗議壽險業者販售兒童死亡險,戴立維奮戰了十年,他說能理解業者要賺錢,但腦筋動到小孩身上,太超過。
為了抗議壽險業者販售兒童死亡險,戴立維奮戰了十年,他說能理解業者要賺錢,但腦筋動到小孩身上,太超過。
陳情十年 「終見曙光」

我做這行很清楚,兒童保險賣得很好,損失率又低,非常賺錢,但這十幾年,我看到兒童死亡的新聞都很懷疑,其中一件最難過,一個爸爸先後死了五個小孩,其中四個智能不足,爸爸是壽險行銷員。
我的信都石沉大海、或被踢皮球,十年來,能陳情的單位都寄了,沒用,還被壽險業者暗示這樣會影響我的業務,還好我做再保險,算是保險公司的保險公司,客戶很少壽險業者。
走投無路,我想到名律師陳長文,就寄很多資料給他,但也不敢抱希望。一年後他秘書打來,卻說實在幫不上忙,太忙。我說他今年忙,我等明年。不久後,我就看到陳長文投書報紙,呼籲禁售兒童死亡險。兩個月後,立法院火速通過一讀。早知道一開始就找他!
我給陳長文的信,標題是:「最初的心還在嗎?」做一行,要尊敬這行,在歐美,保險業用合法技術,賺取合法利潤,決不會不擇手段賣保單。但台灣…,像最近我有個朋友又要開刀,他才割完疝氣不久,但說割完右邊還有左邊,開一次刀能賺十幾萬保險金。我只能苦笑。我很尊敬保險,多希望這行也有受人尊敬的一天。


健康幼稚園火燒車,違法改裝車輛未按正常程序保養維修……
引用:
https://zh.m.wikipedia.org/zh-tw/%E...%BA%8B%E4%BB%B6
健康幼稚園火燒車事件

1992年5月15日上午11時40分,其中一輛由泰北交通公司司機楊清友駕駛的遊覽車(車牌號碼AA-581),載有家長、學生及老師共53人,在行經桃園縣平鎮市中興路時,車輛震動加上電源變壓器的老舊使電源線發生短路、致使電線走火並引燃車內易燃物及爆炸。此時楊清友開啟右前門讓乘客逃離,並擠向後座欲開啟安全門;惟因間距太小,且遊覽車安全門把手年久失修,致反鎖卡住而無法打開,遂踢破安全門玻璃先行爬出車外。

而遊覽車隨車小姐于桂英及健康幼稚園老師黃加添至遊覽車行李廂拿滅火器嘗試滅火,但是滅火器已逾期超過3年,無法使用。此時經過的路人鄒年庭、彭華君、邱春模、陳盛勳(前桃園縣議員)等人,連同幼稚園老師林靖娟、司機楊清友搶救受困於火場中的乘客,並同時報警。消防隊雖然於當天中午12時10分將火勢撲滅,但遊覽車幾已全部燒毀。此事件造成兩位學生家長、老師林靖娟及二十位孩童罹難,其中包括後來的新北市市長侯友宜之獨子侯乃維。

由於此事件死者多數為幼稚園兒童,因此常被誤解為是火燒褓姆車,實際上是大型遊覽車。健康幼稚園事前未察覺到他們為戶外教學活動所租借的遊覽車是違法改裝的。[1][2][3]


只有老藍男一直無法忘情黨國,哥哥爸爸真偉大,所以稱李登輝老賊……
他下任時,國民黨還是富可敵國的。
奈何後面的敗家子……

李登輝時代的黨產大掌櫃劉泰英,當時人稱泰公,他說過
引用:
https://www.wealth.com.tw/articles/...34-7a78bb59eee9
劉泰英:國民黨沒錢,怎麼賴給我?幫黨賺700億,不解如今只剩百餘億...
幫黨賺700億,不解如今只剩百餘億...
2016/03/23 08:00
文|曾嬿卿、林洧楨

此文章於 2022-06-14 12:55 AM 被 GCVincent 編輯.
舊 2022-06-14, 12:28 AM #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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