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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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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哈~~~ 你連我前面提的案例都不敢回"公平"了 只敢打哈哈 一般人殺死人,都不一定會判死刑了 但殺法官,不過殺人未遂哦,就可以判死刑了 不管好人壞人,就是不要惹到法官 惹到法官,刑期從上限開始算 by the way 現在的壞人真的比較多 可以說明了當壞人真的比較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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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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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過
法律本身的問題不大 法律的標準就是如此簡單而已啦 而是執法與司法者對法律的操作 確實產生了問題 而這問題不只是法院的層面而已 更多是政治的因素 敢關說的 都有一定政治背景啊 有好的法官存在 但說實在話 有些黑手的力量 不是單一法官能承受的 評價案例的時候 不要每一件案子 都認為是有黑手介入 能照著法律的原則去判 判決的結果就應該被尊重 民眾要批判 也要知道法官在法律上是錯在哪裡啊 否則說實在話 法官也不會理你 要成為影響司法官的黑手 不是那麼簡單的 要買動司法官 也不是人人都那麼有能力的 至於你說惹到司法官會死比較快 這是一定的啊 如果你是個司法官 你也會這樣啊 人嘛~~~ 但你要撞上司法官 也沒那麼容易啊 但如果他的量刑標準 還是在法律的原則之下 並沒有逾越法律的程度 你又能怎樣呢??? 畢竟 不是你大不過他 而是 你並非黑手 你大不過法律 老實說 我也覺得壞人越來越多 但我不知道是不是當壞人比較好 我也沒想過要當壞人 但我認為 跟現在法官判刑太輕 有一定因素 像奪槍殺人那件 你看報導有提示其他案例 都比三年還重 而且檢察官起訴量刑七年 到第三審只判三年 還有台中那幾件案子 明明人民都認為應該提升到最高刑度 但他就是只判最低刑度 現在的法官啊 不過遇到好人壞人 敢判重刑的 真的少多了 死刑的也不敢執行 唉... 也許是網開三面 成人以寬吧 但對台灣現行的治安 卻是另外一回事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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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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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法律不可能針對某些特殊的情況、特定的人來作修改,這話我也同意。
不過呢,法官有彈性的裁量權,不正是用來彌補這方面的問題嗎? 我個人認為,造成許多普羅大眾不滿的就是,法官在應用此裁量權的時候,該放寬的時候不放,不該放的時候反倒大放特放,造成社會普遍認定,司法專為有錢有勢的人大開方便之門。 所以,才會有陪審制、參審制引進來取代法官裁量的這種想法吧? 為什麼會造成這樣的印象?司法界是不是該向民眾好好解釋解釋?而不是光用這兩句「你們鄉民無知,媒體無良炒作」就來搪塞的過去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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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此文章於 2011-02-05 08:35 PM 被 Crazynut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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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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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句話根本不用解釋 因為鄉民都知道為什麼 引用:
我不是法官 但為了一個三年的案例 講了那麼多法律本身所規範的原則 鄉民還是認為 法官就是判錯了 法官只願意保護壞人 不願意保護好人 但殺人原本該判10年的 法官已經放寬刑度了 不該放的時候放 這話我認同 但該放的時候不放 這話我不同意 我個人偏向治亂世用重典 警察謹慎依法去抓人 檢察官就從重量刑 法官也不要縱放人犯 該槍決的都辦一辦 況且 法官根本沒時間理鄉民啊 壞的法官本來就不可能管你 好的法官每個月要趕幾十篇判決 如果你每個月都要提數十個新提案 你有辦法一一向不相干的鄉民解釋你的裁判心證嗎?? 不可能嘛!! 都要過勞死了 哪管得了那麼多 引用:
用這種制度的國家 反而不喜歡這種制度 而且這種制度 也一樣會被有權有勢的人操弄 況且 這種制度要花費更多人力物力 不僅要請法官 又要請陪審員 選擇陪審員的過程又很繁複 台灣是否有能力承擔這種司法預算 真的是很大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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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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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個人不見得同意陪審制或參審制。前頭就討論過了,一個制度一定有它的優缺點,適不適用於當地。
我只是指出,會有這樣的聲音提出來,原因就是民眾普遍對法官的裁量權存在極大的疑問在。 >該槍決的都辦一辦 現在有這樣作嗎? 我個人對法官的裁量權,還存有很高的評價。如果運用得當的話,弱勢的、挺而走險的、一時糊塗的,都有著法外施仁的餘地,例如按律當判3∼7年,其情可憫的就從輕量刑,給他一個悔過自新的機會。 但這些「仁」都施在那些強姦殺人的累犯慣犯身上,這又是怎麼一回事兒呢?如果法官沒有輕判,那過於輕率的假釋制度,是否須要去檢討呢?不檢討不改進讓法官來背負這個惡名,這樣公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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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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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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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說
整個環境都讓法律本身汙名化 不少執法者與司法者本身 都在踐踏法律的尊嚴 也在踐踏同僚的尊嚴 我有認識離職法官 退職時很直接說 他常常感到很無力 而所謂治亂世用重典 只能說是個人的期待 在眼前 根本看不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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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4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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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正題一下
為何找不到這新聞的國內報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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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魯西伐
文章: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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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還不夠佩服這位軍人 如果他知道幹了這些事...之後要坐牢十幾年,妻離子散,他還願意去做.. 那我只能說他是地藏王轉世~~ (這就是台灣沒有見義勇為這種事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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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4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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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就算不確定見義勇為能不能減免刑罰 肯站出來就是有遠遠超乎常人的道德感+勇氣 再說他根本不能肯定他站出來能打退歹徒身存下來吧 站出來對抗一大票人先不管之後的刑責問題~先要有"死"的覺悟 這一點我相信敢作的人用比率來算應該極低極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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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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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logiccool.com/blog/59128...against-40-men/
我只有找到這個 不過不是中文報導 我也覺得那種道德勇氣超不可思議 一個人 拿把槍 對上一個 手無寸鐵 的醉漢 法官認為危難情狀不夠急迫 但還是減刑到三年 一個人 拿把刀 對上41個 手拿刀槍 的武裝集團 這種危難情狀夠急迫了吧 頂多緩刑判一判而已啦 說不定立刻有大老闆花500萬年薪請他當貼身護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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