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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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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都一樣渣有什麼好比的? 而且不知道原料有塑膠!?那是對外說法,難不成要說就是知道故意要給你們吃嗎... 原料供應商反映成本太高都能建議他們向賓漢進貨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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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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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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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美泡芙事件,重罰15萬!
義美食品公司使用過期原料生產泡芙,桃園縣政府衛生局今天(21日)下午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處新台幣15萬元罰鍰。 義美公司龍潭廠傳出使用逾期原料製造泡芙,桃園縣衛生局連續兩天前往義美公司生產線稽查,並抽驗泡芙產品。 衛生局下午開會決定,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裁處義美公司15萬元罰鍰,並責成回收相關產品,做好流程管控。 衛生局主任秘書楊文志表示,由於義美使用逾期原料製作產品,全案也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是否涉及刑事責任,將由檢方認定。 衛生局初步估算,義美在去年7、8月間所生產的泡芙產品約為12萬箱、144萬多包,但廠區目前已經查無去年所生產的產品。 衛生局也呼籲各食品製造業在使用原料時,應依先進先出的原則,並於保存期限內使用,另有關原材料進貨時,應確實驗收程序,明確標示並適當處理,以免遭誤用。 楊文志也提醒消費者,如果家中存有義美食品在去年7、8月所製造的泡芙產品,可依食品包裝上的消費者服務電話辦理退貨,同時也會持續監測義美的市場產品,保障消費者飲食安全衛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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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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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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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10
文章: 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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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洩漏三星手機照片的工程師被公司求償四億~~~~
罰廠商跟慣老闆要超過四百萬都很難吧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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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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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罰的好重...... ![]() 為啥食品罰則都這麼重如鴻毛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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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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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發現食品有問題的時候,最緊急的是要求廠商下架回收
回收的時候容易造成恐慌,商譽影響最大 最重大的損失是回收的成本,及銷毀成品的損失。(比15萬大多了吧?) 這些可能的事件,都因為!@##$$%%^(內容請自填) 而讓義美不用搞下架回收,不需讓使用者退貨,損失降到最低 這個事件,把時間因素考慮進去,就很有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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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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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以前的錢比較大 .... 一定夜路走多 ..被離職員工報料才會去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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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10 您的住址: 洪爺饅頭
文章: 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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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x牌抽地下水,****卻是打著山上礦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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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D-GM電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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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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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掰的0.1%和5倍被自己破功了吧.
一碼歸一碼,義美用過期食材當然該罵,但這連自己都不知道的事情還可以掰得跟真的一樣(事實就是這幾個字,還寫得真有力道) 引用:
引用:
另外,拿義美2010的商品去跟現在其他食品廠商比,感覺就好像某個SAMSUNG的手機迷拿APPLE或HTC在2010出的手機去和SAMSUNG最新的手機比,然後說APPLE或HTC手機的規格很爛一樣. 一整個感覺,就像是長期對義美怨恨,這次總算找到發洩的出口一樣. 就個人來講,如果認為冰在冷凍庫可以延長保存期限,那是個人選擇,也對A君吃了沒病,對B君就可能造成病痛,這自己得斟酌,在知道狀況的前提下,風險當然自負; 如果不知道這狀況,有可能某些人吃了這種食品而生病,卻以為是其他原因造成的. 食品廠商的商品,是要賣給所有大眾吃的,拿過期食材原料做成商品賣給客戶,完全說不過去了. 義美這樣的公司,總有物料管理系統/ERP系統吧. 哪些原物料庫齡多久,哪批原物料的保存期限是多久,哪些過期應該報廢,這是物料管理一開始就應該設定好的東西,哪批商品是領用了哪批原物料製造的,報表也都可以呈現出來,報表內容也應該都會給一定層級的主管核准. 所以我也不相信高階主管不知道這事情,說這是基層人員對過期的認知有誤,完全講不過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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