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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0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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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有沒有人比較懂法律的...如果遇到這種情形,對方又有武器!我可以因為"自衛"而"失控"送其中一個歹徒或所有的歹徒(暴走狀態)回老家!這樣我有犯法嗎?如果法律允許...我想大家遇到同樣情形應該都知道該怎麼做了!!或許也能降低歹徒想犯案的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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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0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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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喔,原來已經有網友將法條PO出來了...但攸關生命的時候,還要考慮是否過當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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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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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攜帶螺絲起子犯罪是會被加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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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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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臨檢看到一字起警察比較不會起疑(在工具包裡嘛),主要是使用過後要怎麼藏起來更換正常版的問題(正常版為備用)。 一字起反手握在手袖裡,不得已時可以架刀,讓歹徒吳以為您的手可和刀對幹,抽出來原來只是一字起,他的戒心會下降,然後,嘿嘿,開鋒過的一字起看您是要剌要害還是…隨便您就是了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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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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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事情,自衛比起什麼理智,法條重要得多,而且,您必須適時的讓本能介入您的動作,這樣贏面較大(專挑對方老大硬幹,給他死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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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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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串討論有越來越恐怖的趨勢耶,但我覺得就算拿了再好的武器到時沒辦法好好運用的話也是白搭,普通人給錢了事我覺得是最好最明智的選擇了,因為普通人是不可能一瞬間就發狠起來然後拿命去拼呀,耍狠當然耍不過那些混混,所以能逃就逃,給錢能了事就給錢才是最明智的選擇,必要時跪下來求饒也可以,只要能沒事什麼都好。
當然事後一定要去報警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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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8 您的住址: BLM
文章: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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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認真請問一下 , 在本篇說台灣治安惡化 , 無法住人的朋友們 .
應該移民到哪個國家 , 才不會發生刑事案件呢 ? 還是說應該移民到某個中東國家 , 對於受到強暴的婦女 , 還責怪 她們不應該在路上趴趴走 , 所以判她刑 , 或者指責其活該呢 ? 對於本篇中 , 有人批評女生不該穿裙子到外面的人 , 也真是夠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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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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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一字起子不容易控制殺傷力,就算沒有開鋒萬一劃到動脈也是會死人的,十字起子如果要 嚇阻可以用揮擊,如果要搏命就改用突刺,殺傷力比甩棍還高,而且不容易被奪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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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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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對幹中誰還在控制殺傷力?又不是拳術比賽是在比誰摸到多誰的分數比較多。 您一不專心,讓對方有足夠的時間拿噴子出來,您慘了啦。 開鋒過的扁長形武器(扁鑽之類)可怕的地方在:剌進去之後再給他扭右邊三下左邊三下,對方保證痛到昏過去(如果您有虐殺傾向的話)。 此文章於 2009-12-30 10:31 AM 被 mondeo3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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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無苦庵
文章: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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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一直在想萬一把對方送回老家怎麼辦,
那為啥不想想, 萬一被對方搞到要進火葬場, 還一次進兩個, 又怎麼辦? 太多的案例告訴我們, 這種垃圾聚集在一起只有更垃圾, 就像鬣狗, 一隻不敢怎麼樣, 一群就糟糕了! 也請放心, 防衛過當, 過失殺人等請專業律師處理, 留條命打官司會比晚上等著領庫錢去冥界3C買PS3要好的多! 遇到這種狀況, 先好好談, 伸手不打笑臉人, 但是, 若對方存心不軌, 財色命都要, 還客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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