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新竹
文章: 1,655
|
引用:
hutech兄 小弟用一個譬喻來說明這情況, 若有不當還請您指正: 爸爸買了蛋糕回來, 小孩不等媽媽回家, 伸手急著先嚐一口 此時爸爸的做法有二: 1.打了他手一下, 告訴他:[要等媽媽回來一起吃, 對媽媽才尊重] 小孩雖委屈, 但知道自己不等媽媽就先吃不好 2.打了他手一下, 什麼都不說 小孩又伸手, 又被打, 來回被打了幾次, 小孩發飆了 2.的情況正如現在, 小孩被打很痛, 又不知道為何 只知道老爸很壞, 一直阻止他吃蛋糕, 最後小孩很火 您不覺得應該告訴小孩他為什麼會被打嗎?? ![]() 如果小孩覺得爸爸偏心, 大可繼續開導他 如果不說明清楚, 小孩只會怒火攻心, 沒有收到教育目的
__________________
新竹DVD同好會討論網站 |
||||||||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新竹
文章: 1,655
|
引用:
先跟hutech兄抱歉一下, 刪了中間一些文字 並在小弟預回應之處加上標號 如果您覺得小弟有地方斷章取義, 麻煩指正 1.不是所有人發言都會想想是否會違反版規 真要這樣, 討論區就不會有爭執了 所以這個只能期望網友們自我提昇, 沒辦法強求的 如果每個網友都像您這樣理智, 那就真的天下太平了 ![]() 2.如您這個情況, 當事者在第一次po時沒有火 要把握此時在版面上意正嚴詞告知所犯版規為何並將如何處分 若當事人不服, 可到意見區申訴 若有理, 網友們會支持他的申訴 若無理, 網友也會聲討他 這樣管理, 不是既透明, 又能服眾?? 一直砍文章, 除了惹火當事人 其餘網友也不能公正評斷誰對錯 同時小弟也不認為所有火大的人都能像您一樣理智反省 畢竟在氣頭上的人要理智反省並不容易 所以小弟訴求 就是希望透明化, 誰刪文章, 為何刪, 清清楚楚 這樣大家也知道本版能接受的尺度在哪裡 另外就是不希望地下版主存在 大家有權利義務相同
__________________
新竹DVD同好會討論網站 |
|||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新竹
文章: 1,655
|
引用:
哇....hutech兄抱歉, 因為對您的意見很有興趣 一直回, 希望您不要以為小弟是針對您發言才好^^ 小弟希望是對事不對人啦 ![]() 1.規矩不用定死, 但一定要有 不用條列式一條一條寫出來 但廣泛的原則一定要讓網友知道 2.只要先懇切說明原因, 並說明不得不鎖的原因 相信以眾網友的修養和理智, 只要理字站的住 都能好好討論 火大的人不可能先想到本身的 3.這個也是有可能 小弟曾在莫名的情況下用到別的網友帳號發言 (但我肯定是用自己的帳號密碼登入, 我不知道該網友的帳密) 所以系統不穩造成不正常的刪文也許有可能 但還是請站長清楚說明是否自己或另有網友刪文 才能清楚會否系統不穩造成
__________________
新竹DVD同好會討論網站 |
|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新竹
文章: 1,655
|
引用:
對不起眾位網友 感覺好像站長有意畫下一個句點 小弟還來這邊延續戰火, sorry啦 但是如果就這樣隨著時間淡忘 誰能保證這種事下次不會再發生呢?? (根據一些網友說法, 這事件不是第一次發生了) 小弟的訴求就是希望一些資訊能公開透明化 比方說這次事件誰砍的, 原因為何 地下版主到底存不存在, 精華區誰整理之類的 之後大家可以討論出大家都能接受的版務做法 相信這樣對於討論區的平和會有很大的貢獻 不過那不是小弟的訴求了, 那要靠各位網友討論.... ![]()
__________________
新竹DVD同好會討論網站 |
|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都在
文章: 2,211
|
TO: ssword
我想已經有重量級的人物出來啦.所以我就不回應啦. 但是基於禮貌上.我還是回應你一下.此後就不回應啦.. 也先祝你新年快樂啦.. ![]() ![]() ![]() 我想你引用小孩子的例子是不妥當的.以下幾點參考.. 1:我想小孩子的思考是不成熟的. 2:我想一再被打還不知道停的小孩子也不會有吧. 3:我想小孩子跟長輩發飆更是不對的行為吧.. 大家都不是小孩子啦.很多事情要自己處理吧.不能老是要講明. 不自己去思考.這樣是不會成長的..你說是吧 ![]() 其實網路上打字是沒有表情的.不像說話.還有語氣跟音調高低. 如果都是靠自己想的話.會變成主觀的.會造成誤解的.. 其實站長大可以不把這篇再從資料庫備份在找出來的. 如果說這裡是他家的客廳.歡迎大家來做客.討論.發表. 那麼我想他要趕誰出去都是沒話說的吧... 如果造你的說法.那站長不對時.大家要把他趕出去嗎?? 要先自己站的住腳.才能更進一步..... 站長也說過啦..計數器歸零..表示以前的就算啦.. 要發言的就發言..不再刪文章啦... 表示違規時.直接停權.... 以上我都說的很清楚啦..也謝謝你為站上貢獻. ![]() ![]() ![]() |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新竹
文章: 1,655
|
引用:
小弟個人是覺得雨已過, 天未晴 站長只允諾被刪文的可找站長 並未有任何的保證, 可以讓網友不會莫名被刪文 (不是在批評站長大大啦 ![]() 而且小弟看一些前輩的說法 這事件已不是第一次, 沒有說明清楚 誰能保證下一次會不會發生呢?? 總之希望一切都水落石出, 麻煩站長了
__________________
新竹DVD同好會討論網站 |
|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都在
文章: 2,211
|
引用:
剛剛回到家就看到你的抬愛.真是讓我覺得不好意思勒 ![]() ![]() 其實版規上都有說明.也可大可小...所以不規定死才可以挽回某些事情. 也是給網友一個緩頰的空間.. 如同你所說的..火大的人不可能先想到本身的.. 所以第一次被刪的通常不會想到自己.而市直接反應:為什麼.. 相信火勢更大啦.. ![]() ![]() 如果說先了解一下字面上的意義.我想.那可以避免糾紛... 我目前也是兩個站的版主.所以我知道:版主不是人幹的 ![]() ![]() 只是我不希望有網友因為不自愛而被停權.. 所以..有時會上來這裡解釋一下..算是我雞婆.幫忙一下.. ![]() 如果要站長說明.我想我們都沒有立場吧.都站不住腳吧.. 我的想法是我憑什麼..都沒有呀.. 我個ID已經註冊一年多啦.到12月才開通.. 只是希望自己看的遠.看的清楚.. 你可以用GOOGLE去查一下我的ID.你就知道啦 ![]() |
|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新竹
文章: 1,655
|
引用:
的確應該是當事人請站長說明比較有立場 不過為了小弟以後po文不會被亂刪的權利 還是斗膽 請版主出面解釋 1.誰刪的文, 為何而刪 2.地下版主是否存在??影片精華區誰整理?? 兩個問題, 幾個字就解決 應該不會耽誤站長太多時間 還可以解決很多懸而未明的疑問
__________________
新竹DVD同好會討論網站 |
|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都在
文章: 2,211
|
引用:
斗膽建議你... 如果你自己PO文章前考慮過.不用怕被刪.如果會被刪的話. 你就該看看是否牴觸到站上的規矩. 另外.個人感覺現在好像只有你一個人在"質詢"站長.. 有些事情不要太追根究底...不然..後果不是你可以承擔的. 言盡於此..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