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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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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更一審 無期定讞 又是最高院..... 法院外開車撞死妻子和律師 狠夫判無期定讞 我天真的以為 既然自首可以減刑 而且法官又很喜歡照字讀字 那就判兩個死刑 然後減為一個死刑吧 只是嗆聲一句就被襲擊 嗆聲的話都還沒說完 只是隨口嗆聲就被修理 這位記者真是厲害 事實是 搖下車窗大罵「X你娘!殺你老婆」 竹聯幫插旗士林夜市 自治會成堂口遭掃蕩 雙方都惹到不該惹的人 此文章於 2022-09-09 11:48 AM 被 yth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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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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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動機 中華民國刑法第57條第1款:「科刑時應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並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為科刑輕重之標準:一、犯罪之動機、目的。」 犯罪動機 我想我說的應該是這個。 如你所說並沒有明確定義,全靠法官自己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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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太陽系
文章: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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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種關係難以窮盡
個案情況不盡相同 根本不可能以條文明定 重傷害、未遂的法律定義明確 某人理解的亂七八糟依然堅持己見.... 裝睡的人是叫不醒的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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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DVD站長:擋廣吿的後果就是導致免費網站無以為繼! 在你享受自由網路的同時 自私的行為只會扼殺這個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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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0 您的住址: 山與海之間...
文章: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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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發起公投 實際行動
真愛藻礁 都可以成案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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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火星
文章: 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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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法條都是已經來不及的時候了...這年頭身上還是帶點能防身的東西吧
防衛過當打殘對方被對方家屬告,也總比自己先被打殘,再來想辦法告對方好.... 這年頭連防身打火機都有了...在帶一包香菸,也沒人可以說你不能持有打火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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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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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要建立陪審團制度 對於重大刑案及法事宜 一率以陪審團制度辦理 法官只有定出需要判多久的裁量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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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火星
文章: 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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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陪審團制度嚴重影響法官收賄,以及有錢判生無錢判死的制度 嚴重侵害法官及律師權益,是不可能通過的X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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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太陽系
文章: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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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所知
陪審團仍是依據司法體系設定的標準對個案作認定 對此案的結果應該是沒什麼影響 PS."一率"?應該是"一律"吧?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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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DVD站長:擋廣吿的後果就是導致免費網站無以為繼! 在你享受自由網路的同時 自私的行為只會扼殺這個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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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閃亮亮的永和*~
文章: 6,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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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97440 撿屍性侵卻「輕判」6個月,美國加州80年來首次公投罷免「恐龍法官」 美國除了陪審團外,檢察官跟法官也是民選的,判得不好以後就不用選了,判得超級差的話,也是有罕見的機率被罷免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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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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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個在台灣是不可能實行的 你仔細看,台灣的司法基本上是沒有外部力量可以管的 現在你要把它關到籠子裡 有外人去監督它 它絕對會跟你拼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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