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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4 您的住址: 四季如夏的地方
文章: 1,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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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種現行犯應該沒什麼好說的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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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8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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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無疑問,吠死更無法嚇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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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可魯的故鄉
文章: 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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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看樣子真的要給鄭捷一把刀 然後把這些廢死團體的人關在一起幾天 來證明有沒有冤案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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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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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來人賞"這種要求我這輩子沒見過"圖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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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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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可以 列車重新演練一次 這次廢死聯盟所有成員當乘客 然後車上監視器裝多一點 這次給鄭捷兩把50公分雙刀 全民來看一次實際案發經過 看看到站前,廢死聯盟成員能不能感化鄭捷 如果鄭捷被感化,那全民應該支持廢死 不行的話,新聞不是報說殺一個也是死 那廢死聯盟全掛了,說不定鄭捷也不會想殺人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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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1
文章: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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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幫你修正一下,為什麼要糾結在死刑能不能嚇阻犯罪,而是要重視死刑執行的效率.很多死刑犯都三審定讞好久了,為什麼不依法執行?台灣真的是法治國家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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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1,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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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這案子 我支持廢死
死刑事不允許給他的 這小子這輩子沒學會的[事情] 要教教他們啊! 1. 刀子割下去會痛 --> 知道嗎? 2. 殺人當去做大事 ---> 大事還很多,鮮事是什麼生不如死 3. 固定每隔4-5月處以鞭刑3下...直到自然死亡 4. 送那把刀子給他 --> 請他考慮[說不敢自殺] --> 大事啊!!! 5. 他說砍了人很安心 ---> 教一下肚子被戳一刀是不是很[舒適] 什麼都好...他最好別死的太舒服... ![]() 此文章於 2014-05-26 08:06 AM 被 teraflar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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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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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個說是 心魔 殺人 就解決了.......... 此文章於 2014-05-26 09:58 AM 被 weirock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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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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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人權團體對冤獄的定義跟一般人的認知不太一樣, 一般人是認為無罪判有罪叫冤, 而人權團體的定義比較嚴格,就算這個人確實犯了法, 但應該判1年的卻被判了2年,就是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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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01 您的住址: 光之幻境
文章: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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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這個比喻... 處罰比犯的錯應受的更多的, 一般人也是會認為那算得上是冤屈吧? ![]() 如果他們爭的都是像這種,那我看不出不支持他們的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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