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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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一例一修執行後連HTC星期日都休假了 以後可能連周六也要停止上班 (班都沒得加 薪水可能增加嗎?)每個都用理想去看事情 但現實卻是殘酷的 你五天的工作效率比的過韓國再說 台積電只不過是多花錢多請人買新鮮的肝而維持住競爭力 但不是每家企業都有台積電的高毛利 國家最終失去了競爭力沒足夠稅收民眾只會更苦而已(連法國這種先進國家勞工工會都想改回假日可上班 就表示目前競爭力有多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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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09, 09:21 AM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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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6
文章: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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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台灣勞工的收入是法國那種水準,要改回假日可上班...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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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0, 08:09 PM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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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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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休息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是這波修法對企業衝擊最大之處,正職員工休息日加班一天,雇主要加發1.67倍的工資。 雇主若要在休息日加班,建議最長八小時,因為是自第九個小時起工資最貴,還要另給本薪,等於是加發2.67倍,「此時段加班費最貴」。 很多人建議放寬工時彈性,包括放寬每月加班時數46小時上限;以及依據產業特性,適度放寬變形工時規範。就看蔡政府的髮夾灣會不會又出現了, 如果最後又出現了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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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1, 08:38 AM
#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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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0
文章: 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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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覺得休息日的加班費真的是這個政策的敗筆.
結果就是: 1.實質兩例,薪水減少,萬物齊漲 2.名義上兩例,但員工寧可私下同意照去年的方式上班及給薪,也不會傻傻去報勞檢. |
2017-01-11, 09:17 AM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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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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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就例如:打雙卡 另外跟員工約定加班費方式 平日限制加班時間 另找派遣工或是根本取消假日上班 這樣薪水會增加嗎? 會增加才有鬼 (但訂法案都是天龍一族根本沒想到這些 而且規定很死) (台上演戲繼續演台下搭台還是繼續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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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1, 10:23 AM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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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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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質上就是 兩例 只是政府用一例一休去包裝
要休息日加班可以 就是要多付薪水 這是個好政策 但以台灣這種教育跟文化而言 就是很大的衝擊 畢竟是歐美那套. 昨天有個節目來賓 說得很好 在歐美 從小 教育不會教你 人生就是要為生活 努力 積極 打拼 而是教你要找到人生的目標~ 台灣人 真的奴性太重~ 給企業 減稅 希望可以幫勞工加薪>跑到老闆跟大股東口袋 砍7天假 也是 給資方這麼多甜頭 都是為了減少資方成本 希望可以給勞工更多福利 結果有嗎? 所以這次 政府硬著幹 既然是這樣 那乾脆就給勞方一點甜頭吧 這跟大家都想要有工會法 然後哪天政府通過工會法 資方又來這套 勞方會不會又在罵政府沒事找事做 |
2017-01-11, 10:49 AM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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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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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政策本來就不是為了加薪,是為了落實週休二日與工作正常化 真要加薪提高基本薪資就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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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1, 11:43 AM
#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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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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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問題是我們有這個屁股去落實週休二日與工作正常化嗎?(基本工資2萬初跟歐美差多少?不加班養的活一家4口嗎?) 教育把每個人都大學生化 工時把每個人都公務人員化 就代表是已開發國家嗎? 如果是要讓中下階層更貧窮這倒還是一個不錯的方法 (加班費已提高短缺期還有可能提高基本工資嗎?當然想都知道是不可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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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1, 03:59 PM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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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9
文章: 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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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好笑 ~ 所以結果是想加班的, 趕快跟附近類似店家裡想加班的員工協調, 休息日時對調上班
------------------------------------------------------------------------------------------------ 熟知勞基法的官員不諱言,未來休息日加班很可能出現一種怪現象:同樣是早餐店,A店會請隔壁B店員工來加班,B店請對面C店員工來加班,員工們互相到彼此的公司去加班,員工要「拐彎」到另一家公司才能賺到加班費,這恐怕是當時立法院立法時始料未及。 正因為休息日加班費已然失衡,脫離了市場行情,導致正職勞工沒班可加,勞工若要增加收入、要賺加班費,恐須再找第二份工作,或是到另一家公司加班。為了將來的生活,櫃姐淑娜沒有時間憂傷,趕快找第二份工作。 |
2017-01-11, 06:51 PM
#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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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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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說,許多企業誤會,以為例假排定後就不能再挪移,造成排班困擾,根據解函釋,只要勞資雙方都同意,例假、休息日是可以挪移的調動,不過須遵守「沒有連續上班超過6天」的規定 (出了大紕漏結果勞動部又推給勞資雙方說雙方同意就可以修改 但也沒提到不合理的加班費 而且如一方不同意不就死棋了 結果還是停工或找臨時派遣工不是比較省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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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2, 06:23 PM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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