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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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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查了一下甩棍的合法性....
維護自身安全∼淺談甩棍的使用&合法性 轉貼如下 為了增加車友平日在外、出遊的安全性,站上辦理了多次的甩棍團購 此次應團購主辦人KATO之請,針對甩棍(也就是ASP.PSD等)的使用及合法性作一說明, 以解各位車友之疑惑。 覺得文章太冗長者可以跳過,小弟會盡量以淺顯文字作一解說, 文末做出總結,也歡迎法律相關科系車友作補充。 以下所列相關法規之條文,僅就關於甩棍部分作重點條列,餘以‥略過, 有興趣者可自行另行參閱完整的法規。 ========================無聊的法律條文開始了分隔線=========================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第一條 為管制槍砲、彈藥、刀械,維護社會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 本條例。 第二條 槍砲、彈藥、刀械,除依法令規定配用者外,悉依本條例之規定。 第四條 本條例所稱槍砲、彈藥、刀械如下﹔ 一、槍砲﹔(略) 二、彈藥:(略) 三、刀械:指武士刀、手杖刀、鴛鴦刀、手指虎、鋼(鐵)鞭、扁鑽、匕首 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查禁,非供正當使用具有殺傷力之刀械。 (略) 第六條 第四條第一項第三款所列之各式刀械,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製造、販賣、 運輸、持有。 第六條 第五條及第六條所定槍砲、彈藥、刀械之許可申請、條件、廢止、檢查及其他 之一 應行事項之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三條 (略) 人民、團體或廠商,依本辦法規定製造、販賣、運輸、轉讓、出租、出借或持有 本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三款所定刀械‥‥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警械使用條例 第十四條 警械非經內政部或其授權之警察機關許可,不得定製、售賣或持有,違者由 警察機關沒入。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略) 警械許可定製售賣持有管理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規定得申請許可定製、售賣、持有之警械以警棍、警銬、電氣 警棍(棒)(電擊器)為限。 第三條 申請製造、售賣警棍、警銬‥之廠商,應檢附下列文件經直轄市、縣市政府 警察局層報內政部許可。 (略) 第六條 完成第三條程序之廠商製造警棍、警銬‥等,應逐一打造廠商名稱及編號,並 不得超量製造及假借名目非法推銷。 前項廠商應詳細記載警械製造數量及出售對象,‥‥製月售報表送縣市警察局 轉報警政署備查。 =============================休息一下,我是分隔線============================ 看完了上述的相關條文,我們可以發現如下重點 一.甩棍並不在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的管制範圍之內。 二.團購所取得的甩棍並非制式警用甩棍。 註:警棍可分為木質警棍、橡皮警棍、鋼(鐵)質伸縮警棍(←就是用甩的)三種。 警用甩棍為三節式,鋼質,長16吋,管身類暗銅色,重約500克。 (這麼重,攻擊效果應該有UPUP吧 XD) 這樣看來,團購的甩棍似乎並無相關法規明定其違法性,是無法可管的狀態 所以說持有甩棍並不違法囉? 錯。錯了。這是違法的。但是違哪條法了呢? 儘管並無條文明定禁止,但就警械使用條例及相關辦法上而言,已經違反了其法理。 法理的意義相當抽象,在此不做贅述,簡言之就是當初制定這個法條的意義。 打個比方: 依照警械使用條例及管理辦法,允許民間團體經申請核可後持有警械, 如長榮集團警衛隊可以合法持有Smith&Wesson 5904(即警用制式90手槍), 但這並不代表該團體可以持有「在功能、外型及效果類似90手槍的其他槍枝」。 同理,ASP.PSD等等市售甩棍,皆可被視為「未經核可的、私下仿製的警棍」。 然而眾車友們也不必擔心在路上會被警察盃盃攔下來,請你坐警車去局裡泡茶。 因為就執法上的困難跟執法上的實際需要而言,很多東西警察都沒在管的, 因為不好管,因為沒必要,更遑論這種算是在模糊地帶的物品。 例如玩具槍,含BB槍、空氣槍、瓦斯槍等‥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明定持有者須有執照,廠商需確實登記購買者姓名。誰真的作到了? 就連我都上網買了一把MARUI G36C,賣家會管你這麼多嘛? 例如警用制式12吋手電筒,網路上就買得到, 不需要連買個手電筒都要登記,就因為它是警用配備?好用東西大家用嘛 再者如電氣警棍(棒)(電擊器),就是俗稱的電擊棒 坊間各式各樣造型及電流強度比比皆是,也不見有關單位作查處 還有警銬、警繩(別懷疑,法規裡真的有這東西,只是沒警察帶著XD)列為應勤器械 警察也不能因為你車廂放了繩子就說這是仿造警繩把你移送法辦 警察只能依據「合理確信」,從種種跡象去懷疑受檢者是否有違法之情事 比方說我被攔下來,車廂裡面放了繩子、膠帶、水果刀、鴨舌帽 那就可以合理懷疑我是不是意圖擄人勒贖,或是意圖侵入民宅進行性侵害 將我帶往警局置留二十四小時並拘問,如無確實證據就只能放人 =============================上面都是嘴砲分隔線============================ 總而言之,ASP.PSD等等甩棍算是游走法律邊緣的東西,但並非絕對違法 各位車友帶著防身請注意以下幾點: 不要大喇喇的甩出來掛在腰間,引人注目 不要三五車友聚集一處,互相「切磋」使用技巧,也是引人側目,嚇死人XD 真的「遇到狀況」時,請先逃跑,要你跑的原因有二: 一是人多好辦事,切勿落單,集合眾多車友的力量反擊 二是關於刑法上的正當防衛: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 不罰。但防衛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刑法第二十三條)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能跑則跑,真到跑不了就狠心給他敲下去! 若無必要請勿出手,真要用時請用力揮打,唯獨請注意是否過當(比例原則), 關於刑法的部分就擇日再談,希望大家都是備而不用啊。 以上 若有未盡事宜,還請大家補完,感謝<(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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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9
文章: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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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我剛剛也看過了 只能說...就算被條子發現會被帶回去喝茶 我也還是會隨車帶一支 發生事情時保護自己生命才是最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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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趴趴跑
文章: 1,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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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大家在這邊還是給點建設性的建議吧
妳的女友不可能就這樣人間蒸發一個月
樓主在這一個月中不知道有沒有積極的表現 比如說在她家樓下一直等她出現 上班/學的地點有沒有去注意 旁敲側擊看她的狀況好不好 我想可能是你所謂的"不要想太多"讓她感覺不到你的同理心 不過這也不怪你,畢竟這狀況大家都沒碰過 以下轉載性侵害防治網 * 影響篇 萬一發生不幸,很可能好一陣子都難以平復,也可能會有下列情緒出現: 1. 情緒震驚:覺得麻木。懷疑自己為甚麼這樣鎮定?為甚麼不能哭泣? 2. 不信任感:是否真的發生了?為甚麼會發生在自己身上? 3. 尷尬:別人會怎麼想?不能告訴家人? 4. 羞恥:覺得污穢,總好像現在有些不對勁。整天都想洗手。 5. 罪惡感:覺得自己的確曾做了某些事致使自己被襲,是否因為這樣做而導致自己受到傷害。 6. 情緒低落:如何繼續生存?覺得很疲倦和沒有希望。 7. 混亂:坐立不安、度日如年、束手無策、情緒混亂、生活秩序大變。 8. 恐懼:對很多事情都產生恐懼?懷疑害怕會懷孕或染上性病?擔心加害人會來報復?以後會不會再想和男人親近?以後會不會忘記這些?經常做可怕的惡夢。 9. 憂慮:神經衰弱。感覺呼吸困難(憂慮很多時,是從肉體上的跡象顯示出來,例如呼吸困難、肌肉收緊、睡眠不安、改變飲食習慣、嘔吐、肚子不舒服)。 10. 憤怒:想報復加害人。 這些生理和情緒反應都是正常的,並不代表妳是懦弱的。儘量請妳信任的朋友陪伴妳。 尋求專業輔導,不是弱者的表現、而是強者的行動,一位優秀的心理治療師會仔細聆聽妳的描述,以問題引導妳,伴妳走過憂傷的歷程,幫助妳釐清將要面對的許多決定,包括法律訴訟等問題。 性侵害防治中心是個很好的資源。那裡的工作人員能幫妳安排諮商師,協助妳走出傷痛,並和經歷過類似情形的婦女定期聚集。她們瞭解妳的感受,能夠幫助妳走過這些憤怒、憂傷和恐懼。 *如果你的朋友遭到強暴…………. 如果你的朋友曾遭到強暴,你在他的心靈復原過程中,扮有重要角色。他非常需要你的扶持,他最需要的是你的陪伴、傾聽與接納。 如果你的朋友曾遭到強暴,讓他發洩他的憤怒。如果他能無拘無束的說出內心的憤怒,有助早日走出強暴的風暴、恢復心靈的平靜。 告訴他,只要他有需要、或心理感到害怕,可以隨時打電話給你,你可以輕輕擁抱他,並告訴他,你可以瞭解他的感受。 如果你是男性,而受害人為女性,他可能不會把他受害的細節告訴你。但這並不表示你就應該與他疏遠。有位遭到強暴的婦女表示,男性朋友的支持對他的心理治療有舉足輕重的影響。 ----------------------------------------------------------- 希望大家都不要碰到這情形 此文章於 2009-12-30 07:16 AM 被 冷ㄉ很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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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3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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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這種事情一定要對幹的~
就拼到你死我活~抓幾個來配.... 讓對方知道你難搞~ 也許就不會有之後的動作了~ 但整篇看下來~ 為何你女朋友穿這麼吸引人犯罪你還要騎機車帶他去偏遠地區? 去鬧區看看電影不是很好嗎~ 這些都是會讓對方留下陰影~ 重點是你報警拿到報案三聯單了沒? 該處理的正事還是要處理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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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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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是要拼沒錯
但也要看場合 一開始就挨悶棍,又一對多 女友也被抓住 這時先花錢看能否消災做法也算正確選擇 樓主做錯是選錯約會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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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 PCDVD認證賣家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新店市福園街13號
文章: 1,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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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是很好奇,樓主有沒有拿到報案三聯單,正式的完成報案程序,沒有都是白講.有的話差不多該是找議員或是媒體讓警方正視此案了.
小弟會建議,不管騎車還是開車,該帶的東西還是要帶著防身,外面壞人多,公權力通常只有事後能幫你,真的遇到跟樓主一樣被攻擊了,先不要想什麼法律,會不會自衛過當,保住自己的小命才是重要的。 幾年前台北某公墓有發生鬥毆,當地人後來撿到一顆被砍掉的頭在安全帽中,可是因為沒人報案,後來也查不出是誰的頭,案子就被冷處理掉了,當地的人也被告知如果被問,就說從沒聽過這回事. 至於樓主女朋友會不會回來,我是覺得只能看緣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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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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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可以改帶一包工具。 裡面有尖嘴鉗、網路線、壓線鉗和一把半米長的十字起子... 這樣會不會太明顯... 被攔檢就說我是好人專修電腦 Orz 此文章於 2009-12-30 09:17 AM 被 Quaker200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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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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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長的一字起,而且是開鋒過的殺傷力較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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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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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過十字起子有需要的時候真的可以拿來修電腦。 囧r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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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無苦庵
文章: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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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樣臨檢攔下來就麻煩了. 而十字起, 真的就是大家忽略的恐怖武器. 拿刀跟十字起去捅鐵皮餅乾盒, 你會發現十字起的威力有多恐怖, 拿去捅木板, 刀會被夾住, 十字起可不會. 那表示可以瞬間捅很多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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