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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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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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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吵這個沒意義,事實上就是兩套標準
我只想知道,既然是尚未獲得共同持分全體同意,為什麼建商就可以開始先拆其它部份 難道建商就這麼有把握不同意戶絕對不會成為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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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2 您的住址: 晚上黑壓壓一片的那區
文章: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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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也認為這是個問題的開端 我也認為應該全體通過 才開始拆 房子是連在一塊的, 為什麼可以先拆建物的部分 這個問題就要去問住戶自己找來的建商 反正, 目前主流的言論就是:擺著不理不睬 合法就好 其實 我猜兩派人馬都很高興, 終於撐到有人願意擔這黑鍋了.... 而且都不是尚黑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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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閃亮亮的永和*~
文章: 6,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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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房屋改造也會有連棟長屋的問題,要改裝自己家的時候,別人家的外牆也要幫他做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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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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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要看當時時空背景..... 一堆人抗議要色情賭博趕出台北市...... 就跟當時抗議聯考依樣...... 全部趕出去不是很好..... 人人有書讀不是很好..... 你要都做了....還是被人罵...... 天龍國真難伺候.....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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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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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辦法認同這種大家都還沒全部同意就開始拆已同意戶
再來逼不同意戶的做法 到底有沒有想周全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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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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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搞色情的酒家,那擺明就是誤砍得阿 真難伺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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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6,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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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當年哪個人不知道市長是合法非法一起砍 什麼叫做誤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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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由一個笑容開始,用一個吻來成長,用一滴眼淚來結束。 當你出生時你一個人在哭,而所有在旁的在笑,因此請活出你的生命, 當你死的時候,圍繞你的人在哭而你便是唯一在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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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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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禁止預售,建商無利可圖+更難搞鬼,自然解決大半問題 不過我認為,要完全解決,只能走公辦都更+稅制改革(增加持有成本)+社會住宅, 若能搭配均衡都市發展更好. 大台北地區,再這樣玩下去,環境只會更惡劣,資源的使用效率更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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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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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都更案建商拆屋 北市專員王寶萱有話想說
http://goo.gl/chpWSP 新聞內文重點說明:柯上台後想把不同意戶劃出拆除範圍,結果不同意戶反對還告贏。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7380.A.E2E.html 1.建商92年2月12日擬具永春案都市更新事業計劃→ 市政府94年2月16日及97年9月9日准予核定實施→包含不同意戶 2.建商102年1月30日擬具變更計劃將不同意戶劃出→ 台北市政府104年1月29日同意准予實施 3.不同意戶提出訴訟,要求法院撤銷2.的事業計畫變更 4.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以104訴字439號判決撤銷2的事業變更計畫,結果就回到1啦, 不同意戶的房屋坐落於原核定事業計劃內,建商擁有合法的拆除執照予以拆除,那裡突襲性拆屋了?這不是不同意戶自己要的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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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ROC
文章: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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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前面35樓不是也有貼了一篇說明判決出來後 建商無權拆屋的文章 看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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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入手 Nikkor-N Auto 28mm F2 AI改 Leica 50mm f/1.0 NOCTILUX-M 莫名其妙入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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