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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柏(第四)
Senior Member
 
老柏(第四)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1,303
引用:
作者herlock
我並沒有要反駁您的意思, 本來就只是大家參考參考而已... 會提這, 是覺得這種規劃很要命


.

其實我也很討厭路口這樣規劃,但是我推測這應該是為了讓路口看起來像正方形所以才這樣規劃,一邊是六線道一邊是兩線道,如果斑馬線都設在街角的話那路口會變得很狹長,所以才在那個方向內縮讓路口整個像正方形

既然道路規劃是這樣就這樣遵守吧,往旁邊走兩步路就是斑馬線就走斑馬線吧,我的話甚至有天橋就去走天橋管它路口開多遠(天橋因為樓梯的緣故通常入口離街角有兩三個店面這麼遠)
     
      
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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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柏                 老柏(第二)

老柏(第三)              老柏(第四)
舊 2014-03-16, 08:29 PM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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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柏(第四)離線中  
wufu
*停權中*
 
wufu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838
太倒楣的司機, 視線被擋, 又暗, 又不走斑馬線, 又闖紅燈, 我是法官就只判他超速 !!
 
舊 2014-03-16, 08:48 PM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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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fu離線中  
wufu
*停權中*
 
wufu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838
講到論及婚假, 才17歲啊? 那麼多車, 也不幫自己未來老婆注意一下, 那男的也有問題 !!
舊 2014-03-16, 09:03 PM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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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fu離線中  
Crazynut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雖然我有點討厭法律人老是這麼講,但在這件事情上我也不得不同意他們的看法。

規畫合不合理是另一回事。既然劃成這樣了--在重劃之前--行人就必須去遵守。

我個人一向極度厭惡酒駕殺人的案子,如能判處極刑我一點意見都不會有。但這件案子,我想絕大部份的人都會同意-他只不過是超速而已。致人於死的責任絕對不會超過50%。我個人粗估大約30%,當然法律人的解讀可能不同,我們就等著看吧。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14-03-16, 09:53 PM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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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離線中  
sd640801
*停權中*
 
sd640801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336
有問題的是人

手機是無辜的


闖紅燈
不走斑馬線 ( 明明就在旁邊而已 )


*
舊 2014-03-16, 10:09 PM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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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640801離線中  
ck78934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13
文章: 144
說實話,在不對的時間出現在不對的地方,就算你是孝子孝女也躲不掉.....
划手機沒錯,但是在大馬路中間划手機....誰也幫不了你....
鐵路是給火車走的....你沿著鐵軌走.....那就是不對的時間出現在不對的地方...
馬路是給汽機車走的....不是給行人走的,你在上面常時間逗留,就是增加自己的風險....
人就該走在人行道和騎樓安全性最高,離開這裡,要提高警覺.........沒出事算你運氣好...
舊 2014-03-16, 10:18 PM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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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k78934離線中  
ck78934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13
文章: 144
引用:
作者wufu
講到論及婚假, 才17歲啊? 那麼多車, 也不幫自己未來老婆注意一下, 那男的也有問題 !!

不會剛好兩個在賴吧?
舊 2014-03-16, 10:20 PM #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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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k78934離線中  
rainwens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19
引用:
作者Crazynut
雖然我有點討厭法律人老是這麼講,但在這件事情上我也不得不同意他們的看法。

規畫合不合理是另一回事。既然劃成這樣了--在重劃之前--行人就必須去遵守。

我個人一向極度厭惡酒駕殺人的案子,如能判處極刑我一點意見都不會有。但這件案子,我想絕大部份的人都會同意-他只不過是超速而已。致人於死的責任絕對不會超過50%。我個人粗估大約30%,當然法律人的解讀可能不同,我們就等著看吧。

就我個人的看法,排除掉對方的過失不談,
酒駕殺人跟超速殺人是一樣的,都是因違反交通規則而致人於死,
如果罪大惡極,違規肇事的都應等同視之。
舊 2014-03-17, 02:38 PM #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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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s離線中  
TrueAkuma
Junior Member
 
TrueAkuma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83
沒有甚麼xx設備害死人的

向來只有 定力太差害死自己的 這個案例只是讓她更早預到這種事情而已
__________________
目前服役中
ProMedia 5.1 + Pioneer 老解碼器繼續撐著用
Cheery G80-1800 LG OPTIMUS G PRO好讚阿!
DELL2707WFP 超大視野感動中!
舊 2014-03-17, 05:37 PM #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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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ueAkuma離線中  
操級廢員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9
您的住址: 操到死的勞改營
文章: 119
引用:
作者herlock
從監視器畫面可以看到變燈時少女已在約 1/3 處, 而男友則通過約 2/3, 甚至還拍到對向多輛汽機車在還沒變燈就起步偷跑. 事發後各家媒體記者也都到此實測, 綠燈時間確實是很短, 加上道路很寬, 女生得要小跑步才過得了, 老人小孩實在不知道該怎麼辦... 現場又沒有行人專用倒數燈號(各家新聞畫面中沒看到, google 街景也沒看到, 可能要在地網友提供一下資訊), 對不熟路況的行人來說根本是陷阱, 這不是規劃問題是什麼?


您可以觀察一下比較大的路口號誌的設定, 通常行人專用號誌(如果有的話)在一般
號誌變成黃燈時, 就已經是紅燈, 而大型路口的黃燈時間通常有五秒, 所以少女基本上
是闖紅燈無誤.
就算沒有行人專用號誌, 只是一般的路口紅綠燈, 在這種大型路口也會有兩到三秒的
全紅燈狀態, 所以就算少女開始穿越路口時橫向路口仍是紅燈, 但她通行方向的燈號
應該也是紅燈了.....
舊 2014-03-17, 05:56 PM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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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級廢員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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