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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生命的十字路口
文章: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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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指的是我引言的部分,網址是標明出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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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所不能,有所不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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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生命的十字路口
文章: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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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前面Kenneth_tsai有說,[直接殺了江國慶的人是當時玩弄司法的人] 沒有死刑,這些玩弄司法的人,如何殺他? 文本有脈絡,可以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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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所不能,有所不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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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生命的十字路口
文章: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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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建議可以看一下,你的疑問文中有解釋 http://www.erenlai.com/index.php/tw...-09-01-06-51-19 例如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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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所不能,有所不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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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3
文章: 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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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有死刑,這些人就沒其他方法把它弄到死、弄到生不如死? 這就是你的邏輯? 有人買了西瓜刀砍死人,所以西瓜刀不能存在。 我買了A公司的股票,結果A公司的老闆惡意倒閉,是我讓他有機會惡意倒閉的? 有問題的永遠不是制度或是工具而是人,你不跳脫這種思考方式你就只會想盡辦法幫你的東西辯護,結果就是大家更覺得你才是真正不理性,不客觀的廢死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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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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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呵∼你沒回答這次的6人呢? 若要說時光倒退清朝的冤案更多明朝冤案更多,要不要一起算? 司法本來就一直會改革進步,科學鑑定也會越來越正確精準 冤案會越來越多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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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懸崖邊
文章: 1,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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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000000分的回答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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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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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在更之前的討論中,明白的表示我對江國慶一案之看法及立場,重點為江國慶亦為被害者,非為加害者, 且其家屬認為聲張其正義之方式為殺人償命,請相關團體切勿消費江國慶之死,非沒有死刑即無法殺江國慶,就算廢死但其冤屈依然存在並無改善,故我認為廢死並非司法改革之第一要務,再次闡明我的立場以免誤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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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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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真的很可憐...你的邏輯論點一點說服力都沒有 ![]() 你要幫廢死辯護可能會越幫越忙 故意惡搞江國慶並非有死刑好嗎...。那幾個高官現在有怎樣嗎? 照你前面的邏輯 沒有40年刑期這些玩弄司法的人,如何關他到70歲?所以你願意被關到70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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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3
文章: 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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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你要表達什麼? 所有反廢死的都是不理性? 兩個人的對談可以代表全世界的問題跟人的想法??.尤其又是打著跟你相同理念的人的對談。 這些人沒有任何解決問題的方法跟行動,只是要抹消他們不想看到的東西而已。 永遠需要改進的是人,要改變制度的是使制度更趨完備而不是廢除必要制度。 如果你覺得死刑是不需要的,請讓社會大眾,受害者及其家屬,或是普世價值來決斷吧,而不是少數打著人道的光環,但是卻無法好好保護他人的人有資格說的出口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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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生命的十字路口
文章: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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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對!所以我們要對國家機器的權力,有意識的節制,而不是放任, 現在有多少人意識到江國慶的死,我們也有份? 還是覺得那不過是場失誤? 引用:
抱歉,後面全刪了, 因為我所說的就是字面上的意思,[情緒化恨廢死]的人 換言之,當然也有[情緒化愛廢死]的人, 這些人在乎情緒有沒有被滿足,而非為何應該廢死或不應該廢死, 我也就建議不必浪費他們的時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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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所不能,有所不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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