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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A級黑豬肉
你們的邏輯都有一個盲點,所以你們才會一直覺得跟法律的設立者和律師們的想法不同,才會覺得我們想的本末倒置。

重點不是在行人犯法!此影片中行人犯法我們都知道,我早就在第一篇回了!但是你卻還是一直環繞在我認為行人不違法,認為我在幫該行人開脫,還問我拿東西重要還是自身安全重要。請問是你詞窮無法辯解所以選擇直接誣陷我嗎?這樣還有討論的必要嗎?

重點是駕駛有無責任!
這影片中的駕駛看到路上有行人(離前面車陣相隔一陣子,所以絕對有看到,除非不專心。那不專心也就代表危險駕駛。危險駕駛代表駕駛不是 100% 無責任!),也沒有辦法知道他為什麼在路中間(有可能是前面有車禍,跑到這邊要放警示,或是發生什麼事情,也有可能是綁匪在路上釋放人質,反正什麼東西都可能發生,駕駛沒有看到前面發生的事情,她不是神,也不是馬後砲鄉民,也不是法官,所以無權判定該行人違法可撞),難道...

曾經有過『應注意而未注意』的這種判決,
所以我前面早有講『您的論述有法官的支持』,
所以我也不會說你錯,
您充份的表達您的觀點即足夠。

"重點是????"
您要講到邏輯,就不問凡事有無先後?
是呀.. 駕駛有無責任!.
這不就證明,
您就是那種肇事後再質問別人"完全沒錯嗎?"的心態.....
照您的邏輯該"個人"的行為造成的事故,
您可以去引申那些本質完全相異的..
比如車輛故障放警告標誌,或者是綁匪在路上釋放人質...等等,
看似在您的觀點就是,無論如何,沒有人100%無責,
就看是哪天誰比較雖小,碰到冒失鬼,而不去問前因後果而已。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舊 2011-11-08, 10:50 AM #12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AC212現在在線上  
A級黑豬肉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楓葉國
文章: 316
引用:
作者EAC212
"重點是????"
您要講到邏輯,就不問凡事有無先後?
是呀.. 駕駛有無責任!.
這不就證明,
您就是那種肇事後再質問別人"完全沒錯嗎?"的心態.....
照您的邏輯該"個人"的行為造成的事故,
您可以去引申那些本質完全相異的..
比如車輛故障放警告標誌,或者是綁匪在路上釋放人質...等等,
看似在您的觀點就是,無論如何,沒有人100%無責,
就看是哪天誰比較雖小,碰到冒失鬼,而不去問前因後果而已。


本質並無相異。你會覺得相異,是因為你看完整件事情,你已經在用事後諸葛在認為駕駛不該有罪。問題是駕駛並不知道整件事情。

事實上這部片子的駕駛早就有犯法了 哪會 "完全沒錯"?
 
舊 2011-11-08, 11:13 AM #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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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級黑豬肉離線中  
EAC21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A級黑豬肉
本質並無相異。你會覺得相異,是因為你看完整件事情,你已經在用事後諸葛在認為駕駛不該有罪。問題是駕駛並不知道整件事情。

事實上這部片子的駕駛早就有犯法了 哪會 "完全沒錯"?

您在哪一篇看到我『認為駕駛不該有罪』??
找出來好嗎?
我只有認為是行人先製造過失,才是導致事故發生主因,
這樣就讓您認為我覺的駕駛人無罪?
您看事情只有二分法嗎?
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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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舊 2011-11-08, 11:33 AM #12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AC212現在在線上  
A級黑豬肉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楓葉國
文章: 316
引用:
作者EAC212
您在哪一篇看到我『認為駕駛不該有罪』??
找出來好嗎?
我只有認為是行人先製造過失,才是導致事故發生主因,
這樣就讓您認為我覺的駕駛人無罪?
您看事情只有二分法嗎?


你講的我回的第一篇就寫了
如果你不是在支持駕駛無罪行人 100% 責任,那我完全看不出為何你要挑上我辯論?
舊 2011-11-08, 11:40 AM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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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級黑豬肉離線中  
EAC21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A級黑豬肉
你講的我回的第一篇就寫了
如果你不是在支持駕駛無罪行人 100% 責任,那我完全看不出為何你要挑上我辯論?

貌似你過度保護自己的意見了,
我沒有支持過影片裡的駕駛人,
也不曾說過"你講的不對"是吧,
和你持不同的其它意見就是挑上你辯論??
那我建議你多擴展一下自己的觀點,
別總是非黑即白的用二分法來看世界。
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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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舊 2011-11-08, 01:18 PM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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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現在在線上  
iDemo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147
引用:
作者sutl
法官不應該要求駕駛有超越物理極限的能力,或是賽車手等級的能力。

我爭論的一直是,合法駕駛也盡力煞車下,為何還有一堆法官判決有罪?

ps:為何我從來沒說過踩油門,你卻一直在講踩油門?



也許駕駛還有其它過失被抓到呀…也許超速、也許任意切換車道
不過這個你該去問那個法官,而不是問我

我也同意未超速、有剎車、無違規、反應不及的情況(無過失)下駕駛可以不負責
但除此之外我就不同意駕駛可以完全免責


但無論法官認為有罪還是無罪、和你踩不踩剎車根本沒有關係
也和有沒有超能力根本沒有關係
只是安全駕駛的基本觀念

難不成如果法官會判有罪、就不該踩剎車嗎?

此文章於 2011-11-08 02:49 PM 被 iDemon 編輯.
舊 2011-11-08, 02:40 PM #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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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emon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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