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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1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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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關於第一點 雖然很難,不過這是體制內最可行的方法,下修罷免和公投門檻也才能逐漸還權於民,人民也才有監督的力量! 關於第二點 成立工會,給予警察對政府say no的權利,這樣才有辦法制衡! 我承認以上兩點都有難度,要實現恐怕要花幾代的人才能凝聚共識也才能達到,雖然時間會長了一點,不過這也是比較可行的方式.......否則,我們需要的就是革命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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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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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正常的社會集會遊行 經過申請 人多會影響交通滿出來 那就算了 我認同 因為難免 今天這些人抗爭的方式是突襲的 隨隨便便就佔領某點 癱瘓某個社會功能 癱瘓機場 認同嗎? 占領火車站 鐵道 認同嗎? 三不五時在住家附近進行聚集 認同嗎? 訴求目的是什麼 我才懶的管 因為每個人想的東西都不一樣 目的想要開放性產業 槍隻 我也懶得理 問題是 在陳述這些訴求時 是否妨害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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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 : 「 何 哉 ? 」 此文章於 2014-05-03 10:27 PM 被 河上和尚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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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文章: 1,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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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這部分只能處理代議制度的問題, 對行政體系無解 2. 組工會也不能解決目前警察濫權的問題, 頂多能改善警察待遇. 以目前走狗模式, 根本是行政單位放縱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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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討論也要找能溝通的, 跟狂吠的狗溝通只是浪費時間. 每日一句 : 很多不等於多數,也不等於少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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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10
文章: 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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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他們做出行為,警察再做出處置就好了。
不過我希望他們學聰明一點,主訴求要清楚,而且要有糾察隊。 另外要記得通知記者來拍,至於拍那些東西,大家知道就好了。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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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3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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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理由不正當 是能號召幾隻貓? 還不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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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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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管他幾隻貓 今天只有1個人 站在忠孝東路口 抗議司法不公 都是妨害他人 影響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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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 : 「 何 哉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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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3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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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個人叫集會遊行? 1人就能癱瘓機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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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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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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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 : 「 何 哉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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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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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呢?.... ![]() ![]() 都被打臉了.....還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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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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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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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 : 「 何 哉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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