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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台灣苗栗
文章: 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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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雖說不是全面禁槍,但不像美國那樣受到兩百多年前制定的憲法修正案束縳的英國, 為了防範校園槍擊事件與類似慘劇,已跨出了一大步並取得明顯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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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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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可是我#99的說法 您在#101說是詭辯.... 當然執法人員不該違反憲法 只是前幾天郝龍斌用警力強制排除台北火車站前的示威者 我就在想如果我是台北市長 怎麼樣保障示威者權益 又能保障其他民眾權益 我的作法頂多柔性一點 但還是偏用警力強制驅離 這當中有可能造成民眾受傷 造成警力誤傷民眾的情形 這就無法保障示威者權益 只是若不驅離 影響到其他民眾的權益受損又該怎麼辦? 之前的假設命題 其實說的是這個 是你認為我說的是詭辯 把主題擴大 我只不過是想找一個已發生過的事件 來看怎麼樣處裡能讓大家的權益都獲得保障 此文章於 2014-05-05 04:01 PM 被 空空道人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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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2
文章: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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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gun control不代表禁止,更談不上全面禁止合法擁槍,美國也有gun control法令,但是跟英國後來修法的律法兩者嚴格與否的比較,我沒研究。 我只記得一句名言: When the people fear the government there is tyranny, when the government fears the people there is liberty. 真好用!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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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13 您的住址: California, USA
文章: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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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關於這句話有趣的是很多人相信托馬斯·杰斐遜說過這句話. 不過研究顯示他從來沒有說過. http://www.cnn.com/2013/01/11/opini...-gun-quot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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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14
文章: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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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照你這樣講 下一步就是人民可以組民兵團 找狙擊手去瞄警察也應該比照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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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2
文章: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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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是保存的文件當中,找不到證據來證明 像底下這句也是 Democracy is nothing more than mob rule, where 51% of the people may take away the rights of the other 49% 在www.monticello.org裡面打入搜尋相關的名言,可以找到各項已證實或未證實的狀態。 此文章於 2014-05-06 02:52 AM 被 KGB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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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13 您的住址: California, USA
文章: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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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明白. 雖然未來有可能發現文件證明杰弗遜有說過這些話, 從學術角度 而言在那之前是不能聲稱他有說過這些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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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13 您的住址: California, USA
文章: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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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對美洲人而言這些讓步來得太慢了. 如果英方早點讓步的話殖民地有可能會留在英國. 然而由於英國政府的態度不定又反應遲緩, 導致原來在殖民地佔主導地位的溫和派讓位給激進派並讓要求從原本的高度自治變成獨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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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13 您的住址: California, USA
文章: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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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波士頓慘案這個名字其實是當時殖民地的激進派誇張宣傳後才出現的. 事件本身其實更像是一場街頭鬥毆而不是屠殺. http://en.wikipedia.org/wiki/Boston_massac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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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4 您的住址: 四季如夏的地方
文章: 1,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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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報紙這張圖不知道該說什麼好...
![]() ![]() 這家子是支援Bundy的民兵成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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