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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生命的十字路口
文章: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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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文本有其脈絡, 異議者正在表達,並無如宣讀的共識出現, 開始出現爭論後,那句話出現的早前幾秒,有個女聲在說[我們的孩子...18K] 接著就出現[再吵下去我告訴你,15K都到不了] 這算警告還是威脅?尤其是從資本家的口中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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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所不能,有所不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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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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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支持死刑的言論者..
當詞窮時最喜歡先指控支持死刑的人不理性、情緒化, ![]() 要和廢盟立場一致才叫作理性? 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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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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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生命的十字路口
文章: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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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誰給他們權力玩弄司法,老天?人民? 我們需要江國慶的一條命來告訴我們司法制度有瑕疵?改革了,江國慶會復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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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所不能,有所不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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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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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照這種觀念下去... 在司法完美以前, 應該要廢除刑責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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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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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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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又是一個邏輯上的悖論,若我犯了應判死刑的罪,而我又衷心後悔自己所犯下的錯誤,我很樂意用我的一切(包括生命)來換取死者及其家屬的安慰,也就沒有廢不廢死的問題了,不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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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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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即使是這樣,也不能自動延伸成為「再吵!我會讓台灣的年輕人連15K都沒有!」 每個人對這句話都可以有不同的解讀,但是轉述時不是應該直接引用原文而非你臆測得來的結論。如此一來不但有誤導之嫌也更容易模糊焦點,事實上該會議的焦點也因此由最有爭議的共同意見轉移到這句話上了。 引用:
所以廢除死刑江國慶會復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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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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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人犯罪,自然不會有人受到處罰,
如果沒有人觸犯死罪,自然不會有人接受死刑, 也自然不會有死刑被執行....那有沒有死刑又有什麼影響呢? 然而當有人企圖借任何理由在呼籲那些觸犯死刑的人免除死刑, 我覺的........ 你們和罪犯是不是有利益往來呀?收了哪一個死刑犯多少好處了嗎? 還是你們其實是在為之後想做的事情安排好後路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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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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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3
文章: 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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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人給他們[玩弄]司法的權利,是他們自己知法玩法。 請不要把少數人的錯誤行為歸因於大多數人同意的制度。不檢討有問題的人而老是檢討制度,那根本就是不想面對問題的基本方向。 如果對這些玩弄司法的人有更強力的規範跟罰則,他們會不會因此不敢玩弄司法? 給司法單位更獨力的辦案空間,而不受到各方的無理壓力(立委、人權團體、政府機關、軍警機關...ETC.) 並且確實執行才是正確的解決方案 這更容易得到民眾的共鳴以便跟政府去爭取的事都不肯去面對,反到去反對民眾覺得不該廢除的死刑,到底是誰才不理性? 人權不是普世價值嗎? 那請問普世價值是什麼? 就是大部分的人在思考了因果等相關事情之後覺得符合法理情的價值就是普世價值。請問現在台灣跟全世界大部分國家的人民的普世價值是廢死嗎? 要講普世價值請先把正確的民調做出來吧 ![]() 還是你認識所有反廢死的人,而且他們想執行死刑都是不理性,報復性心態? 任意揣測並抹黑別人的想法就是很理性很有普世價值 ![]() ![]() ![]() ![]() ![]() 此文章於 2012-12-25 01:34 PM 被 ccyew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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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文章: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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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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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可"因噎廢死"~ ![]() 引用:
嚴格來說,我們不只殺了江國慶..... 比起刑罰,因為政策錯誤所害死的人更不知凡幾,而這個權力也是我們交出去的~ 只是不管如何,政策還是要繼續訂立並施行,社會的運作就是如此,只能盡力求完美。 引用:
不知道您所指的"情緒化恨廢死"是指所有反廢死的人還是某些人? 如果是指前者,那您也情緒化了~ ![]() 若是後者,因為人有百百種,總是難免有人比較偏激一些,這在支持廢死的人之中也是有, 不知您是否有發現到,某些支持廢死群眾的論點或作為,反而造成了反效果..... ![]() 要推動一個理念,不單只是要辯贏他人,還要能服人心, 即使讓對方啞口無言,無法讓人心服也是無用.....重點是把人拉進來,而不是推出去。 尤其廢死一方特別講求寬恕及感化,所以在言行上需要更加理性,不然其理念就很難推動。 試想,對"罪行重大"的人都願意給予寬恕或感化了,卻反倒對"立場不同"的人動輒譴責數落 這不是會讓人有些錯亂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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