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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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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會... 剛好而已.. 但 活著的人才有能力去追究責任歸屬, 已經葛屁的話...追究再多也於事無補了。 引用:
這又不衝突.. 第一時間無責任歸屬時,只承擔道義責任有什麼問題嗎? 你是法官?如果你是法官直接判決聯結車有法律責任在說也不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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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此文章於 2011-05-09 10:44 AM 被 EAC21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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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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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記得當兵的時候有次半夜押著戰車(用板運)從屏東回駐地 剛好經過港邊的漁市,e04 整條路上滿滿都是販子拖著漁獲來來去去 只見司機大哥聚精會神地操控方向盤,當下看起來覺得有點神乎奇技 就這樣穿梭在人潮與車陣之間,也是沒事啊 (當然人家車速放的真的跟步行差不多慢就是) 像影片這種過彎法還真有人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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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8
文章: 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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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小白是兩門Turbo 4輪車 是用開的 不是用騎的 舉例失敗 N年前的小白號 你也知道 我大概知道你是誰了 七八區的議題選擇 基本上你不是我對手 個人良心建議你還是快徹退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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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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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您的意思是:所謂的轉彎車,僅限對象車道的轉彎車,不限同向車道的轉彎車? 那邊的法規跟您這樣說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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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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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01永遠是對的~~ 我又沒說小白是用騎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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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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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8
文章: 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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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小建的新聞url裡 明明就有台視新聞影片 你看了嗎? 強者我朋友 再強也強不過現場處理員警 你說是吧 該影片裡 現場處理的 台中清水交通小隊 警員 劉x森 清楚的指出: (拖板車)右轉違規 ... (拖板車)右轉違規... (拖板車)右轉違規... 剩下的無需再贅言了吧 知道01永遠是對的 還不快跪安 退堂 此文章於 2011-05-09 10:52 AM 被 super0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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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1
文章: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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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回文沒看清楚喔? 同向機車鑽車縫搶在轉彎車直行這點有人打過去警廣問過了 肇事責任比較難認定 有行車記錄器或路口攝影錄影影像來輔助辨別是誰的肇事責任大是最好的 是北市某分局交通隊長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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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1
文章: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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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把機車看成一部車,你前方同車道的汽車要右轉而且已經靠最右側打方向燈 是你要讓他還是鑽車側過去 要爭機車路權請先把機車當一部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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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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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 我的意思是反問您... 照您的說法, 當一輛汽車&一輛機車同處於最外側車道... 機車要直行, 汽車要右轉時... 1. 要右彎的汽車是否屬於轉彎車?路權是否低於直行機車? 2. 汽車要右彎前, 有沒有先打方向燈, 加速搶位到機車正前方, 拉開距離... 然後才右彎? 引用:
若是這樣, 我就會呼籲機車騎士要減速讓前方的汽車先右轉; 不可強鑽車縫過去! 此文章於 2011-05-09 10:57 AM 被 小建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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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屏東<===>台北
文章: 1,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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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拋出道義責任就不是自為法官嗎 你那篇讓大家引的發言用的是肯定句啊 你能肯定,大家也能質疑 而且你一開始是這麼說嗎-->[第一時間無責任歸屬時,只承擔道義責任] 你是說拖板車沒闖紅燈,有打燈右轉,所以沒責任,只有道義責任,說得很像責任都在婦人身上(懶得重引,只打大意) 你都判完了,還不准別人反對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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