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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見阿鳥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36
引用:
作者Hoyagi
癈死的支持者,試想一下,如鄭捷犯下無差別殺人,關30年後放出來,如果跟你住同一棟大樓,或隔壁當鄰居,覺得無所謂再說吧.

有一說是怕死刑犯捉錯人,但像鄭捷几百人目擊的現行犯,怎麼判錯人?


死刑應該要分兩種啊....

一種是現行,或無爭議...這種..定讞後,就犯案的同日期執行
你4/1犯案...審了三年定讞...你就心裡有數,到4/1就要執行了

還有一種,喊冤的,靠間接證據定罪的..
https://www.storm.mg/article/880529?page=3
這種就關著,期望有天能翻案.....
     
      
舊 2024-04-25, 08:02 AM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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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見阿鳥離線中  
polor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599
[死刑:科技、法律的演進]
#9 2022-11-04

022-11-04 「台版柬埔寨」囚禁32人 3被害人疑遭虐死棄屍山區
新北市淡水分局,本(11)月1日循線搗破1處求職詐騙機房,26名被害人全遭手銬、
腳鐐銬住且囚禁在5坪大的房間內,警方當場逮捕8名犯嫌。
新北市刑大向上溯源,查出該集團疑似在桃園市中壢區另有據點,昨(3)日晚間前往攻堅,
再度救出32名求職遭騙的被害民眾,現場又逮捕8名犯嫌。
警方事後循線追查發現有3名被害人疑似遭毆打、虐死,
稍早已在桃園龜山山區找到其中2具遺體,目前警方正在釐清相關事證中。



---------

這樣的案件也應該提高刑度八!?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24-04-25, 08:23 AM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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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or現在在線上  
蠻荒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6
文章: 95
死刑不就是刑責的其中一種罷了

那為什麼會有死刑呢!!
以前訂立這個刑責的目的、是為了防止以後有人繼續犯罪的嗎??

我現在訂立一個刑責、是為了防止將來有人繼續犯罪??
想都知道這種說法簡直狗屁不通,刑責的目的都被一些人給混淆了.......
__________________
人生許多事
成也執著、敗也執著
舊 2024-04-25, 08:35 AM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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蠻荒離線中  
莫爺
Major Member
 
莫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14
您的住址: 台北不是我的家
文章: 124
引用:
作者非常奇怪
那麼多人被執行死刑.怎麼還更多人犯罪..

他指的是其碼執行死刑的人不會再出來犯罪!
況且犯罪者又不同等一定會死刑。

照你邏輯有刑法還不是一堆人犯罪,怎麼不把刑法廢了更快?
__________________
爭強鬥狠終日險 仁慈寬厚彌天高
觀心不用腹中取 看人何需面對面
舊 2024-04-25, 09:25 AM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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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爺離線中  
非常奇怪
*停權中*
 
非常奇怪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17
您的住址: 我會遵守版規,並保持禮貌
文章: 369
引用:
作者莫爺
他指的是其碼執行死刑的人不會再出來犯罪!
況且犯罪者又不同等一定會死刑。

照你邏輯有刑法還不是一堆人犯罪,怎麼不把刑法廢了更快?


ベウホ供イ小.我哪裡說廢死了
舊 2024-04-25, 10:14 AM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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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奇怪離線中  
polor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599
法定刑、宣告刑、執行刑

1.法定刑
2.宣告刑
3.執行刑
針對實質競合之數罪,就各罪分別宣告之刑,依刑法所定之規則(刑法第51條),併合處罰而定之應執行之刑

通常之情形,刑罰均依「宣告刑」而為執行,故「宣告刑」即為「執行刑」,
只有在數罪併罰之情況,始有就「宣告刑」定「執行刑」之問題。

#62


----------

法律是[人]訂出來的,自然就不可能[完美],也就是多數人要對[法律]負責任;

而[代議制度]也就是代表多數人的意見,相對的也就是社會大眾要一起負責任,而個人是[支持]有死刑制度。
__________________


此文章於 2024-04-25 10:50 AM 被 polor 編輯.
舊 2024-04-25, 10:46 AM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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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or現在在線上  
polor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599
司法官報考資格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24-04-25, 11:06 AM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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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or現在在線上  
Hermit Crab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7
您的住址: 淡水跟北投之間
文章: 2,782
引用:
作者又見阿鳥
死刑應該要分兩種啊....

一種是現行,或無爭議...這種..定讞後,就犯案的同日期執行
你4/1犯案...審了三年定讞...你就心裡有數,到4/1就要執行了

還有一種,喊冤的,靠間接證據定罪的..
https://www.storm.mg/article/880529?page=3
這種就關著,期望有天能翻案.....



我突然想到包青天的鍘刀,直接在庭上定讞立即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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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24-04-25, 11:11 AM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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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mit Crab離線中  
polor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599
2024-04-25 「台版柬埔寨案」傅榆藺民宿當據點狂騙63被害人 二審判7年半

「台版柬埔寨」求職詐騙案奪3命,其中詐騙集團核心幹部「S姐」傅榆藺一審判處無期徒刑,案件上訴審理中;
傅榆藺另被查出2022年間加入另一個詐騙集團,以宜蘭民宿作為據點,留宿人頭帳戶者,
再詐騙63名被害人,一審依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共63罪判刑7年6月徒刑;
案件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可上訴。

__________________


此文章於 2024-04-25 10:04 PM 被 polor 編輯.
舊 2024-04-25, 10:03 PM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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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3940673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162
街上瘋子那麼多,有談廢死的條件嗎?
__________________
<a herf="http://www.wretch.cc/blog/anny3yu"title"舞蹈老師的部落格">
舊 2024-04-26, 08:53 AM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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