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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gnal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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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鳳形山下
文章: 159
引用:
作者NNEW
不會不舒服 因為我家沒有四千萬

前陣子我爸身體不好
跟我說有一間房子以後就留給我了
我說不用啦 不需要留什麼東西給我
反正那點錢也不會改變什麼
大家把自己日子過好照顧好比較重要

他表示: 年輕人說什麼傻話......


帥氣!
最好再簽個放棄繼承貼上來∼帥度更加分喔!
     
      
舊 2016-06-14, 10:36 AM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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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gnally離線中  
wildboar
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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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野放中...
文章: 1,400
其實樓主不爽的應該是那種不公平感覺吧?
他應該也知道資產是父母的,要怎麼用是他們的權利。
但就是不爽,因為感覺很不公平。
我是覺得樓主給的資訊太少,只知道父母給了弟弟4000萬的資產。
那平時你們如何相處?有住一起嗎?這類資訊都沒有,所以就不多言了。
只能跟樓主說...先顧好自己組的家庭吧。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16-06-14, 10:41 AM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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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dboar離線中  
NNEW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122
引用:
作者signally
帥氣!
最好再簽個放棄繼承貼上來∼帥度更加分喔!



放棄繼承......好像要死亡證明書之類的文件才能辦耶

我還有一個姊姊 如果有財產繼承問題就讓她處理吧
舊 2016-06-14, 11:52 AM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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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EW離線中  
lzarconlony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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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arconlony1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15
您的住址: 金一十大女支三
文章: 1,282
引用:
作者NEAL
話說回來,家產不需去爭,但樓主你日子過得不好,經濟不充裕,記得要列張證明書/切結書,上面明列事由:

本人之父母OOO、OOO將市值新台幣XXX元之財產XXX(不動產建號地號)贈與弟弟OOO與其同性伴侶,然本人OOO尚未取得父母贈與相同市值之任何財產,足見顯失公平。而本人雖有孝養父母之心卻經濟困頓擷据,往後願與弟弟OOO平均分擔父母之生養費用,每人給付每月新台幣XXXX元,但本人無須獨力獨資奉養父母,亦無須承擔照顧弟弟之責任。

切結書一定要簽名,簽名人就是你、弟弟和父母,記住,一定要簽名蓋手印,一式三份,一份寄存在你自己的銀行保險櫃。

這樣子的話,才不會你父母給光你弟弟財產,等家產被敗光了,父母弟弟全都要求你一個人養,這樣麻煩可就大了,這張聲明書,是你和妻小往後的救生圈。

你可以找你認識的律師,將這個問題和寫切結書的問題都問他,律師處理這種問題,幫你擬切結書的...


羊肉爐兄參考參考這個

這個建議也跟我想的比較接近
至少保護到自己 但也不會太無情
大哥能不能給付是看家庭經濟
但是至少心意要到 不要搞得好像沒錢就是仇人

某些什麼不給錢就不養你 這種說法真的太絕情
這種人喔 呵呵呵

---
題外話 去TMD的多元成家 違反自然法則
搞gay是自由不要緊 不要出來給人看
啥多元成家 硬逼人看gay在路上晃 強姦別人大腦


引用:
作者NNEW
放棄繼承......好像要死亡證明書之類的文件才能辦耶

我還有一個姊姊 如果有財產繼承問題就讓她處理吧


你姐結婚了沒..

此文章於 2016-06-14 12:57 PM 被 lzarconlony1 編輯.
舊 2016-06-14, 12:55 PM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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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arconlony1離線中  
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引用:
作者NEAL
話說回來,家產不需去爭,但樓主你日子過得不好,經濟不充裕,記得要列張證明書/切結書,上面明列事由:

本人之父母OOO、OOO將市值新台幣XXX元之財產XXX(不動產建號地號)贈與弟弟OOO與其同性伴侶,然本人OOO尚未取得父母贈與相同市值之任何財產,足見顯失公平。而本人雖有孝養父母之心卻經濟困頓擷据,往後願與弟弟OOO平均分擔父母之生養費用,每人給付每月新台幣XXXX元,但本人無須獨力獨資奉養父母,亦無須承擔照顧弟弟之責任。

切結書一定要簽名,簽名人就是你、弟弟和父母,記住,一定要簽名蓋手印,一式三份,一份寄存在你自己的銀行保險櫃。

這樣子的話,才不會你父母給光你弟弟財產,等家產被敗光了,父母弟弟全都要求你一個人養,這樣麻煩可就大了,這張聲明書,是你和妻小往後的救生圈。

你可以找你認識的律師,將這個問題和寫切結書的問題都問他,律師處理這種問題,幫你擬切結書的...


感謝~ 我找機會看能不能辦(這得看其他家人的意思), 能者過勞 =.=
舊 2016-06-14, 01:01 PM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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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離線中  
neverwinter471
Junior Member
 
neverwinter471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717
引用:
作者lzarconlony1
你不是說父母沒給錢就不用贍養嗎
小孩沒賺錢也不用養阿 使用者付費 對嗎

小孩自己不會賺錢 念啥書吃啥飯
就衝這個還債角度 至少也得還父母同樣年數的贍養 不為過吧

養你幾十年 還他幾十年 很公平

不過看來像是一個自我感覺良好者 可能天地以您為中心
跟曹操一樣 寧可我負天下人 不可天下人負我


好吧,看來你也不是可以溝通的人,那我一句一句還給你

你要講養幾十年就要還父母幾十年,那看父母怎麼養呀?

人生最可憐的就是窮得只剩下錢,還只會用錢去彌補過去所犯的錯,不知悔改,還要因為自己的錯誤決定拖子女下水,我講著講著你就自己跳出來承認了,這輩子我沒見過

你認為天下無不是的父母對吧? 這句話要加個前提,如果父母尊重子女的意見讓他們自由成長,而不是塑造成父母想要的樣子,那前面那句話才有意義。

看是要當奴隸養還是當人養,不過我看你只會養成王子和公主。依你的想法應該不讓子女有選擇的權力,子女不順你的意就不爽鬧脾氣是吧?個人真的替你惋惜,因為你還要綁著自己小孩,連同他們的人生一起入你棺材。

每個人的人生,都是因為自己無數的選擇之後,成就當下的自己。事出必有因,樓主不會只是因為他父母當下送樓房的決定而生氣和不公平。

走吧,窮的只剩下錢的lzarconlony1,我懶得理你了。
__________________
Fluttering Plumes
舊 2016-06-14, 02:25 PM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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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verwinter471離線中  
Sioux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5
文章: 6,087

此文章於 2016-06-14 02:54 PM 被 Sioux 編輯.
舊 2016-06-14, 02:52 PM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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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oux離線中  
misma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1,577
引用:
作者Earstorm-2
無恥那一戶就是這樣, 老爸兒子同樣作風, 在外佔人便宜~ 現在騙外人, 日後就兩個互吃.

不過由於這代是獨子, 而他們是男>女, 內>外, 所以老爸日後會被兒子吃死, 然後向外求救.

我會盡力閃遠一點, 除非家人不忍.. (目前很大問題卡在我自己老爸有聖人氣息 =.=)


帶你老爸家人閃遠一點,能離多遠就多遠....
手機/電話,通通重辦,也不要給他們知道........

如果有社群軟體,就通通關掉吧...

舊 2016-06-14, 02:54 PM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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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man+++離線中  
misma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1,577
引用:
作者Jose Chin
打官司很簡單,但就是兄弟姊妹從此撕破臉了

有個永和的親戚家裡就是這樣...


我岳母跟他的兄弟就是這樣子啊.......差在還沒打官司而已
但離撕破臉也差不多了......

岳母她老媽走後,現在還卡一筆地產沒過戶......很想看看他們後續怎麼收場....


既然長輩都已經偏心偏到歪到了.....那打官司只是剛好而已...
除非兄弟姊妹不理長輩自已僑好.......
舊 2016-06-14, 03:03 PM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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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man+++離線中  
lzarconlony1
*停權中*
 
lzarconlony1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15
您的住址: 金一十大女支三
文章: 1,282
引用:
作者neverwinter471
好吧,看來你也不是可以溝通的人,那我一句一句還給你

你要講養幾十年就要還父母幾十年,那看父母怎麼養呀?

人生最可憐的就是窮得只剩下錢,還只會用錢去彌補過去所犯的錯,不知悔改,還要因為自己的錯誤決定拖子女下水,我講著講著你就自己跳出來承認了,這輩子我沒見過

你認為天下無不是的父母對吧? 這句話要加個前提,如果父母尊重子女的意見讓他們自由成長,而不是塑造成父母想要的樣子,那前面那句話才有意義。

看是要當奴隸養還是當人養,不過我看你只會養成王子和公主。依你的想法應該不讓子女有選擇的權力,子女不順你的意就不爽鬧脾氣是吧?個人真的替你惋惜,因為你還要綁著自己小孩,連同他們的人生一起入你棺材。

每個人的人生,都是因為自己無數的選擇之後,成就當下的自己。事出必有因,樓主不會只是因為他父母當下送樓房的決定而生氣和不公平。

走吧,窮的只剩...


你先說一下有沒有養小孩 然後小孩如果跟你一樣想法 打算如何處理
讓我們用假設題討論這個 然後把主角換成你

這時後答案就出來了 人自私講什麼都自私 他不會去想到別人
讓你不爽真是不好意思 我就這麼直接 不想修飾
舊 2016-06-14, 03:35 PM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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