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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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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在這件事情上我不讚成… 錄影錄音不是搜索行為的一部分… 搜索行為的成立是有沒有搜索票… 跟有沒有錄影錄音沒關係… 有搜索票一樣可以錄影錄音… 此文章於 2016-03-07 03:21 AM 被 沒問題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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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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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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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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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是司法警察不能執行相關工作,所以不太可能拔掉 憲兵司法警察的身份只是方便逮捕士兵時要有名正言順的身份 過渡時期的產物 搜查漁船的海巡也是同理 但這種警察受訓時間極短,法律素質很難指望 不過這種身份的司法警察敢對一般平民動手,這個年代只能說活膩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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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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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看不出來哪裡很詳細 憲兵作為的法律依據為何什麼也沒列出來 最少管碧玲的三問答不出法律依據的話會很要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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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屏東東港
文章: 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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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他要是能詳細闡述的話,就不會只能在網路上硬凹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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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14
文章: 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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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應不合法,台灣法律買家好像一樣有罪
不過憲兵無權到民宅搜索就是了,到民宅不就又回到那年代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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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15
文章: 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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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小官 小兵怕被長官陷害,自我保留証據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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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1,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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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法論法
憲兵這次的行為 "形式上"遊走在法律邊緣 似乎很難一口咬定不合法 至於 實質上.... 撇開一些敏感字眼 換個角度來思考 如果把那些文件代換成毒品或贓物 憲兵獲報前往調查 因持有人不在 由其父母代簽同意書 自願接受搜索 事後 持有人上網取暖 風向還會一樣嗎? ![]() point:這些文件可不是為了什麼正義 平反 真相而取得 而是為了上網兜售圖利喔... 此文章於 2016-03-07 09:08 AM 被 人生現在才開始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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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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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概看完了
憲兵受誰管轄 當然是國防部體系 但是憲兵也直接受總統 國安局系統管轄 這件事情 憲兵錯誤無庸置疑 但是想想 到底是誰在背後誰在搞鬼 補充一下 憲兵本來就沒有法律素質 當兵嘛 別人叫你幹麻就幹麻 那到底是誰有能力叫他們去管什麼網拍 搜索民宅的事情 哈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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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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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過程一連串種種不合理也不合實務的離譜做法,還有人認同
真是讓我嘆為觀止 即使同意書是真的靠口語上威脅或其他技巧取得當事人同意 也改變不了這起根本是一個違法偵辦的事實 前幾列網友已經貼出法條清楚規定司法警察官的地位是協助檢察官並接受其指揮辦案,雖緊急必要時得不待命令調查,但偵辦結果最後還是必須報告檢察官,結果勒~證物都扣走了、名為獎金的封口費也都準備好了,卻完全沒上報,沒有檢察官知道......形同黑暗的私下偵辦 目的意圖很明顯可以合理懷疑是為了湮滅證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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