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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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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噗~~ 有句話叫做:舉一隅不以三隅反 則不復也 這是最後一次開導你了 再不懂. 我也沒辦法 兩間公司的董事長都是同個人 你去問問律師看他怎麼說 假扣押多少也不是想多少就多少的 多學著點在上來發言. 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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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5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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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覺得扣押到董事長的私人財產實在很奇怪
董事長(股東)就是什麼都不懂才要請專業經理人經營阿 這樣無限上綱誰還敢開公司? 還是就是"不爽不要開"? 我覺得這件事八仙民事責任上肯定脫不了干係 但要董事長負責到全身都抵押就太奇怪了 還有八仙關董事長弟弟何事 開趴也不行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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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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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奇怪。 因為假扣押只是一種預防措施而已,法院准予假扣押,只是認為有暫時扣押該人的財產以確保將來執行之用,但不是代表將來就一定會判賠。 舉例來講,我如果拿一張有油魚兄簽名的借據,金額是5000萬,我可以向法院聲請假扣押油魚兄名下的財產,例如聲請假扣押油魚兄的Veneno Roadster一台。 但是後來在正式起訴後,法院審理結果,有可能發現已經超過請求權時效,油魚兄可以不用還錢,又或者法院發現這張借據根本是假的,油魚兄根本沒有欠我5000萬,法院自然會判我敗訴,車子解除假扣押。 當然就本案來講,目前是因為新北市聲請扣押八仙董事長的個人財產,所以法院才會裁定假扣押,但是事後在審理全案時,不代表八仙董事長要為這件事負責,有可能新北市這部份會完全敗訴,一毛錢都請求不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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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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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董事長跟公司的關係 這問題 GOOGLE 就有了 何必在這堅持呢? 總是要有人負責. 不是嗎? 有空去旁聽民事席 董事長的弟弟開趴這件事 的確是可以拿來做文章 這還算是有憑有據的指控 還有睜眼說瞎話的. 明明錄影帶就是闖紅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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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4 您的住址: 某處二樓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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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扣押八仙公司的資產沒什麼奇怪 但是扣押董事長卻有點怪 今天出事的地方是在八仙的資產範圍內 不是董事長私人土地上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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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1013於2013/1/2命喪鍘刀 ![]() ![]() ![]() x1013new於2013/7/3再次輪迴 ![]() ![]() ![]() x1013E於2014/4/9為學運(?)轉生了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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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5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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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好意思 google資料太亂了 看不太懂 可否直接點出重點說明清楚 讓大家明白? 總要有人負責(賠錢) 這句話我並不同意 有時由於法令的缺失 或是系統性的問題 確實可能會有沒人該負責的情況 不過大部分臺灣人似乎無法接受這種觀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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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5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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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照這種推論 也許不但可以扣押董事長的私人財產 也可以扣押副市長市長的私人財產 甚至總統和周美青的財產 都有關係嘛!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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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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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因為假扣押只是進行形式審查而已,不是實質審查,所以只要有看起來確實有這債權存在的事證,法院就會裁准,顯然新北市的律師團提出了讓法院相信新北市有對八仙董事長代位求償請求權存在的事證,所以裁准了假扣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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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4
文章: 4,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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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董事長烙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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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cdvd.com.tw/showpost.php?p=1087489044&postcount=7 一生卜卦 缺財想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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