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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ne Cr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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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5
您的住址: 熱火隊地盤
文章: 2,703
引用:
作者aeoluss
該檢討的是為什麼會造成冤案
跟刑罰根本兩回事

死刑廢除了就不會有冤案了嗎?
死刑結果不可逆;那冤獄結果就可逆?

幾十年的人生體驗,用金錢買得回來?


至少你享受得到,而且那種七位數美金賠償金/和解金下來就算律師先分一半,
一般人這輩子也不必工作了.
     
      
舊 2015-06-02, 02:04 PM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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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ne Crab離線中  
aeoluss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2
引用:
作者Stone Crab
至少你享受得到,而且那種七位數美金賠償金/和解金下來就算律師先分一半,
一般人這輩子也不必工作了.

"人生體驗"
冤獄幾十年失去的不只是錢而已

金錢只能算補償,不是賠償

而且出來都快老死了,家人可能也不在了
搞不好連老二都硬不起來
享受?
 

此文章於 2015-06-02 02:24 PM 被 aeoluss 編輯.
舊 2015-06-02, 02:20 PM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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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oluss離線中  
hoba
Ju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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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42
引用:
作者aeoluss
"人生體驗"
冤獄幾十年失去的不只是錢而已

金錢只能算補償,不是賠償

而且出來都快老死了,家人可能也不在了
搞不好連老二都硬不起來
享受?

所以說了,把人關起來二三十年後再說對不起,我們搞錯了
這樣也沒高明到哪去啊...

大家都糾結錯地方了,不是死不死的問題,而是如何避免冤罪跟誤判的可能性吧?

該死的還是要給他死啊!!!
舊 2015-06-02, 02:50 PM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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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ba離線中  
Stone Crab
*停權中*
 
Stone Crab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5
您的住址: 熱火隊地盤
文章: 2,703
硬不起來的問題可以吃藥,
偉哥在美國的前任代言人是八十多的前參議員。
古代太監連東西都不齊全,可是變態的故事從來沒少過。
舊 2015-06-02, 03:01 PM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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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ne Crab離線中  
aa19832006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0
這樣說好了.怕判錯就請提供刑事+法医更充份的澬源與支援.不是在FB PO文取泠.相信行政部門多個 10~30%預算不怕請不要到人作好事

想癈死就請那些聖人多去上節目.協助洗清世人的觀念 不要老是放泠箭 我們會泠的
舊 2015-06-02, 03:06 PM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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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19832006離線中  
aeoluss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2
引用:
作者Stone Crab
硬不起來的問題可以吃藥,
偉哥在美國的前任代言人是八十多的前參議員。
古代太監連東西都不齊全,可是變態的故事從來沒少過。

你先搞清楚你想說什麼再來吧
舊 2015-06-02, 03:12 PM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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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oluss離線中  
1080p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2
文章: 0
引用:
作者scm577
江國慶是軍法判死的好嗎? 是速審速決下的結果
外面法院判的,說白了,判一個嫌犯死刑還真的不容易好嗎? 都經過那麼多恐龍法官的手上最後還是死刑,那就代表連恐龍法官都生氣了........這種人還不死,真的難接受


推"都經過那麼多恐龍法官的手上最後還是死刑,那就代表連恐龍法官都生氣了"
__________________
忍不住回了師爺, 保持五年的帳號又被坑殺了! Orz......
唉!!!!!!!!!
舊 2015-06-02, 03:45 PM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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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p離線中  
CafeJazz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312
引用:
作者aeoluss

死刑廢除了就不會有冤案了嗎?


GOOD JOB

說到核心了
__________________
E3-1230 V2
Asus P8Z77-V LK
ASUS 6770 1G
Plextor M5P 128G
WD Black 4T+1.5T
EIZO R22
HRT Music Streamer II+=>JVC RX-808V=>ProCo 12-2=>BOSE 301
舊 2015-06-02, 03:56 PM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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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feJazz離線中  
supstring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658
引用:
作者傳說
講最難聽的
冤案家屬還有國賠
那些因殺人犯出獄再犯的被害人家屬似乎連國賠都沒有....
所以為什麼前陣子才有「山難搜救不力判國賠」
法客阻絕再犯不力卻不能國賠?!

另外廢死聯盟什麼時候才要與被害者一起面對啊?!
舊 2015-06-02, 09:17 PM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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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string離線中  
老飛俠
Senior Member
 
老飛俠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034
我當兵時的朋友在他的FB po了一些妙文:

速限是一種違反人權的刑罰,這種報復式的,剝奪人身自由的罰則,應予廢止。

事實證明超速罰款執行後,超速現象絲毫並未消失,所以應該廢止。

而且開快車是有教化的可能,為何要罰?

跟據調查,開快車後,都會深具悔意,在人道與人權立場,不該罰。


他老兄居然還開了一個「廢除超速罰款聯盟」的粉絲團,簡稱「廢速聯盟」
害我笑到岔氣
__________________
=================
我從來不把錢當錢看

我都是把錢當看!
=================
所謂理論,就是大家知道為什麼,但實際上行不通
所謂實務,就是沒有人知道為什麼,但實際上行得通
本公司已經完美結合了理論與實務:
什麼都行不通,而且沒有人知道為什麼
舊 2015-06-02, 09:40 PM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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