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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1,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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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應8/3(W6) 第二度上街頭抗議
我市井小民最能再盡一份微薄薪力的辦法 並且 8/4 仲丘出殯時 把所有來過的政要和軍方全部轟出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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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可魯的故鄉
文章: 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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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連加害者家屬的悲情牌都把出來了 看了我只想罵髒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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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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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仲丘枉死 軍方擬協助請求國賠1億
連長徐信正應訊 辯不知不能關下士
-字 +字 自由時報 – 2013年7月27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何宗翰、王英傑、鄭淑婷、林國賢/綜合報導〕軍檢昨天提訊收押中的五四二旅旅部連連長徐信正,他表示不知道下士不能關禁閉;洪家委任律師邱顯智則反駁,徐身為連長,這些事本來就要熟悉,尤其洪仲丘身體狀況屬高危險群,徐明知故犯、將洪送禁閉導致死亡,這不只是職務妨害自由而已,而是妨害自由致死。 指何「不關他,我就關你」是玩笑話 軍檢昨天提訊遭收押的連長徐信正,委任律師袁健峰、謝文田也出庭,兩人表示係臨時接到軍檢傳訊。袁健峰強調,當時五四二旅副旅長何江忠跟徐信正說「不關他,我就關你」只是玩笑話,不是那麼嚴肅,沒有所謂高層施壓,「有罪當罰,罰當其罪」,但需先釐清事實真相。 邱顯智表示,徐信正出庭時指自己不是故意的,也不知道下士不能關禁閉,但徐身為連長,這些事本來就要熟悉,尤其洪的身體狀況屬高危險群,徐卻明知故犯將他送禁閉。 追查公文疏失 軍檢約談三證人 另外,軍檢昨天並傳喚五四二旅少校人事參謀官石永源、張姓上士以及蘇姓士官三名證人釐清案情,洪家義務律師劉繼蔚、李宣毅也到場,劉繼蔚指出:「三名證人非常關鍵!」但他只說與「公文」有關。軍檢詢問證人有關之前調閱的行政資料,了解其中有無疏失、是否牽連犯罪;三名證人訊後不發一語,坐上軍車快速離開。 邱顯智則指出,當時洪仲丘違反國軍資通規定,但送禁閉室簽呈只有士評會的決議,沒有經過人評會決議,不符合陸海空軍懲罰法的悔過要求,屬違法行為;該三名證人可能與「人評會」有關。 桃檢赴醫院 調閱體檢報告、病歷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昨天也分赴國軍新竹醫院、天成醫院、三軍總醫院調閱洪仲丘的體檢報告、病歷資料、監視器畫面,針對洪家提告的偽造文書、過失致死展開追查。 桃檢今天起將傳訊相關人員,第一波預計約談戒護士、在押被告,亦不排除傳訊相關醫護人員,從各方證詞調查包括體檢報告速度、監視器黑影畫面成因,是人為造成還是電腦程式、線路問題導致的「陰錯陽差」,以及監視器指紋;檢方表示,體檢報告及病歷資料上,所有經手人都必須蓋章,不排除逐一傳訊蓋章者,交叉比對是否曾受人指使,讓體檢報告在一天內就出爐。 法務部長曾勇夫昨到雲林第二監獄參加收容人就業博覽會時重申,法務部將與國防部密切合作,務必讓洪案早日水落石出。 ---------------------------------------------------------- 剛看新聞 最新消息 軍檢 下周就要 偵結了 也希望軍方 不要重重提起 輕輕放下 一堆程序都有問題 真發生戰爭 國軍這以後怎打仗 我很懷疑 至於那些素行不良軍士官 這些都算幫助犯 跟民眾說都沒鬼 誰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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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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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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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現在都流行這種不敢直接下來討論,只敢在旁邊敲邊鼓的嗎? 繼那個r開頭,自以為法律很強的仁兄,以及一天到晚路權掛在嘴邊被停權的跳針哥後,你要來接棒了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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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1,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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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針對洪仲丘死亡的案例那你倒是有什麼有腦的意見? 從案發至今有有什麼被證實的? [洪家姐姐就是說過軍方有來談賠償的事] 確就是有這回事,不過他們拒絕了 大家罵的就是軍方的賠償事拿納稅義務人的錢,是不應該的.. 你是叫囂下來討論什麼啊? 你就是旁邊敲邊鼓起鬨的 (卻不自知) 還是你的成就感和講話的態度就是這樣來? 前面你說的[無腦][蠢蛋] 如果就是不是指我?指特定人? 那不就是指所有回覆這一串[罵]的網友了 我最好也PM他們順便把你涉及人身攻擊的部分都檢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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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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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意見前面就講過了,你有腦的話就看得懂,你現在還在問,是想證明什麼嗎? 然後一直在跳針,跟你說國賠和賠償撫卹不一樣,你要我講幾遍? 你是和曹軍檢一樣,聽不懂人類的話嗎? 另外,你說叫囂? 是的,我最看不起的就是那種想戰又不敢下來引言直接講,只敢在旁邊叫囂的人. 這種人只敢搖旗吶喊,只會推別人出來衝,自己只敢躲在後面叫囂. 你比起那種人,算是好一些. 雖明知不可為而為之,被打臉也甘之如飴,這種勇氣,不是每個人都有的. ![]() 至於人身攻擊的部分,你就檢舉吧,不用一直在這邊嗆聲,沒聽過會咬人的狗不吠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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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5 您的住址: Greed Island
文章: 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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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台軍虐死基層士官
並且抹滅證據是不爭的事實 其他轉移焦點的意氣之爭我懶得奉陪 阿那個你繼續跳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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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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懶得奉陪還一直敲邊鼓,真是言行不一.
難道,這就是所謂的口嫌體正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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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1,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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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撫䘏個頭 他為的鑑定都出爐,只有軍賠也就是國賠了,不管最後判決如何 一開始就沒可能撫䘏(難不成一開始你認定因公而亡) 到今天也不是擬國賠,是一定國賠,真能叫加害人賠? 大家不爽的就是這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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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1,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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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從頭到尾我只覺得你只表示一件事 那就是「有䐉的我一眼就看穿這國賠一億的消息,是假,一堆無腦兼受人擺佈的蠢蛋鄉民跟著起閧」很優秀。確實是嘴砲能才。 我早就按了「人身攻擊」「刻意引起爭端」 還明喩人為狗,等等有空再按一次。 此文章於 2013-07-27 06:57 PM 被 teraflar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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