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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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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新聞事件如果要認真開罰
先重罰飼主 要養又不教,不教又不做好保護措施 狗狗就算這次不死,將來也會不斷遇到這類意外 最討厭這種滿嘴說愛狗 卻把狗當玩具只養不教的,很可愛很好玩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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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子是拿來磨的,不是拿來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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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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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倒覺得這邊大家都很有"人"性 寧可自己雖小撞到狗 也要避免急煞或閃躲 保護其他用路人的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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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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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不太相信沒有碰撞感,撞到貓都有碰撞感了。 (而且那隻貓還沒事....嚇到自己跑掉了....) 而且所在地如果不是路口,沒有碰撞感怎麼會停下來讓別人可以敲車窗。 所以當時車主因該有煞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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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不是我的家
文章: 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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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看到這篇回文~對人很失望 現在人連自我檢討羞恥之心都沒有了.... 出事都只會怪別人~從來不會先檢討自己 之前養一隻金吉拉~放陽台他自己會跳出去玩 玩累會自己回來...這樣放了好幾年 附近鄰居也知道我們養的~沒人會抓~頂多餵食東西 有一次鄰居在汽車下餵食東西給牠吃~車主剛好開車沒注意就這樣壓死 車主、餵食者我們都知道是誰... 沒要求賠償~沒去責罵~ 因為我們知道最主要的錯在我們~我們放貓到處亂跑 主因是我們害了牠 不是我們高尚~是那些飼主太low了~連基本自我反省的能力都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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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1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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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覺得這樣講,很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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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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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想月夜戀人在意的點不是狗被撞 (畢竟這點百分之百是飼主的不對,沒啥好討論的) 而是駕駛對於飼主請求的反應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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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加油啊~~
文章: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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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忘了在很多年之前,也是為了趕上班(大夜),看到白影瞬間衝出,啵啵二聲.....直接輾過= = ,沒辦法,快到無法剎車! 隔天才知道是一隻大肥野貓。最後被清潔隊收走 ![]() 大家也知道野貓很喜歡在物體快接近時,就直接衝出來。 而不像有些有社會經驗的狗兒,會閃,也還會判斷,還看過會看紅綠燈的野狗! ![]() 吉娃娃沒有社會經驗,本就該在家裡,或出去溜狗時就要用狗鏈牽住,所以這個新聞的主人要負最大責任! 此文章於 2011-07-04 01:46 PM 被 流川瘋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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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1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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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既然他都進來討論了,就清楚表達自己的看法 但是沒有 你我却只能臆測他的想法 他的文字,乍看之下,就覺得好像大家認為壓死一隻狗 沒什麼大不了的事,很冷血 我却覺得大家是理性的看待一件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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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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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想要駕駛怎麼樣? 你到底想要駕駛怎麼樣? 你又希望版民怎麼樣? 奇怪了,難道要像碼鷹酒開記者會說明:深表遺憾嗎? 我以前養的土狗"阿福"在馬路跑被車撞了, 心裡面雖然很疼,但是我還是跟駕駛道歉了。 是非不明也只是偽善, 到底誰給誰添麻煩了? 說人家無人性就以為自己可以清高了? 一個被妓者牽著鼻子走的人是無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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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1 您的住址: 寰瀛一隅
文章: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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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以下可以參考...... ![]() ![]() ![]() 按照傳統,死了之後的紀念儀式是很有講究的。剛死的時候是做七——就是從剛死的那天算起,每隔七天做一次祭奠,頭七、二七、三七、四七、五七、六七、斷七。之後就是百日,週年,三年,十年…… 五七的儀式很講究,要在靈堂擺一桌菜,倒上酒倒上茶,在生前住的房間裡擺好洗臉水和洗腳水,在生前睡的床上放好生前常穿的衣服——總之就是為牠最後一夜的休息做好準備。到晚上10來點,召喚的儀式就開始了(怕牠忘了回家),飼主拿著燈籠(怕牠看不清夜路)爬到靈堂的屋頂上,掀起三張瓦片,向著夜空大叫幾聲「娃娃你回來啊∼∼」之類的話,餘下的人則在梯下跪成一排,該哭的哭,該叫的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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