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7 您的住址: 淡水跟北投之間
文章: 2,782
|
引用:
這個可以有...政府還可以創收, 開放刑場打靶。 ![]()
__________________
我的封鎖名單: ankk chumowu cp03 jeffk LDSKING LDSKING II leeking leeko MyChris River Spinach smoguli Whole Truth wpc0406 YorkHapy 冬之炎陽 冰的啦魔王大人 沒問題 爆走企鵝 tvt hill45678 rcack 卜派 polor manoerina afeaanpv SUNGF 感謝網友提供的篡改猴script, 可惜失效了 ![]() ![]()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18
文章: 133
|
個人認為由受刑人決定,要不要執行死刑比較合理。
有沒有冤屈受刑人自己最清楚,不要簽名執行等翻案。 單純不想死的就關一輩子不能假釋吧。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2
文章: 102
|
這一、二天看到死刑是否違憲的新聞,覺得有些疑問…
先說明立場,我是反對廢死的。 主張死刑違憲的一方說所謂八成民調反對廢死是「民調偏差」,那為什麼不來場政治人物最愛的公投,一翻二瞪眼,讓數字來說話。 問題來了,憲法做為一個國家的根本大法,擁有最高的權限,若大法官認定死刑違憲,代表死刑將由刑法中去除。可是憲法是因國家而存在,國家是因人民而存在,若死刑違憲,但人民公投卻讚成死刑,誰說了算?人民公投能不能推翻大法官會議的決定? 再說白一點,憲法是為了保障人民的權益,公投是人民最直接訴求,當被保護的主體「人民」都表示「我要」時,憲法能說「不,你不行」嗎? 另外,在新聞中看到很荒謬的一點是,會議中提出廢死的是那些人權團體,捍衛死刑的是法務部。但現實中,拖延死刑不執行,為那些死刑犯一再上訴,想方設法找漏洞的,也是法務部,這…這……這些人腦袋有病嗎?
__________________
網路無罪,有罪的是人心…… |
![]() |
![]() |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22
文章: 2
|
引用:
網路上關於憲法法庭與釋憲這件事情亂講一通。 憲法法庭如果說特定法案違憲,需要修改法條,修改法條則要由民意機構來修改,也就是立法院的立委諸公們要來煩惱這個事情。 大法官假如認為與死刑相關的法條違憲,不一定等於廢掉死刑,違憲是指關於生命權在憲法上的解釋,與死刑相關條文牴觸。假如立法院立委有辦法改法條改道可以判死刑,又能兼顧生命權,就不會違憲。 我國人民公投無法決定任何事情,那都只是一種民意展示,法規與政策仍是民意與行政機構來決定。 此文章於 2024-04-24 10:21 PM 被 LeeMichael 編輯. |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7
|
引用:
你也是在亂講一通。 |
|
![]() |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1,012
|
癈死的支持者,試想一下,如鄭捷犯下無差別殺人,關30年後放出來,如果跟你住同一棟大樓,或隔壁當鄰居,覺得無所謂再說吧.
有一說是怕死刑犯捉錯人,但像鄭捷几百人目擊的現行犯,怎麼判錯人? |
![]()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27
|
大法官是總統提名,那如果廢死的話
要罷免總統的話,我一定去投 |
![]() |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1
|
引用:
... 送去軍隊靶場就好了. |
|
![]() |
![]() |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22
文章: 2
|
引用:
那就應該是我講錯了,我想聽正確的說法,謝謝。 ![]() |
|
![]() |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20 您的住址: 天龍國蛋殼區
文章: 1,349
|
可以讓犯人選嗎,關無期或槍斃,早投胎超前部署。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