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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5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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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到蘋果網路版 也有這則新聞, 上面說已決定要離婚了 只是不知道是真的還是假的, 轉貼【更新】靠北老婆超夯文 最新發展:決定離婚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0150529/61891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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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Canada
文章: 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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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行為不可取,不過為了這件事情而離婚我覺得有點過份。誰能無錯,不給機會就放手那當初的結婚誓言又算啥?
不能再和平談談?如果我老婆偷偷把我的愛車給賣了,我會生氣會跟老婆吵架,但是最後她還是我老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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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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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已羨慕!!我也有朋友跟同樣愛畫畫的女友結婚 兩人都同樣愛拍照, 愛畫畫. 上次在臉書上面看到他們慶祝結婚一周年的放閃文 真的甜蜜到讓人羨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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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支持反奴隸銀行新聞運動 (不觀看、不轉貼、不回應、不討論) 想反制爛公司、爛老闆、爛人資的惡搞嗎? 請來ibeejob 發表你那爛到不行的薪水&心情 http://ibeejobs.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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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淺間山 早乙女研究所
文章: 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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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事情沒實際發生在你自己身上時都好像很能客觀看待這件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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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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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娘娘腔的男人肯定是媽寶
看到最後還是沙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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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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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家人連最基本的尊重與溝通都沒有。 單就強把自己的價值觀念與喜好加諸在別人身上來看... 這傢伙根本就不明事理... 說真的,這種人不該為人師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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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Canada
文章: 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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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說的也有道理。 不過就因為發生在別人身上,所以網絡上都起鬨要對方太太跟他離婚? 我真的覺得不太好。有形的東西沒了就沒了。 不過連岳父母都勸離?我想這件事只是個引爆點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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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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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有看文章嗎?不是只有把東西賣了這麼簡單 引用:
你老婆應該不會說你心理不正常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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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5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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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個人也認為 這件事只是一連串問題的一個引爆點 看來男方一定有很多的問題, 要不然女方的父母幹麼都勸趕快離一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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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Canada
文章: 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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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覺得你這個觀點跟那個男的有啥不同?你怎麼能判斷男方不適合當老師?難道老師就一定不會犯錯?我覺得這位以後一定會越來越好,如果他有從這件事裡得到教訓..... 不過,說這樣多,老師在怎麼厲害或差,真正教育小孩的因該是父母本身。老是把責任推給別人有點不對。 此文章於 2015-05-29 11:37 PM 被 A.M.D.X.P.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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