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324
|
引用:
你的比喻並不恰當,youtobe在你案例中是善意的第三方,但實際上呢 1.愛爾達簽約對象是"年代" 2.違規撥出的頻道 是凱擘數位平台上的"年代頻道",訊號提供者也是"年代" 3.年代與凱擘私底下的"訊號源"交換方式,是他們家自己的事,請搞清楚簽約簽的是 限定"撥出"方式的合約,中間訊號源是用類比跟數位都不關合約的事。 |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3
文章: 1,810
|
> 你說出版商是年代...那我說出版商是FIFA
FIFA是內容提供者,以我的例子來說是相聲瓦舍 只不過FIFA在台灣授權給ELTA,所以扮演相聲瓦舍的人也可以是ELTA > 代理商是ELTA 扮演youtube的是年代...上傳盜版的叫kbro.... 在我的例子youtube 是沒有授權的地方也就是數位頻道,很明顯年代是有被授權的(類比) > 那是誰錯... 果然就像我想的一樣,你混亂了 (雖然說我不意外,這串你搞錯的東西至少就兩個了) 你再想想看吧 把你混亂的東西釐清楚再說 只不過我的例子還是有不好的地方: 沒辦法表達年代一定要送訊號到kbro 才能從類比頻道播出 > 反正年代就是沒錯啦....繼續怒看年代五秒鐘... 我想我已經表達的很清楚 年代有錯 是在可能性之一,而我不排除任何可能性 年代錯在我預期的範圍內,但同時我也預期他可能沒錯 為什麼年代 對跟錯都在預期範圍內呢? 很簡單目前資訊不足以判斷誰對誰錯,都有可能 如果自己都不清楚自己的意見 你就繼續怒看年代吧,我幫不上你的忙 > 就像台灣的電影有盜版出現.... > 原廠一定找代理商算帳..... > 由代理商經原廠授權去告對方..... 所以ELTA去找年代,年代找kbro 是天經地義 這一點我不反對 是該追 但恐怕這曠日費時,比直接找法律手段禁kbro播出 還久 kbro明顯是未授權,ELTA大可以採取手段禁止進一步權益損害 再去追年代的責任 至於ELTA有沒有這樣作 目前不明 > 你的比喻並不恰當,youtobe在你案例中是善意的第三方,但實際上呢 在我的例子內他只是個管道,善不善意要取決於他有無配合違權下架 youtube 在現實生活是善意,而kbro則是惡意; 雖然有些許差異但你就暫時假設youtube也是惡意不下架 而我的例子的確不妥,因為沒有表達出年代一定要送訊號給kbro 才能在類比頻道播出 例子上出版商可以賣給授權內的任何人,非單一管道 此文章於 2014-06-23 07:39 PM 被 orakim 編輯.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
把商業行為(目的是錢) 跟 非商業行為(不是為了錢) 混在一起談有什麼用意?
![]()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3
文章: 1,810
|
> 2.違規撥出的頻道 是凱擘數位平台上的"年代頻道",訊號提供者也是"年代"
> 3.年代與凱擘私底下的"訊號源"交換方式,是他們家自己的事,請搞清楚簽約簽的是 限定"撥出"方式的合約,中間訊號源是用類比跟數位都不關合約的事。 沒回到補回一下 違約是事實 但導致違約的 可以不是簽合約的人 <-之前好幾頁我要表達的東西 簽合約的人有義務去維護合約內容,這點就回到年代到底作到什麼程度上 至於責任可以追到什麼程度,要看年代到底做了些什麼 至於ELTA的話先去處理kbro吧,處理好那其他的事就好談了 從年代處理 再要年代處理kbro;恐怕FIFA都打完了 此文章於 2014-06-23 07:58 PM 被 orakim 編輯.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
引用:
今天才知道是在說誰.......... [爆卦] 世足賽 全台灣可能都斷訊看不到了 世足/轉播授權紛爭 立委:不該斷訊 引用: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
引用:
跟ELTA簽約的又不是KBRO ELTA是要拿什麼跟KBRO談? 你能不能說點正經的?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9
文章: 93
|
引用:
約是你年代簽的!!! 牽拖一大堆只是在脫罪!!! 沒本事約束就不要簽約!!! 支持斷訊!!!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9
文章: 93
|
引用:
違約的確實不是簽約人!!! 但是愛爾達依舊要找年代算帳!!!不然的話年代可以不給訊號給凱擘!!! 如果年代因為被愛爾達告覺得不爽!!!可以找凱擘算帳!!! 所以是你搞錯問題!!!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4,081
|
引用:
就這句, 下個月我就退掉壹電視 ![]() |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3
文章: 1,810
|
> 違約的確實不是簽約人!!!
上面有幾個意見是很堅持不是這樣,"約是跟你簽的,你就要負責" > 但是愛爾達依舊要找年代算帳!!!不然的話年代可以不給訊號給凱擘!!! 這問題就回到年代要播類比就只有一個管道那就是透過系統業者,而kbro就是系統業者之一 1.斷訊是個選擇 ,但直接影響的是合法授權的收視戶 (類比) 2.不斷訊也是個選擇,但直接影響的是代理權主 (ELTA) 也就是斷不斷年代都會是箭靶,而他選了1. (有沒有做相對應的措施目前不明) 是對是錯明天開庭或許會有個方向,不管是哪個方向 只要不要讓ELTA把這個虧硬吃下去,我都蠻高興的 希望可以看到斷訊,不管是對kbro斷還是對年代斷 都可以 此文章於 2014-06-24 02:27 AM 被 orakim 編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