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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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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都市更新"不從全面性的規劃,制定一個通盤完整的計畫考慮, 讓今天..明天.. 甚至5年 10年後民眾能有所參考的新建修繕參考, 那你心目中的"都市更新"是什麼? 那你的未雨綢繆又要如何未雨綢繆? 未雨綢繆不就是為了要降低爭議,減少災害? 就以文林怨的例子來看好了, 若當初配合適當的交通負荷量,不超賣百戶.. 而設定只是當地住戶的需求,在道路未拓寬的情形(放寬標準好了) 最多多一倍的戶數,這樣還會需要去強盜王家的土地嗎? 是不是就減少許多問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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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此文章於 2014-03-18 02:32 PM 被 EAC21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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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8
文章: 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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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條件不放寬,願意都耕者只是鳳毛麟角而已,想想便知,4樓的舊公寓只能改建為8樓,建商拿走4層,剩下的每一層建坪一樣,可是公設增為30%,權狀30坪變成21坪,可是原本30坪的舊公寓可能有28坪(因為只有樓梯間),相差近7坪(21平方米),等於少了一間4米*5米的大房間,請問誰願意?如果還擁有頂樓加蓋的4樓住戶,更不可能同意。
立法要了解民情,否則只是把自己和大家都當傻子。 有一點請注意,透天沒有什麼了不起的,了不起的是商二和商三的房屋使用目的,如果透天不在幹道馬路邊(譬如台北市的南京東西路、基隆路、中山南北路、羅斯福路、信義路。。。。。),那就只是住三而已,商二商三的房子本來就能蓋到13樓,根本無須都更,需要都更的都是住三,所以請先搞清自己家裡的房屋使用目的,再來討論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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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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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20/today-o4.htm
前人種下惡果 後人擔 當年有人當院長..一看到非常震怒... 德國人怎可這樣批評.. 全台各縣市首長 除了宜蘭縣和台北市 沒那個LP 全面實施容積管制.. 就連那光頭也是 搶建完... 建商錢到手..管他外觀是否好看...... 任意讓建商去搶建...蓋出來東西又醜 當年台北縣和桃園縣是全台興建樓地板面積第一或第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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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2 您的住址: 台南
文章: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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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家新家都在延平郡王祠附近的六合境內,在大馬路邊看不出來,
但走進巷弄就會發現不少日據時代就建好的空屋子, 這些人的後代要去區分產權非常難,因為子孫老早開枝散業葉至居住國外, 這麼多人去分只能分到一點點,所以很多子孫乾脆放棄分產, 好幾年前有建商找附近居民談,光是有登記產權的子孫超過三四百人,建商只能放棄。 我老家是我的祖先在同治年間因為不當官了,所以從此之後我們家族在台灣開枝散葉,據我爺爺二十多年前統計約有四百多人。 (我第一代先祖隨施琅來台任衙門文書,直到同治年間的祖先不當官才搬出衙門給的房屋另購地建造一座三合院) 我小時候還住在改建多次的三合院,民國六十幾年爺爺才賣掉鄉下幾塊地籌錢興建現有的老家公寓。 我的新家比較特殊,那是巷子裡一對老夫婦拆掉日據時期建築全新新建的五樓公寓, 可是建造到毛坯屋階段,他們的小孩私下變賣跟銀行抵押借錢, 所以建造工作停止數年,老夫婦也移居海外。 屋子幾經拍賣都流標,我爸有一次經過這屋子很滿意空間設計, 五樓公寓內部寬敞,一到四樓都有三個不小的房間,第一二房間都是獨立衛浴, 廚房空間太太看了很滿意,只是太太問我為何買這麼大的房子, 原因是我家親戚多,加上爸爸朋友常從中北部來訪,老家空間不夠,萬一友人來也不必找旅館,住我新家就好。 不過空間大佔地也大,房屋稅每年挺嚇人,太太最滿意的是房屋興建時就預留後面當院子, 我花不少錢找景觀公司做石頭走道鋪草坪,還挖了小魚池養金魚,不過金魚因為太太疏於照顧全部完蛋。 我索性清理魚池當成平常清洗家具洗滌之用,夏天天熱我去洗車全身大汗, 乾脆先去拿毛巾,然後脫得只剩運動短褲接著全身淋濕,身體濕答答地坐在小椅子上曬日光浴再來背冰啤酒挺愜意。 有時老爸也來串門子,帶朋友來後院飲酒乘涼。好幾次堂弟一家也來訪自備食材來個烤肉宴。 房子總價2550,我自備1450含500萬裝潢,其餘算是跟老爸借款,我每月給我媽5萬算是付房貸,不過老媽都沒給爸爸,說要當我的人生本金,這樣才能越滾越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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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5 您的住址: 新北市中和區
文章: 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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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來我是屬老實的阿... 日後如果輪到我家這邊要都更...那我一定要再加碼(加碼不成就做釘子)...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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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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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是他的錯,是台灣民眾普遍對賽車有誤解導致噓聲四起才作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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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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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們之間有溝通障礙,或許受限於表達能力吧。我一直試圖講通案,也就是都更是不是一件該做的事,該不該為了文林苑一案而停止!而你似乎一直認為我在為文林苑說項。 那就這樣吧!不過閣下的文字,真讓人不敢領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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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2
文章: 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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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大大一直講是"通案"... 可是其他都更案,沒看到比文林菀吃相更難看的嘴臉... 人家雖然有爭議,但是也是在溝通... x揚是不管37二十一.... 而且大大的論點時大時小....也沒回答其他大大的疑問... s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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