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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L-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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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您的住址: 新竹
文章: 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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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吉他之繩
對的,要團結成一塊,要夠狠,政府才會為你思考。
該走上街頭時要走,不管是不是你的事情都要去走。
該狠的時候得狠,不能在事情做過頭的時候說這樣子做沒有禮貌,違反道德,違反法律就不做。還記得解嚴之前,毆打老人(朱高正毆打萬年國代),放火燒車,入夜攻擊等等違反禮貌違反道德違反法律的事情一大堆,才有後來的解嚴。
越多人有這種共識,台灣才能進步,下一代才有未來。
現在的無奈只是為了未來的行動鋪路,現在的無作為只是先在思想上做準備。準備好的人自然會站上起跑線。
起跑線上的人越來越多之後,等到事件爆發,同時瞬間起跑,力量自然不可同日而語。
所以各位不要小看現在的無奈。每個國家都經歷過這樣的準備期。


泰國的紅衫軍和黃衫軍都認為對方支持的政府是邪惡的, 因此分別集結了強大的"人民力量"
來推倒政府, 也都各自持續不算短的時間, 我認為我是正義的 所以就不必照遊戲規則,
直接以參加遊行的那一群人來代表全體民意,要求政府扭曲現有的法律制度(指導辦案方向應該算是了) 這樣是對的嗎?

一開始黃衫軍佔領機場時,我沒有感覺. 不特別支持但也不反對
但是等到憤怒的紅衫軍循相同路線要奪回他們的政權時,我發現我之前的想法錯了
雙方都是代表一大群人的意志啊 到底誰才是對的? 雙方都錯了! 法治國家不應該用這種方法
扭曲選舉規則, 強迫合法正府下臺 (所以台灣的紅衫軍也是白忙一場,直到2008總統大選 結束民進黨政府統治才有合法性) 泰國最後是用軍隊力量強行平亂,不然冤冤相報還不知要到幾時

人民力量真的能代表全民意志推翻政府嗎? 利比亞很幸運的得到外國干涉, 埃及也還算幸運 起碼局勢還沒動亂, 敘利亞的內戰可是到現在都還沒結束 ,伊拉克各方都在發動"正義"的聖戰 所以三不五時就有自殺炸彈去轟炸其中一方的堂口.

另外 當法律不再是第一優先遵守的遊戲規則時, 大家都要自求多福了.當利益團體不再認為遵守法律是第一優先要務 而要回歸叢林法則時, 就會像墨西哥一樣, 你敢反對我 就讓你全家橫屍街頭.
最近的新聞,墨西哥有一個家族因為拒絕繳保護費給毒梟 全家族64人被殺到只剩一個人 最後去申請美國庇護.

法律不一定可以保護好人, 也許很多時候保護到悪人. 但我不認為不照這套遊戲規則玩
是更文明 更先進 甚至更安全的做法
     
      
舊 2013-08-03, 08:58 PM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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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他之繩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1,145
IL-2兄,
不是我不引你的言,而是引言無法包含你所有的言。
既然我就在你下面,那就這樣吧。不難理解。

人民的意志能否推翻政府?
我想先從國家開始。人民為了自己的安全成立了國家,這是前提。
然後政府出現,執行國家的意志。
如果一個政府無法保衛人民,這個政府存在的意義?
當政府忽略了大多數人的福利,而成就少數人,政府存在的意義?
看著主題,「小老百姓該如何自保」
如果我們成立了國家,由政府來執行細項,結果是我們還得防著政府。這政府到底是用來做啥的?這裡我就不用那些血淋淋的字眼比如防著政府操死我的小孩,奪走我大埔的屋產等等了。你知道的。(不過我還是說了,真壞)

法律是個很好的參考,經常也有人說惡法亦法,有至少比沒有好。這是事實。有個規章至少比沒有規章好。
但是,這個說法經常用來犧牲部份人的權益,而合理化了。
我們必須要問,犧牲誰的權益?我們自己能否接受?

如果法治本身,只是用來要求別人犧牲的藉口,那麼他法治不法治究就是個藉口。有了這個藉口,讓社會看起來比較和諧、文明,其實只是讓某些人睡覺睡得比較心安罷了,把問題延到以後罷了。
譬如我們也可以用證據、用起訴,來要求洪仲丘家庭閉嘴,畢竟該起訴的人也都起訴了,證據也都像高裝檢的多餘槍機一樣埋在某地的沙土裡沒了;畢竟總統也沒幹過壞事,下一個接班人搞不好幹的壞事更多,這些這些那些那些理由來要求洪家犧牲一下,不要動搖國本。延一下嘛,事情會有轉機的。不過我們也延一個月了,這個月是怎麼樣的你也看到了。這個僵固的體制,是無法用一般的方式來溝通的。豬如果是可以溝通的,他就來當人了,怎麼還會當豬呢?操,畜生。

很多的事件,是犧牲掉底下人的權益。如果犧牲這些權益,能夠換來社會一片光明,那也就吞了。但是如果這些體制,是犧牲掉我跟孩子的未來,而且還看不到光明,那當老爸的還鳥著不吭聲就乾脆去死死算了。很多事情在此無法一一贅述。
 
__________________
多少人走者,卻困在原地
多少人活著,卻如同死去
我想說的都在

跟這
停權中
舊 2013-08-04, 12:07 AM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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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他之繩離線中  
吉他之繩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1,145
引用:
作者jamin
我想, 這段補述很重要, 因為對習慣標準答案的人, 轉到公視沒有馬上得到答案, 很快會放棄的(我們教育制度的副作用)

對我來說, 沒有這段補述, 很難知道你的原意.

 

您說得沒錯,也感謝您給我問這個問題,讓我有說明的機會。真要說,還有一大段文章得打咧~ 先睡了。
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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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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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3-08-04, 12:11 AM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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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他之繩離線中  
IL-2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5
您的住址: 新竹
文章: 156
引用:
作者吉他之繩
IL-2兄,
不是我不引你的言,而是引言無法包含你所有的言。
既然我就在你下面,那就這樣吧。不難理解。

人民的意志能否推翻政府?
我想先從國家開始。人民為了自己的安全成立了國家,這是前提。
然後政府出現,執行國家的意志。
如果一個政府無法保衛人民,這個政府存在的意義?
當政府忽略了大多數人的福利,而成就少數人,政府存在的意義?
看著主題,「小老百姓該如何自保」
如果我們成立了國家,由政府來執行細項,結果是我們還得防著政府。這政府到底是用來做啥的?這裡我就不用那些血淋淋的字眼比如防著政府操死我的小孩,奪走我大埔的屋產等等了。你知道的。(不過我還是說了,真壞)

法律是個很好的參考,經常也有人說惡法亦法,有至少比沒有好。這是事實。有個規章至少比沒有規章好。
但是,這個說法經常用來犧牲部份人的權益,而合理化了。
我們必須要問,犧牲誰的權益?我們自己能否接受?

如果法治本身,只是用來要求別人犧牲的藉口,那麼他法治不法治究就是個藉口。有了這個藉口,讓社會看起來比較和諧、文明,其實只是讓某些人睡覺睡得比較心安罷了,把問題延到以後罷了。
譬如我們也可以用證據、用起訴,來要求洪仲丘家庭閉嘴,畢竟該起訴的人也都起訴了,證據也都像高裝檢的多餘槍機一樣埋在某地的沙土裡沒了;畢竟總統也沒幹過壞事,下一個接班人搞不好幹的壞事更多,這些這些那些那些理由來要求洪家犧牲一下,不要動搖國本。延一下嘛,事情會有轉機的。不過我們也延一個月了,這個月是怎麼樣的你也看到了。這個僵固的體制,是無法用一般的方式來溝通的。豬如果是可以溝通的,他就來當人了,怎麼還會當豬呢?操,畜生。

很多的事件,是犧牲掉底下人的權益。如果犧牲這些權益,能夠換來社會一片光明,那也就吞了。但是如果這些體制,是犧牲掉我跟孩子的未來,而且還看不到光明,那當老爸的還鳥著不吭聲就乾脆去死死算了。很多事情在此無法一一贅述。


嗯 我理解你說的東西,但是我沒辦法接受

如果是古代, 文明一點的方式是我找你出來決鬥, 你把我殺了來證明你是正義
野蠻一點的方式就是大家各去回去烙人, 打一場仗來決定誰才是正義,如果這場仗的規模大一點那就是全面內戰或國際戰爭

但是每隔一段時間都要打一仗來決定誰才是老大, 所以我認為民主投票的方式比較好
大家寫下一個共同規範, 在規定的時間以規定的方式 用投票來取代打一仗

我舉泰國黃衫軍和紅衫軍的例子就是, 對於黃衫軍的群眾來說 前總理塔克辛貪污而下台,接下來的幾任民選總理也都是他的盟友甚至親戚,
因此他們都是一丘之貉,政權沒有合法性 於是發動"人民力量"趕他下臺 (我不知道黃衫軍對不對 但對他們來說這是正義)
最後法庭判決執政黨違法 強迫解散,總理頌猜下臺

幾個月後,也就是隔年2月, 紅衫軍開始集結示威. 對紅衫軍來說 另一邊不遵守選舉規則
只是因為自己不滿現政府 就無視於這個政府也是合法靠選舉取得權力上台的.
"既然你們可以用人民力量推倒政府,我們何嘗不行" 2009年2月後,紅衫軍開始集會反政府

不過舉世皆知的紅衫軍活動則是2010年3月之後, 紅衫軍集結號稱10萬人到曼谷發動大規模抗爭 衝突越演越烈, 最後軍方鎮壓, 紅衫軍幹部宣布停止抗爭才讓形勢在5月底趨於緩和

我的問題就是---誰才是正義? 你說了算 還是我說了算?

利比亞很幸運, 因為歐盟諸國支持反抗軍的"正義" 所以順利推倒格達費政府
埃及很幸運, 因為穆斯林兄弟會支持革命青年的訴求, 因此順利取得絕對多數推倒穆巴拉克政府(不過這也是目前頭痛的來源)
敘利亞就沒那麼幸運了, 反抗軍沒辦法說服另一群少數 加上國際情勢使各國不能直接出兵干預, 所以內戰打到現在

對於洪家的態度,一開始我無意批評(說中立可能很多人也不信) 但也不是全無同情
但是洪家大姊公然指導辦案方向 公然要求應該起訴高層軍官(不清楚是旅長還是副旅)
這我就完全沒辦法忍受了, 如果一群人喊一喊就可以影響甚至主導誰有罪 誰無罪,那是令我感到非常疑懼!

其他的訴求, 像是軍中制度改革 平時軍法由一般法院審判 我是不特別反對
但是直接干預司法,我完全不能接受(這時候是不是要把那個看到煩的德國牧師懺悔文放上來 )

我疑懼的是, 今天你們可以因為不喜歡偵辦結果, 就企圖用部分民意來撕毀所有國民共同遵守的規章, 而不是用合法的方式取得絕對多數的民意(包括立法院修法或公投)
那哪天輪到我的利益不符合一大群人的利益的時候, 是不是也不必修法 只要50萬人上街
就可以理所當然奪走我的利權?
你們可以憑相對多數任意撕毀共同約定, 那我為什麼還要繼續遵守這部規定? 再遵守我不就是白痴!

所以我的意見: 1. 照規矩來, 取得絕對民意多數再來修法. 即使是總統也只能特赦 而不能
指定誰有罪應該受審

2. 大家文雅的打一仗, 下次選舉如果執政黨失去國會多數和總統, 你們可以要求民進黨主導改革和修法, 我們這些保守派理應願賭服輸

3. 都不能接受, 幸好這次還沒動到我的利益, 不然下一個泰國紅衫軍也不是絕對不可能(內戰應該是打不起來)
舊 2013-08-04, 02:30 AM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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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油大盤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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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3
文章: 13
引用:
作者吉他之繩

人民的意志能否推翻政府?
我想先從國家開始。人民為了自己的安全成立了國家,這是前提。
然後政府出現,執行國家的意志。
如果一個政府無法保衛人民,這個政府存在的意義?
當政府忽略了大多數人的福利,而成就少數人,政府存在的意義?
看著主題,「小老百姓該如何自保」
如果我們成立了國家,由政府來執行細項,結果是我們還得防著政府。這政府到底是用來做啥的?這裡我就不用那些血淋淋的字眼比如防著政府操死我的小孩,奪走我大埔的屋產等等了。你知道的。(不過我還是說了,真壞)



提個邏輯思考層面給兩位~~
在臺灣 政府是由人民在合法的選舉之下選擇出來的~~
既然是大多數人民的選擇 那為什麼要再去思考推翻政府這點???
而不是當我們選出一個政府 就全體支持政府 待下次選舉前再來比較當前執政優劣???
讓人民重新思考選擇?
這是思考1.

2.政府的組成確實是保衛人民 但 我不認為應該是保護多數或是少數~~
而是"保護國家利益" 而前提是這國家利益是由政府思考並負責是對全體人民有幫助的
這跟保護多數不同的是 多數只是數量上的多寡 並不代表真理~~
舉大埔農地為例 若不考慮支持民眾 被拆戶是少數 但是算進支持民眾 那同意戶又變少數
那 拆與不拆 那邊是對的???
再一個例子 電費漲價 大多數人應該不表贊同 但是在國家利益的前提之下 不漲價不但政府持續補貼 造成過多支出 並讓人民沒有節電的概念 又必須增蓋電廠來對國土增加負擔
那請問 電費該不該漲???
所以 政府的存在意義 是保護大多數人 還是保護國家利益??? 這是另一個思考點~~
舊 2013-08-04, 07:56 AM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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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e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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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3
文章: 63
引用:
作者IL-2
嗯 我理解你說的東西,但是我沒辦法接受

如果是古代, 文明一點的方式是我找你出來決鬥, 你把我殺了來證明你是正義
野蠻一點的方式就是大家各去回去烙人, 打一場仗來決定誰才是正義,如果這場仗的規模大一點那就是全面內戰或國際戰爭

但是每隔一段時間都要打一仗來決定誰才是老大, 所以我認為民主投票的方式比較好
大家寫下一個共同規範, 在規定的時間以規定的方式 用投票來取代打一仗



講法制這種東西、其實是很有趣的


不同於秦朝、要求全體臣民都要知法
所以陳勝吳廣的抗秦起義
並沒指責法律不公、而且指秦法太苛
如果秦法沒有動不動就砍頭
陳勝、吳廣、劉邦根本不會有當初造反的動機

台灣的教育體制中、是沒有教國民該如何利用法律保護自己的
這也是統治階級利用知識障礙保護自己統治安全的手段

所以我們可以看到一推居高位而玩法、弄法、壞法,而無所忌憚
因為他們可以引用隨意引用設立有利於他、遮蔽不利於他的法律
一般人民是很難究這方面對抗這些政治人物的

就像有幾個人在乎台灣總統的參選資格比美國總統還高
一個民主國家、99%的公民竟然都沒有資格參選總統
有比這個事更荒膠的嗎?


就這種文化背景下、百姓對政府的正義關係不能只講合不合法
因為本身立基就不公平
我更注重的是公平維護及政治人物的以身做則

今天洪案偵辦的問題並非合不合法
要講合法、這些公務人員絕對可以引出一大堆東西說他們依法有據
而且我相信就現在的情況,那些混蛋要是被從軍事法院移到一般法院的話
被判無罪的和輕判的機會絕對會比在軍事法院高

問題是在政府處置作為、給人民明顯充滿的不公平感
昨天才會二十萬人上街頭抗議
而總統面對這個問題時、竟是逃到嘉義逛大街


有時人民要求的並不是政治人物要有多精明能幹、而只是能不能做到公平無私
像:張伯行、司馬光、海瑞
老實說他們政務才能並沒有多高、有些還可以用昏庸來形容
但是他們過世時、送行追悼百姓可是數以萬計
比很多皇帝駕崩還風光

因為他們做事常常不計較自己的利害關係、而且以身做則
例如張伯行敢鬧大飢荒時私自開官倉放糧給災民(同時他也賣光家產救濟災民)
在清朝這種事是可以砍頭的

張伯行申辯說
饑民戶口皆可查考,非敢自肥,難道可以坐視各州縣災民流離死亡而不救? 官倉有餘粟,田野有飢莩,才是本官之罪,如果說賑濟災民有罪,那麼將來山東各官都以此為戒,把官倉糧米看得比百姓生命更重,其危害就不可言了。

律法施行若離開的公義、這個政府在人民心中還有正當性嗎?

泰國的問題也一樣
統治者失去了公義才被人民所推翻,但是動亂會持續下去
也是因為繼任者沒有足夠的公義作為可以使人心服

此文章於 2013-08-04 09:25 AM 被 idemon.. 編輯.
舊 2013-08-04, 09:18 AM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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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sesli
*停權中*
 
編輯過掏保代拍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113
引用:
作者機油大盤商2
提個邏輯思考層面給兩位~~
在臺灣 政府是由人民在合法的選舉之下選擇出來的~~
既然是大多數人民的選擇 那為什麼要再去思考推翻政府這點???
而不是當我們選出一個政府 就全體支持政府 待下次選舉前再來比較當前執政優劣???
讓人民重新思考選擇?
這是思考1.

2.政府的組成確實是保衛人民 但 我不認為應該是保護多數或是少數~~
而是"保護國家利益" 而前提是這國家利益是由政府思考並負責是對全體人民有幫助的
這跟保護多數不同的是 多數只是數量上的多寡 並不代表真理~~
舉大埔農地為例 若不考慮支持民眾 被拆戶是少數 但是算進支持民眾 那同意戶又變少數
那 拆與不拆 那邊是對的???
再一個例子 電費漲價 大多數人應該不表贊同 但是在國家利益的前提之下 不漲價不但政府持續補貼 造成過多支出 並讓人民沒有節電的概念 又必須增蓋電廠來對國土增加負擔
那請問 電費該不該漲???
所以 政府...



我按照一二來反白你

第一 沒人說從選前就可以看到選後 如同挑水果外表亮麗不代表好吃
而爛掉的水果,我們應該有不吃的權利?

第二 政府應當是要找替代找更優化的方案,怎麼會用費用來代替管理?
舊 2013-08-04, 10:05 AM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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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ziel
Elite Member
 
Raziel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6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8,344
有個農夫終於擁有了一塊自己的地, 經過長時間的開墾, 翻土, 整理, 播種, 農作物也開始

逐漸成長, 家裡的第二代長大了也一起來幫忙, 有人力有經驗, 田裡成果日漸豐碩. 有一天

小兒子忽然發現田裡冒出雜草, 而且拔掉之後沒幾天又長出來, 十分憤怒於 為何雜草存在?

我施肥不是給你雜草的, 混蛋!!, 隔幾天又看到蟲子來啃食作物, 趕了又殺 殺了又趕,

還是會看到害蟲, 最後自己崩潰了, 建議老爸, 為了除雜草滅害蟲, 他打算燒掉整片田.


老農夫知道, 雜草跟害蟲的存在是永遠不會根絕的, 但是不是不處理, 而是持續的, 主動的

繼續做除草的動作, 因為他清楚, 他的目標不單只是除草, 更是要保護上面難得的作物.


如果你眼中只看到雜草害蟲, 看不到作物, 只想為了除草除蟲不擇手段, 以為抱了一個

清高理想的目標, 拿甚麼作陪葬都無所謂. 說到底只是社會功能障礙. 更有甚者, 這個

打算放火燒田的, 竟每天還是吃著田裡生長出來的作物. 法治的路跌跌撞撞走了很久

才到今天, 當然, 它從不完美, 任何時代, 總是看得到冤案 特權 勾結 營私 .... 但是平心

而論, 它正在前進的軌道上. 明明是所有人共享的成果, 自己也是受益者, 但看不清的人,

就直接扣個大帽子叫它做"別人"的既得利益.


以前人民怕官員 怕權勢, 現在我們連前總統都可以送進監牢, 官員舞弊也會送辦撤職,

我想請問的是 : 現在的法治真的一無是處? 還是看到一個不滿意的洪案就功勞全抵銷?

還是如某人所說, 只是用來要求別人犧牲的藉口?? 睜開眼睛看看現實, 法治無時不刻在

保護多數良民, 雖也存在因私心險惡無知顢頇而出現的弊端, 但整體而言,它在進步中.


看到問題, 我們當然不是 姑息養奸 冷漠旁觀, 不過為了同時捍衛既有的民主法治成果,

要用現行法制的方式來進行. 不要告訴我 沒效果 太慢了 你被利用 他們會玩法 弄法,

幹! 放火燒才最快!! 說實話, 特權 弊端 不公 非法 貪汙.... 永不會從人類歷史消失,

頂多你沒有看到, 這是不完美的人性的實像, 我們要做的是讓有能力的人做事(不行的

換掉 換個會的來), 嚴懲不法人員, 修繕不宜法條, 制約所有人民或官員在律法的規範內,

讓不管誰來做, 都可以預期他能受到人民的監督. 讓政府變成一部服務人民的機器,

而不是只巴望能出個大公無私的理想政治人物來救贖世界, 但遇到顢頇庸才來主政就

又不爽, 重起搞推翻 興革命的主意, 這完全是本末倒置大開法治的倒車.

此文章於 2013-08-04 10:28 AM 被 Raziel 編輯.
舊 2013-08-04, 10:25 AM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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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emo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3
文章: 63
引用:
作者Raziel
有個農夫終於擁有了一塊自己的地, 經過長時間的開墾, 翻土, 整理, 播種, 農作物也開始

逐漸成長, 家裡的第二代長大了也一起來幫忙, 有人力有經驗, 田裡成果日漸豐碩. 有一天

小兒子忽然發現田裡冒出雜草, 而且拔掉之後沒幾天又長出來, 十分憤怒於 為何雜草存在?

我施肥不是給你雜草的, 混蛋!!, 隔幾天又看到蟲子來啃食作物, 趕了又殺 殺了又趕,

還是會看到害蟲, 最後自己崩潰了, 建議老爸, 為了除雜草滅害蟲, 他打算燒掉整片田.


老農夫知道, 雜草跟害蟲的存在是永遠不會根絕的, 但是不是不處理, 而是持續的, 主動的

繼續做除草的動作, 因為他清楚, 他的目標不單只是除草, 更是要保護上面難得的作物.


如果你眼中只看到雜草害蟲, 看不到作物, 只想為了除草除蟲不擇手段, 以為抱了一個

清高理想的目標, 拿甚麼作陪葬都無所謂. 說到底只是社會功能障礙. 更有甚者, 這個

打算放火...



不滿意的可不止只有一個洪案

任何事爆發有遠因也有近因、不可能單單只靠一個洪案就可以爆發這種能量
現在台灣的所謂「法治」已經快速崩潰中

以前我相信法治、因為陳水扁被送進的監牢
不是因為他是陳水扁、而是因為他是總統
現在我不相信法治、因為法律擺明碰到特定族群就會繞彎

為什麼敢拆文林苑、為什麼敢拆大埔
為什麼曹金生敢擺明就是不中立
為什麼014敢滿嘴瘋話
為什麼洪案一票被告不與法院合作、一樣可以交保

因為他們知道他們不會因此受到制裁、所以敢亂來
所以20萬人在總統府前抗議
總統敢溜到嘉義逛大街,早上我看壹電視、他還在哪邊有說有笑
到底誰才像社會功能障礙者

大公無私不是期待、而是從事公職最基本的要求
如果要圖私利、壓根就不應該從事公職
台灣文化、或都是整個南宋滅亡後整點華人根本沒對此有明確的精神要求
只能靠自己覺悟

所以每每一票新貴上台對於利益毫不避嫌
包工程、行圖利簡直是家常便飯
連拆大捕的縣長在議會都不避言:就是為了錢

一個政府只為了錢強拆百姓家,而不是為了有益整體社會
那麼他們還有什麼東西不能拿來圖利自己
這種偉大示範下、人民身家財產還有保障可言嗎?


一個權力者可以挾公權搶奪人民財產圖私利
公權力虐殺人民不用受到公開的檢視制裁
這還叫田中只有幾隻害蟲?

對於一個公權力壓榨到一無所有、還得到垃圾場撿回破爛家當的公民
還跟他說法治很重要、是我們全體的努力不應背棄

讓我想到莊子一個寓言故事

莊子走在路上、聽到救命的聲音,原來是一條小鯽魚掉在乾涸的小溝中
莊子問它: 你要幹什麼?
小鯽魚淌著眼淚告訴莊子: 我是東海龍王宮裡的大臣,不幸流落到這裡,麻煩你給我一盆水救我一命。
莊子說: 這樣吧,我到南方遊說吳王和越王,請他們發動全國民眾,引導長江的水來救你。
魚說: 我只要一盆水就可以活命了,而你用這種鬼話敷衍我
等你去了吳國、越國一趟,我早就掛在市場的干魚鋪中了。

此文章於 2013-08-04 11:35 AM 被 idemon.. 編輯.
舊 2013-08-04, 11:32 AM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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