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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2013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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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9
國防部在測試百姓的極限
     
      
舊 2013-08-03, 02:04 AM #1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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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20131221離線中  
abo5738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役男剩3天退伍結果命喪營區

還沒確定判刑哩我在想 真的判刑
那軍人還能當嗎?

而國防部 搞不好只是作樣子 最後都沒判刑 輕判........
 
__________________
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舊 2013-08-03, 12:13 PM #1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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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5738離線中  
Andy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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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84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3
您的住址: 台灣新天鵝堡
文章: 2,336
[YOUTUBE]vytZ6wdwgfw[/YOUTUBE]

少了主官加給,好重的罰則

軍高檢:依法行政,謝謝指教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02004397-260402
舊 2013-08-03, 03:11 PM #1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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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84離線中  
oldg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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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513


我半仙我旁邊路過的

說文解字時間(姓名學)
洪-->已經說明死因與為何而死
仲-->伸缺一畫 說明缺一(醫)就有冤難伸 現在死亡證明終於敢寫"他殺"上去了
丘-->兵缺兩畫 表示當兵 有頭無尾

天註定 不可逆 人做事 憑良心

人在做 天在看 不是不報 時候未到
舊 2013-08-05, 02:30 PM #1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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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dgame離線中  
abo5738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役男剩3天退伍結果命喪營區

檢方 應該好好查查 軍中是否有 貪污
不法等等的事實等等

軍檢不敢查 讓桃檢來辦......
__________________
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舊 2013-08-05, 11:04 PM #1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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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5738離線中  
帥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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帥鐵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3
文章: 289
陳毅勳不再保持「緘默」

【壹電視報導】昨天晚間,重開被告戒護士陳毅勳羈押庭,歷經3小時,檢辯雙方激烈攻防,法官考量沒有逃亡串證之虞,維持原裁定,15萬交保。

只要他把實情說出來,就能上演狗咬狗的戲碼了
舊 2013-08-06, 10:07 AM #1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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帥鐵人離線中  
ken_511
Power Member
 
ken_511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537
引用:
作者帥鐵人
陳毅勳不再保持「緘默」

【壹電視報導】昨天晚間,重開被告戒護士陳毅勳羈押庭,歷經3小時,檢辯雙方激烈攻防,法官考量沒有逃亡串證之虞,維持原裁定,15萬交保。

只要他把實情說出來,就能上演狗咬狗的戲碼了

難.....

看起來似乎要一肩擔
__________________

小黃屋37326374
舊 2013-08-06, 10:15 AM #1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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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_511離線中  
兩隻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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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隻馬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10
您的住址: 黑馬、白馬
文章: 28
引用:
作者帥鐵人
陳毅勳不再保持「緘默」

【壹電視報導】昨天晚間,重開被告戒護士陳毅勳羈押庭,歷經3小時,檢辯雙方激烈攻防,法官考量沒有逃亡串證之虞,維持原裁定,15萬交保。

只要他把實情說出來,就能上演狗咬狗的戲碼了

問陳毅勳怎麼會知道呢??問陳嘉祥才會清楚啦,陳毅勳跟陳嘉祥只是愛玩兵的好朋友
但是陳嘉祥跟范左憲的關係就不同了,這三角關係可以突破吧
舊 2013-08-06, 10:28 AM #1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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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隻馬離線中  
oldgame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513
軍審法修法三讀 凌虐殺人等移司法審理

立法院臨時會今天(6日)上午處理軍事審判相關修法,並在中午完成三讀,修改「軍事審判法」第1條及第34條,將軍人凌虐罪、殺人罪、性侵罪和竊盜罪移至一般司法機關處理;現在偵察中、審理中,已經判決確定,有再審或非常上訴的案件也移至一般司法機關。

未來也將設立專業法庭,法官須經過專業訓練,以釐清是凌虐還是訓練,避免爭議。

至於洪仲丘案,則立即移至一般司法處理。
------------------------------------------------------------------------------
R.I.P. 洪先生一路好走了,後面應該不會在有人被關黑牢了。
舊 2013-08-06, 12:24 PM #1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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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dgame離線中  
oversky.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60
http://bit.ly/11IY28W

軍事審判法今天三讀,上午朝野協商結論決議,軍人犯罪將區分為平時、戰時,現役軍人戰時犯陸海空軍刑法或其特別法之罪,依軍審法追訴、處罰;現役軍人非戰時犯陸海空軍刑法第44條到第46條,第76條等,或其特別法之罪,則依刑事訴訟法追溯。非現役軍人不受軍事審判。

此外,本法通過後,偵查、審判程序尚未終結者,偵查中案件移送該管檢察官偵查,審辦中案件移送該管法院審判。並自公布日施行。對於裁判確定的案件,不得向該管法院上訴或抗告,但若有再審或非常上訴者,得依刑事訴訟法聲請再審或非常上訴,此條文則自公布後5個月施行。

演習視同作戰,演習時出事要算平時還是戰時?
舊 2013-08-06, 12:40 PM #1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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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sky.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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