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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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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他還是被排擠ㄒ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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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6 您的住址: On Chip
文章: 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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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討厭一直把 "無知" 掛在嘴邊的這些人(就是講你,請自己對號入座)...又不是什麼高門檻還是什麼大道理.
為什麼會沒有危險族群 ????? 仍然有 "不知道自己中槍的人" 繼續到處亂幹, 甚至是知道自己中槍了仍故意到處亂幹... 我知道一定又有人要來戰我 : 這種人很少...你又知道這種人是多數了喔 ? 那是你自己主觀認為很多這種人... 我也懶得去知道到底這種人是多是少, 在我的判定, 這些已經中槍人就是 "危險族群", 因為你永遠沒辦法知道他會不會蓄意/非蓄意傳染, 你只能被動的希望/祈禱他們那群人別再繼續擴散出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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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3,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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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乖~~ 不要討厭自己。 為什麼會沒有危險族群? --> 那你的危險族群是誰? 中槍的人? 到處亂幹? --> 所以,最出一開始中槍的是男的? HIV 的源頭是什麼? 假設你是沒有危險行為的人,除了直接血液傷口上的接觸外,你感染的機率是多少? 還是你會有危險的行為? 所以會害怕這種機會的產生? 扭曲的想法確實很難改變... (放心,我不是指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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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者 疫苗進行式:COVID-19全球疫苗接種即時追蹤 給真的珍惜自己帳號的人: 停權帳號 申請復帳方式。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 為IFCN國際事實查核聯盟合作夥伴, 為台灣打擊錯誤訊息。 滑坡謬誤 (Slippery slope) 是一種非形式謬誤,使用連串的因果推論,卻誇大了每個環節的因果強度,而得到不合理的結論。 LGBT人物列表 世界會因為不同的崎見而多樣化, 卻會因為歧視而步向對立。 美研究壓倒性共識:同性戀家庭與異性戀養育的子女並無差異, 發明癌症試紙的同志男孩 [分享]Asrock 939Dual-SATA2 與 BBA X800XL 相容性問題!! 使用 Microsoft TweakUI 關閉 Autorun.inf 死雞 11 SMART BAD 請注意 手上有 死雞 12 的朋友請注意!! 屎雞 韌體更新!! 上映中 Barracuda 7200.12 Firmware Update "CC3E" Amazfit 米動手錶青春版 錶面更換步驟 & 錶面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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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istered User
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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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紀輕輕叫得愛滋
年輕人好無知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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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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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會到處跟人發生關係嗎? 你不會 你覺得你中槍的機會有多大? 我先對號入座^^ 不過我不是要戰 蓄意(拿針頭插人)/(拿刀捅人) 非蓄意(輸血)/(被車撞死) 遇到想用愛滋針頭殺人的人/拿刀殺人的人 人無法控制自己遇到的人是不是想害人 因為輸血中獎/因為車禍意外死亡 意外也不是你能控制 你能控制的就是你自己 不去做危險的性行為/不飆車安全駕駛 中獎/意外事故死亡機率 相對變小 有點離題了 所以在你的認為下 這些你所認定的以中獎的危險族群的人 就應該被剝奪生存權利嗎? 或是生命的尊嚴? 此文章於 2010-11-10 11:40 PM 被 allenroy041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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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6 您的住址: On Chip
文章: 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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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從頭到尾都只想說 : 應該要有一些規範來保護 "正常人", 例如 : 至少要通知父母+配偶, 要是你認為通知至親的人也是錯誤, 那我輸了就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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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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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完新的一些回應,我有一些想法
以下是針對愛滋病患者,其他重大傳染病不是我要講的 1.認為應該要告知直系血親,尤其是未成年者應該要告知父母 基本上我也傾向這樣的做法,但是仍然有如何告知?誰來告知?怎麼樣告知才不會出現歧視的問題(親屬也可能是歧視者) 我覺得以上那些問題我自己沒答案,但也是應該要考慮的點,不是光告知就好,病患也應該考慮他的想法 在沒有更好的做法之前,恕我還是認為,關於得病的資訊,應僅限主管機關 2.認為應該要廣為公布姓名 這點不但是違法,而且我自己也反對,理由樓上很多朋友都說過,不再重述 但是我覺得認為要公布的朋友,似乎也將得愛滋病,當成是一種罪,甚至是罪惡 關於這點我是覺得,得愛滋只是結果,如果真要認為這些人是犯罪,說真的,得愛滋照各位的邏輯早就是一種接近死刑的懲罰了,我認為,實在不必要多加上公布姓名這樣的懲罰 此文章於 2010-11-10 11:51 PM 被 MichaelLe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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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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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不就是個活生生的案例? 檢察官都還沒陳述 法官就直接判刑 所以政策才要制定保密 一項政策不是權位最高的人說的算 政策的建議與制定 需要經過許多專家學者的研究 來證實有必要這樣制定 才能有依據 才能認為是必須如此 我想許多人擔心的 這些專家也不是草包不食人間煙火 但為何還如此建議與制定 就是因為一些比例原則 他們不能做到大家都高興 只能選擇盡量平衡吧 所以我才會說 如果希望能有更完善的保護 一些態度是需要稍微轉變 當哪天有人研究跑統計出來 證實台灣有七十 八十百分比的人不會歧視愛滋病患者 愛滋病患者自身的尊嚴以及其他人對愛滋病患者的看法 相互的顯著性不高 那就會有愛滋病患者公開化的管制 以及相關的法條出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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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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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別太激動 這些問題本來就該被拿出來討論 你沒有輸甚麼 因為你的看法也是我曾有的看法 我剛剛在打文章比你慢一點 所以你大概沒看到 一項政策不是權位最高的人說的算 政策的建議與制定 需要經過許多專家學者的研究 來證實有必要這樣制定 才能有依據 才能認為是必須如此 我想許多人擔心的 這些專家也不是草包不食人間煙火 但為何還如此建議與制定 就是因為一些比例原則 他們不能做到大家都高興 只能選擇盡量平衡吧 所以我才會說 如果希望能有更完善的保護 一些態度是需要稍微轉變 當哪天有人研究跑統計出來 證實台灣有七十 八十百分比的人不會歧視愛滋病患者 愛滋病患者自身的尊嚴以及其他人對愛滋病患者的看法 相互的顯著性不高 那就會有愛滋病患者公開化的管制 以及相關的法條出現 如果我的言詞有讓你不高興 我予你道歉 也許剛開始本篇出來 我看許多我不認同的言論 我可能有些激動 我也向這些人道歉 我自己也想了一下 其實我做太多過激的言論 對這些人^^ 也不會有太大的幫助 不強求別人能完全包容這些人 但只求能給予依些最基本的尊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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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6 您的住址: On Chip
文章: 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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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覺得不是歧視, 而是 "害怕" 居多, 害怕被他感染呀 (我都知道感染途徑是平常狀況下發生機率蠻低的, 但還是有可能). 會有點擔心是正常的, 就類似住到凶宅, 靠人又不是我殺的, 但你要我住進去我還是會毛毛的... 保護自己是生物本能, 我相信大家都知道愛滋感染的途徑, 但多少會有顧忌(至少我會), 就好比我舉凶宅的例子, 你總不能說害怕住進凶宅(等同於對感染者有點顧忌)就是 "無知" 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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