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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現在才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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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1,204
道原版銀英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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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21-01-05, 11:47 PM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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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J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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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17
文章: 44
引用:
作者人生現在才開始
道原版銀英傳...

居家隔離的亂跑被抓到=搞獨裁

這種邏輯真4好棒棒
 
舊 2021-01-06, 12:19 AM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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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6
引用:
作者Dz6810
又有人在自己畫靶自己打,
我可能是本站立場最左的人,
完全認同為了群體利益可以犧牲個人權利,
但是要依法與光明正大.
像老共公然搞健康碼, 帶原者地圖等,
這是成功防範疫情的利器, 績效顯著, 為什麼要反對?
但臺灣想搞卻不正大光明搞,
那個什麼衛福部"居家隔離及居家檢疫對象應遵守及注意事項-公告.pdf",
這是給隔離及居家檢疫者的行為規範文件, 與授權政府搞天網沒個屁關係,
而所依據法條"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及第58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5條。", 全部都是違規者的罰則, 與授權政府搞天網也沒個屁關係.
政府大可像大陸與南韓一樣, 公開宣告防疫對像必需戴手機, 戴電子腳繚, 會被監視器識別追蹤,...等等, 讓被管制者死了違規的心, 真正促進防疫,
實際上政府卻是在抓到幾十個違規者之後, 還繼續否定有天網存在, 甚至宣告沒有追縱手機,
這種宣告...

為批而批,為反而反。今天如果有人偷溜沒被抓到,且造成傳染破口。相信你一定又是另一個嘴臉攻擊政府沒抓到人,是吧?
舊 2021-01-06, 02:47 AM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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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6
引用:
作者LDSKING
公告事項跟法條你傻傻分不清楚還能廢話一堆

法條都不看也在跟人廢話一堆。

第 53 條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指揮官基於防疫之必要,得指示中央主
管機關彈性調整第三十九條、第四十四條及第五十條之處置措施。
前項期間,各級政府機關得依指揮官之指示,指定或徵用公、私立醫療機
構或公共場所,設立檢疫或隔離場所,並得徵調相關人員協助防治工作;
必要時,得協調國防部指定國軍醫院支援。對於因指定、徵用、徵調或接
受隔離檢疫者所受之損失,給予相當之補償。
前項指定、徵用、徵調、接受隔離檢疫之作業程序、補償方式及其他應遵
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也就是檢疫作業程序,中央主管機關就可以直接指定,這是法律授權的。
舊 2021-01-06, 02:59 AM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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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6
引用:
作者捕蚊燈
對某些人來說,這些沒有法源依據監控人民的行為,
是對人民好、國家好,你有質疑代表你是中共同路人!!
咦??? 不鳥法源依據的行為不就共產黨現在的招數!!
到底誰才是中共同路人??? 搞得我好混亂???

法律都規定政府可以指定檢疫作業程序,你唯一可以質疑的就是這項程序有沒有違憲。

誰在跟你沒法源依據?以為話說比較大聲就比較厲害?

SARS 時就有人質疑強制隔離有沒有違憲啦!但大法官釋憲,這是為了公眾利益,所以不違憲。

麻煩去申請釋憲,來看看誰會被打臉。
舊 2021-01-06, 03:02 AM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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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6
每次看到一些舔共小五毛,只要政府做一些事就在那邊獨裁、沒人權、和對岸比專制....鬼扯一堆。

什麼是民主?

民主就是政府可以監視人民(憲法、法律的限制之下);人民也可以監視政府。

問題是某大國只做到一半,這才叫專制獨裁。
舊 2021-01-06, 03:10 AM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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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50
引用:
作者人生現在才開始
道原版銀英傳...


我另一串就暗示依靠享樂主義來取悅某一類的市民~ 這原理其實超簡單的.
舊 2021-01-06, 06:50 AM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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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離線中  
BJ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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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17
文章: 44
引用:
作者Earstorm-5
煽情的政府來自於喜歡煽情的民眾, 造就了這一切. (因為很合他們口味, 後果大家承擔)
引用:
作者Earstorm-5
我另一串就暗示依靠享樂主義來取悅某一類的市民~ 這原理其實超簡單的.
就跟以前某市長開支票說

發呆財 摸舔輪 迪土尼 F1塞車 挖黑金

實在4超簡單的

此文章於 2021-01-06 07:55 AM 被 BJ4 編輯.
舊 2021-01-06, 07:53 AM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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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J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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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17
文章: 44
引用:
作者Dz6810
又有人在自己畫靶自己打,
我可能是本站立場最左的人,
完全認同為了群體利益可以犧牲個人權利,
但是要依法與光明正大.
像老共公然搞健康碼, 帶原者地圖等,
這是成功防範疫情的利器, 績效顯著, 為什麼要反對?


但臺灣想搞卻不正大光明搞,
那個什麼衛福部"居家隔離及居家檢疫對象應遵守及注意事項-公告.pdf",
這是給隔離及居家檢疫者的行為規範文件, 與授權政府搞天網沒個屁關係,
而所依據法條"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及第58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5條。", 全部都是違規者的罰則, 與授權政府搞天網也沒個屁關係.
政府大可像大陸與南韓一樣, 公開宣告防疫對像必需戴手機, 戴電子腳繚, 會被監視器識別追蹤,...等等, 讓被管制者死了違規的心, 真正促進防疫,
實際上政府卻是在抓到幾十個違規者之後, 還繼續否定有天網存在, 甚至宣告沒有追縱手機,
這種宣告...
本土沒有帶原者 有也被抓去隔離了 怎麼做帶原者地圖?
健康碼?現在在街上跑得幾乎都是沒帶原的 搞什麼健康碼?

你說老共好棒棒

你忘了武漢肺炎初期大排查 孙春兰要求抓好源头防控 要求不落一户不漏一人
每一戶每一人體溫過高全都抓到方艙

安捏真是好棒棒 你怎麼當時沒在中國?
這是成功防範疫情的利器, 績效顯著, 為什麼要反對?

超級強國再怎麼績效顯著 有比當前的台灣顯著?
要考試90分的去學60分的? 智商?

此文章於 2021-01-06 08:10 AM 被 BJ4 編輯.
舊 2021-01-06, 08:02 AM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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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86的是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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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6
文章: 27
引用:
作者Eric999
「天網」正名「電子圍籬2.0」

我原本以為不就是 手機定位系統而已
台北一個把手機放在家中 出去唱歌的被抓到
是因為 在包廂太吵

難道已經全民監控了???
人臉辨識 在台灣早就已經進行式?

其實如果要改名,改成「守護台灣價值2.0」可能更符合當前政治正確。
舊 2021-01-06, 08:03 AM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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