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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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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開台南西門路, 這種三寶就一堆, 還有假動作發現來不及又急煞的, 因為我不閃他.
西門路那麼窄, 我閃那位要衝出來的騎士就一定會衝突到內側車道的汽車, 機車事後揚長而去. 機車一動我就閃大燈了, 會不會反而被告說我閃大燈害他看不清楚啊? ![]() 人命不是最重要, 特別是違規者的命, 事後怎麼有條理的處理, 把自己置於比較好的處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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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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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通常三個車道的外側是給汽車停車用的 中線是給汽車臨停用的 內線是專給汽車通行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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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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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問題是台灣有一堆害死機車騎士 的規定跟規劃 照著規定走風險比較大 況且一堆禁行機車,外側車道上公車停靠家違停還有右轉慢行車 走內側車道半小時可以到的路程,在外側車道一切照規定 可能要1個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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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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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只騎20就是大幅低於這邊50的速限 反而造成後方車輛要變換車道去超車提高風險 這邊並沒有慢車道規劃 除了有明文規定速限40的公車外 所有車輛應該要依速限前進或與周圍同速 加油站方應該看狀況派人引導出站車輛 反正他們的工讀生們也常常是坐在那邊聊天 此文章於 2016-04-18 09:08 AM 被 orea200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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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6
文章: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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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工讀生也要賠錢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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