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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新竹市
文章: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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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發生預期之外的結果也很正常 ... 這是開槍 ... 不是生日蠟燭點火 ![]() 活不活該 ... 公道自在人心 這種的會湊在一起 ~ 我是覺得很可悲啦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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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要嫁,第一靠臉,第二靠個性好,第三靠你們家有錢,第四靠運氣 也就是說有點姿色但個性不好的還不用擔心,個性不好長的普通但家裡有錢的也還有希望,其他就看著辦,碰碰運氣吧 男生要娶,第一靠錢,第二靠臉,第三靠嘴,第四靠運氣 有錢的公子哥&帥哥身邊身邊總不乏正妹,這是事實,顯而易見嘴巴甜會哄妹的,行情不會太差,再來也沒了啦,碰運氣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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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Alantic Ocean
文章: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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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小看16歲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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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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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上壞朋友, 你要怎麼說? 住賓拉登隔壁的何其無辜呢? 如果你還知道是賓拉登!
上車一定是做過決定, 所以不要怪罪於運氣, 也沒資格要國賠, 你都知道才做的. 難道要說其實我不認識他, 是莫名其妙坐進來副駕駛座, 大腦沒思考就同行了~ 無法爭論事前不曉得要不要做壞事情, 但一定不能說對對方根本就不認識. 既然上了賊船, 被流彈掃到也真的很難避免, 人家又不是特挑你來開槍, 想找麻煩? 我倒是希望這案件可以讓日後人們慎選對象也把壞人孤立出來, 而不是濫用同理心. 這就像知道對方會酒駕依然上車, 只是不曉得什麼時候會出事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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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Red Planet
文章: 4,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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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知道是贓車,你早就停下來接受檢查,哪還會衝撞警察,你也幫幫忙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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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war is crates by fear and ga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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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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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在美國讀書時
有個老師跟我們講一件事 發生在學校附近的BOA 美國銀行 有歹徒搶銀行 警察來後 警察跟歹徒駁火 結果有兩個平民中彈身亡 最後LA警察局長開記者會時 被問到是否開槍過當 警察局長就鬼打牆般地說"可是我們打死歹徒" 講到這裡 在台灣的我們 常常覺得警察像小孬孬 我覺得這正是台灣的民粹 不開槍罵 開槍打死人也罵 我贊成只要停車臨檢衝撞員警的 其實全車都打死我也沒意見 一次兩次後 你覺得有幾個駕駛敢嘗試衝撞員警或駕車拒檢 就像法家說的 嚴刑峻法像高山 你會踢路邊的小石頭 但你不會想踢高山 正是這個道理 跟大家分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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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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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錯, 而且衝撞警察的時候在場吧? 有時候說得難聽點, 你要不要出力幫忙制止? 這世界上很難完全是非黑白, 哪個比例高一點, 那個社會就會往某種類型偏向一點. 我不能說無公權力的人如果出手是對還是錯. 但我不希望反而去壓迫有公權力可出手的那些人, 他們是最後的防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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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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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說得好! 我也說, 家裡的地總是有人來停, 因為連著馬路(1/3 VS 2/3我的) 畫線, 無效. 擺放輕型障礙物, 無效. 我直接放水泥條只是漆成黃色如塑膠棒. 直到現在只修補過一次, 從此沒人來停. 過當? 讓人家車子受損? 你不亂來就不會受損了. 除非水泥條有生命跑去撞你 =.= 也是有農夫來告過, 直接轟回去, 也不賠錢農具. 也是有貨車司機來講, 照樣轟回去. 況且以上例子可看出, 會來違規的都是固定那幾個. 怎麼沒有不熟的人誤判來撞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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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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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認為,警察打死非衝撞得嫌犯確有過當之處,畢竟是副駕。
但如果判決為此警察過當而須負擔刑責和罰則,卻又不公,因為是執行勤務所致,警察開槍是對事不是對人。 我認為最好是擬定一個補償法案,金額訂定一個上限,依罪行比例遞減死亡的補償。 且主嫌或共犯(依此例就是駕駛)應要負擔此法案的全部補償(依判決),直接扣押變賣其財產,如果沒有在依法案編制補償金額給予補償(有上限),且主嫌和共犯仍必須償還補償的金額給與國家。 另外,那個死亡的副駕也算在共犯內。 年少輕狂,也要懂得輕重,超越法律的界線,隨時要付出代價,交友不慎不是藉口,物以類聚才是真的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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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14
文章: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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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就老美FBI的研究,就算是SWAT所屬警官 在遇到突發狀況下快速拔槍第一發命中率也只有7% 所以為了命中率都要求不管怎樣一次都要開兩槍 手槍這種東西不管怎樣準度都很差的 如果不擺出正確的射擊姿勢只能靠手腕仰制後座力 打靶打的再多對快速拔槍的命中率一點幫助都沒有 對手槍要求精確性的結果就是像運動射擊比賽那樣才行 問題是實戰誰有那個時間讓你慢慢瞄 當然台灣警察一年只能練靶50發實在是少的離譜 但是就新聞報的這些突發狀況來說多練靶其實帶來的益處不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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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Alantic Ocean
文章: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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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我看台灣警察實在是有夠孬,
不是本來就孬而是被冥袋和鯛民搞到孬的, 之前看影片…在大庭廣眾之下, 警察拿槍出來比了…那些流氓還越嗆越大聲, 對空鳴槍…嗯…根本沒屁用…多打幾槍後才縮了一點點, 應該直接對著腳噴下去…就乖乖的趴地上了啊, 台灣醫療那麼方便…我很樂意拿稅金去補這種爛人的腳啊, 一次兩次…我就不信警察的威信回不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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