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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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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查判決書似乎不是20萬起跳,況且還有緩刑,有些判得更輕
例如xxx犯著作權法第九十一條第三項,50萬只罰18萬還可緩刑 (第三項是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之侵害著作財產權罪, 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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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 PCDVD認證賣家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您的住址: ZOO
文章: 4,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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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查的最新的四月底的判決,也是相同的原告公司.
被告的是自行到國外進口原告公司的商品,然後拿原告公司的產品圖(三張)來販售,商品也有賣出過. (其實真的很容易中,因為原告公司的商品圖,跟國外原廠的商品圖片是相同的,原告公司很聰明,只在背景再加上一些圖樣) 這樣正常的人會以為這是原廠的圖,所以沒問題. 後來判決的結果是被告 刑事:判拘役50日,易科罰金,以一日1000算.(這原告公司我看過的案例,幾乎都是40日或50日然後可以易科罰金,以一日1000計). 民事:原告公司求償30幾萬,判決結果是6萬元. 希望我的情形會比較好,必竟是商品也是跟對原告進貨,且並無獲利賣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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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在當下,享受當下,就算當下是痛苦 你是自由的,能剝奪你的自由只有自己 只要知道為何而戰,就沒什麼不能忍受 最大的敵人往往不是別人,而是你自己 找尋自己心中的天使,是我一生的課題 會生氣,是因為心裡有不足的地方造成 手把青秧插滿田,低頭便見水中天;六根清淨方為道,退步原來是向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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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3
文章: 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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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可以當參考,但是每個法官心證不一,不要就當作是一個確定的標準
如果不怕背前科那就簡單了 因為最重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應該都可以申請簡易判決,簡易判決就是一定可以易科罰金不會抓去關 大概抓一下會被判幾個月,假設一般是3個月90天是9萬,問對方願不願意用這個數字和解 對方不要的話再慢慢談,反正不會關就跟他拖跟他耗,比誰氣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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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太陽系
文章: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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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你查到那個判決
不過18萬可能是民事賠給著作權人 或是判要關6個月易科的罰金 九十一條第三項的意思是法官如果判有罪可以2選1 1.被告去關6個月∼5年 2.被告去關6個月∼5年+50萬∼500萬罰金(繳國庫) 如果判罰金又低於50萬,法官自己就先違法判決了...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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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DVD站長:擋廣吿的後果就是導致免費網站無以為繼! 在你享受自由網路的同時 自私的行為只會扼殺這個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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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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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了解你的意思了
那是不是如果判有罪 最少要關6個月(不能比6個月少) 6個月易科罰金約18萬 這樣是不是可以用18萬去和對方談和解 對方如果不要還可以再賭一下是否有緩刑 不過虎大查到的那個判拘役50日是哪一條阿 引用:
此文章於 2015-05-14 11:27 PM 被 nxxk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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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 」
文章: 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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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樣原告公司似乎早有意圖誘導得成分的感覺... 如果就這部分提出質疑與資料並讓法官參考,或許能增加樓主這邊無罪判決得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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ぶ(∀゚ )人(゚∀゚ ![]() ![]() ![]() ![]() (↑一個因為疫情影響導致工作超閒不知做啥好的傢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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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一個不知名的小地方
文章: 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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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不上忙
但希望虎大平安度過此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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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4 您的住址: 新莊
文章: 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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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虎大能度過難關...
標記關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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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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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其實前科並不會怎樣,私人公司是沒辦法查詢你的前科的。也不能叫你提供所謂的「良名證」證明你無前科,這是違法的。 所以沒必要為一個前科怕成這樣,很多政治人物身上都有一堆前科,還不是照樣吃香喝辣?(例如那個邱香蕉) 所謂前科主要是給法官當判決參考的,不是給人用來證明他適不適任某項工作的。 再者拘役、罰金、緩刑及易科罰金、服社會勞動是不會有前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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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5 您的住址: 酒無多少醉為期
文章: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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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這種事, 是我的話恐怕, 睡也睡不好了....
沒什麼幫助, 個人遇過的真實案例, 當初任職某電腦排版硬體公司時遇到的.... 某家設計公司收到一片圖庫光碟, 他就很不客氣的用了, 結果不久就有人告他智慧財產權, 著作權之類的, 這還是十幾年前的事了, 那陣子去他公司維修電腦, 就一直跟我訴苦, 後來怎麼也不知道... 虎大這種情形, 要是換成我, 也會上當.... ![]() 此文章於 2015-05-15 07:38 AM 被 mount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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