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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762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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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76202023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291
[宣導案例] 薪水全交 法官同情違約老公

全文照po, 因為太慘了, 引為警戒

http://tw.news.yahoo.com/%E8%96%AA%...-181800079.html

薪水全交 法官同情違約老公
作者: 記者高宛瑜╱新竹市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2年4月9日 上午2:18..

江姓女子與在竹科工作的丈夫訂婚前協議,月薪須全數給她,婚後她認為丈夫違反協議訴請離婚;丈夫開庭表示,為省錢騎車上班、消夜只喝十元豆漿,結婚三年已給妻子三百多萬,法官認為妻子要求不合理,駁回離婚請求。

江女和丈夫結婚三年多,但婚後三個月就分房,一年半前分居。江女表示,依婚前協議,丈夫必須將工作所得「全數」給她,再由她給丈夫零用錢,同時還要做家事。

但丈夫婚後違約,交給她的是「用剩」的月薪,每次金額不同還常遲交,公司有分紅,他也都留在身邊;平日也不幫忙家務,只會陪她和前夫生的小孩打電動,兩人幾乎天天口角,已不存在任何的夫妻情分。

丈夫開庭時說,他月薪約六萬,扣除基本開銷、社交應酬、修車等費用,每月拿五萬給妻子,妻子仍認為不夠;他一天伙食費一百五十元,「但出去外面隨便吃都要一百元」,有時加班想喝咖啡提神都不敢。

為遵守約定,油價高漲他改騎機車上班,否則光一個月油費六千元,加上四千五百元的伙食費,一萬元就沒了;結婚至今他轉給妻子的存款、月薪和分紅有三百多萬元,去年他還買屋,準備帶妻子和孩子入住,想要挽回婚姻。

法官調查,兩人婚後第三天就因「錢」爭執,江寫信給妻子說明花費用途,妻子卻指他給錢,心不甘情不願,「我們離婚好了,省得麻煩」、「你這麼在意油錢的話,那就不要把錢轉給我,我不想跟你在一起了」。

法官認為,婚前協議目的在「維繫婚姻」,並非在維持「交易秩序」,妻子堅持依婚前協議一字一句,卻忽略婚姻本質在於互信、互諒,拒絕與丈夫溝通,也不願嘗試理解丈夫的需求和感受,駁回她的離婚訴訟。
     
      
舊 2012-04-09, 09:28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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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76202023離線中  
鋼蛋3
Advance Member
 
鋼蛋3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442
可憐,都願意幫人家養小孩了,還落得如此下場.....怎一個慘字了得
說實在的,這樣子還不離,我也佩服那男的

不婚教簡章熱賣中,一份1000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可以吃嗎????
舊 2012-04-09, 09:33 A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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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蛋3離線中  
shadow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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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10
文章: 201
說實在,這種男人死好,法官也很為難,救也不是,不救也不是~~~
舊 2012-04-09, 09:35 A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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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dow2010離線中  
luym0001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393
慘...
不知當初哪來的衝動結婚的
舊 2012-04-09, 09:37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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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ym0001離線中  
無敵大帥哥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1
文章: 96
發簡章了.....
舊 2012-04-09, 09:37 A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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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敵大帥哥離線中  
又可以註冊了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0
竹科宅男不都是這副樣子嗎?
舊 2012-04-09, 09:37 A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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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可以註冊了離線中  
滄桑悠無愁
Golden Member
 
滄桑悠無愁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Hsin-Chu / Chung-Li
文章: 3,543
死法官, 為什麼不讓那個男的解脫, 該男的好只適合用在對的女生身上, 而不是新聞中那個病態女...
__________________
指揮所:陣地準備好報告!

舊 2012-04-09, 09:38 A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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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桑悠無愁離線中  
Dragon cat
*停權中*
 
Dragon ca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2,983
這樣也要娶....
月薪6萬會找不到別人嗎?
還是工程師真的有想像的那麼宅?

法官若判離婚,還是也要付一點生活費,沒離婚付更多

前女友曾說以後要賺多點錢給她花...
聽到這句我就有點縮了...還娶.....

此文章於 2012-04-09 09:43 AM 被 Dragon cat 編輯.
舊 2012-04-09, 09:39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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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gon cat離線中  
yoba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1
文章: 285
引用:
作者B76202023
全文照po, 因為太慘了, 引為警戒

http://tw.news.yahoo.com/%E8%96%AA%...-181800079.html

薪水全交 法官同情違約老公
作者: 記者高宛瑜╱新竹市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2年4月9日 上午2:18..

江姓女子與在竹科工作的丈夫訂婚前協議,月薪須全數給她,婚後她認為丈夫違反協議訴請離婚;丈夫開庭表示,為省錢騎車上班、消夜只喝十元豆漿,結婚三年已給妻子三百多萬,法官認為妻子要求不合理,駁回離婚請求。

江女和丈夫結婚三年多,但婚後三個月就分房,一年半前分居。江女表示,依婚前協議,丈夫必須將工作所得「全數」給她,再由她給丈夫零用錢,同時還要做家事。

但丈夫婚後違約,交給她的是「用剩」的月薪,每次金額不同還常遲交,公司有分紅,他也都留在身邊;平日也不幫...

男方應該棄甲(保)遣逃..才有重見天日的一天
要不這輩子怎麼過?
__________________

里共蝦密?
舊 2012-04-09, 09:40 A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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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ba離線中  
新竹的鼠人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新竹,Taiwan
文章: 541
月薪六萬, 只給用剩的薪資
分紅又放自己身邊
三年又可以給妻子三百多萬工作所得?
我數學不好....
舊 2012-04-09, 09:41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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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的鼠人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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