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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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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
http://www.thesosblogger.com/2012/01/sopa.html 阻止SOPA!讓更多人知道法案的禍害! [2012年1月19日更新:維基的一日抗議行動完成。抗議行動開始後,最少已經有8位美國議員改變立場反對SOPA,再一次證明了網民團結的威力。] 當你看到這篇文章的時候,維基百科的英文網頁應該已經開始了暫停服務一天抗議SOPA的行動。神奇的是,SOPA這條會影響全球網民的超級惡法在中文媒體上竟然甚少被報導。希望維基以及其它科技公司的抗議行動可以開始喚醒大家的關注。 隨時消滅網站的超級惡法 SOPA,全名是「Stop Online Piracy Act」(禁止網絡盜版法案),是一條現時正在美國審議的法案。名字說得好聽,但實際上SOPA容許大型媒體在「未審先判」的情況下強行拿下任何他們認為有問題的網站。嚴重影響網上世界的運作。我們每天使用的搜尋引擎、社交網站、以及所有創新的科技公司都有可能因為SOPA而出現問題。 現時公開反對SOPA的人包括: ●Yahoo! ●YouTube ●維基百科 ●AOL ●eBay ●Mozilla ●無國界記者 ●人權觀察組織 ●以及無數其它關心資訊自由流通的組織和人士 支持SOPA的人?想也知道是唱片公司、娛樂公司、大藥廠,以及其它既得利益者: ●迪士尼 ●SONY ●華納 ●EMI ●環球唱片 ●ESPN ●Nike ●Reebok ●Pfizer ●Visa ●MasterCard ●News Corporation ●以及其它對網絡世界毫無認識的既得利益者 本來任天堂和Electronic Arts也在支持名單上。不過現在他們選擇躲在一角不站出來。 由於擁有大量傳統媒體的News Corporation也在支持者之列,所以如果你看到有些新聞告訴你SOPA是「無害」的話也無須感到驚訝。因為傳統媒體在SOPA上是既得利益者。 為什麼SOPA完全沒有必要 現時,美國已經有千禧年數位著作權(Digital Millennium Copyright Act, DMCA)。任何人都可以透過DMCA法案要求網絡服務提供者把侵犯版權的檔案拿下。例如大家在YouTube有時會看到被刪除的侵權影片,這就是DMCA的影響。重點是,DMCA設有「安全港條款」(safe harbor provision)條款保障了網絡服務提供者(以上述的情況就是 YouTube)不會受用家上載的內容影響。 可是,SOPA並不保障網絡服務提供者,也就是說在SOPA的世界,只要有一個用家上載了侵權影片,整個 YouTube.com 都可以受影響! 網頁寄存服務商GoDaddy被杯葛 團長會留意到這條法案的原因是因為SOS BLOG的網頁寄存服務商GoDaddy。全球最大的網頁寄存服務商之一GoDaddy作為網絡世界的一份子,竟然表態支持SOPA!結果在社交網站上引發暴動。大量網主把網頁從GoDaddy的伺服器轉移至其它伺服器。結果GoDaddy終於撤回支持。如果GoDaddy沒有撤回支持,相信SOS BLOG又要換地方了..... 這件事證明了只要網民齊心協力,可以對個別企業做成極大壓力! 全面抗議 2012年1月18日,維基百科連同WordPress, TwitPic, Mozilla, Reddit 等組織將會同時暫停服務一天抗議SOPA。Google正考慮在首頁上抗議。(更新:Google已經在首頁上抗議)如果這些組織都對法案表示憂心,那麼很明顯我們也應該感到擔憂。極度依賴網上世界的動漫界更加應該要反對這條法案。 要留意的是這些組織除了反對SOPA,也同時反對相似的法案(PROTECT IP Act, PIPA)。不過由於方便起見,人們大多只說反SOPA。 向美國國務院投訴 這條畢竟是美國法案。在海外的我們可以做什麼?有!立即簽署向美國國務院投訴!美國國務院經常向其它國家施壓阻止他們禁制網絡言論自由。今次由美國共和黨議員提出的SOPA明顯是禁制網絡言論自由的法案。事實上,美國總統奧巴馬已經發聲明表明不支持法案。 重要連結: 立即簽署向美國國務院投訴 Google反SOPA網頁 關於SOPA的伸延閱讀: gizmodo:What is SOPA? 維基百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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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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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反對該法案,好像也使不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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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Nov 1999 您的住址: Arlington, Texas
文章: 6,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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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現在就怕咱們的政府有樣學樣,要是他們跟著推出類似的法䅁,我們就要知道該怎麼抗爭、該怎麼向立委施壓,逼迫他們將法䅁給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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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PC: AMD Athlon64 3500+ S939 2200mhz Corsair DDR500 512MB*2 Abit AV8 K8T800 Pro Hitachi HDS72251 6VLAT80 SCSI Disk Device 160GB/8MB Buffer Pioneer DVD-RW DVR-110D LITE-ON LTR-52327S USB2.0 CD-RW PNY Verto GeForce 6800 GT 256MB Linksys Wireless-G PCI Adapter Creative Sound Blaster Audigy 2 ZS ViewSonic A71f+ ViewSonic VX2025WM Creative Inspire P5800 ASUS A2428PDV Microsoft XBOX 3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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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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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美國確實常常脅迫外國制定一些他們本國都沒有通過的嚴苛法令。 ![]() 不過往好處想,我國制定的法律,能貫徹落實的好像也不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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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東湖
文章: 1,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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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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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台灣區域那麼小,頻寬又貴,不用台灣主機和台灣域名,一點也不痛不癢,還更省錢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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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關閉簽名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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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東湖
文章: 1,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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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在下比較擔心的是 會跟之前智財權有效期由50年變70年一般 弄出個符合WASP財團利益 但是連帝國國內都不敢推 只敢在吾等此種殖民地/次殖民地推的法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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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8,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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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犯法 連誅九族 還可以 未審先判 這種豬腦法案不可能過關的, 都有違憲之虞了吧 ~
網路服務供應商哪個沒提供空間? 哪個不能分享? 以後要放倒競爭對手, 就找個人頭去 它的網頁申請會員 上傳授權軟體/音樂/影片, 馬上就搞死他, 那不天下大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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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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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收入後,我現在很少用盜版的東西了
對我沒差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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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以勤的大腿上
文章: 3,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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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姆大叔什麼法案對阿六國好像都沒用
![]() 人家的山寨產品搞到有旗艦精品店進駐,小米機還請老郭的動物園工廠代工 要行銷全世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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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沒有妳的允許,不能說「愛」, 那麼,至少我可以說「喜歡」。 是的,我喜歡妳 這一回,不請求妳的原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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