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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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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中指蕭責任,北檢調錄影
2011-01-10
新聞速報 / 中央社 台灣大學蕭姓博士生去年底因阻擋救護車,還比出中指,引起社會撻伐。台北地檢署日前分案後,已發函新北市新店消防分隊,調閱案發時影像,釐清被告可能涉及的刑責。 去年底發生在新北市新店區的轎車阻擋救護車事件,當時救護車上有1名待緊急送醫的老婦人。由於老婦人送醫後不治,事發後相關影片被傳上網,車主招致公憤,被網友人肉搜索查出身分。 檢方指出,檢察官初步認定,老婦人被送上救護車前就已無呼吸心跳,蕭姓學生不構成過失致死,但他的行為恐有延誤救護車執行公務、造成消防分隊人員緊急煞車而受傷之虞,可能涉及妨害公務、傷害等罪。 檢方表示,由於警方移送時未檢附影像資料,承辦檢察官分案後立即發函新北市新店消防分隊,調閱行車紀錄器影像資料,釐清事實真相。 --------------------------------------------------------- 大家看法... 檢方有沒有幫中指蕭預設脫罪?! 問站上熟悉刑法/法醫的朋友... 我國現在判定死亡, 是只要沒呼吸心跳就算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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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0 您的住址: 西螺大橋畔
文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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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還以為代發那篇不知道誰寫的聲明以後就沒事了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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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0
文章: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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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法官的判決下來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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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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寥寥幾個回應,就可看出大家對司法的信任在哪裡!
司法有關單位還要睡多久? 悲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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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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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我國的司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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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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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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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失致死→深具悔意→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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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地球上的某個小島
文章: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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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速報 / 中央社
檢方指出,檢察官初步認定,老婦人被送上救護車前就已無呼吸心跳,蕭姓學生不構成過失致死.......................... 咦?中央社?? 比較好奇的是檢察官又不是專業的醫護人員,當時又不在場, 要如何能初步認定老婦人在被送上救護車前就已無呼吸心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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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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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事論事
![]() 檢方:就被告有利及不利之情形一律注意,不加輿論,不受上層左右,偵查獨立之主體。 法官:不偏不倚、不受他人影響或制肘,根據法律判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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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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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想到...警方演戲演的太難看了--"警方移送時未檢附影像資料",
也難怪,副分局長都去關心了,下面也懂得見風轉舵. ![]() 不知道有多少把柄被老頭抓住. 有錢有權玩法....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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