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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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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不用當兵 才知得愛滋 市所疏忽洩密
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0800722,00.html
個人以為得愛滋保密出發點是好 可是說真的 這樣會損害其他人的利益 萬一他得愛滋繼續交女友 女朋友也不知道的話分手繼續交其他男生 這樣對其他無辜者公平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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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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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你認為應該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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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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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公開可以保護自己及其他無辜的人 可是公開的話那個人大概也活不下去了 搞不好會拿針筒到處亂戳人作報復行為 魚與熊掌不可兼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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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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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本人同意
應該是不管任何病歷都不能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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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9 您的住址: 厝漢當然是龜在厝裡
文章: 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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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輸血不小心中標的~~的確很可憐~~~
如果是自已愛玩中標的~~~肛肛好而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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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你努力,都不一定會成功的世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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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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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個案而言,是有灰色空間的
你有什麼理由不讓雙親知道? 對外人當然是絕對保密了 另自已知道有傳染病而從事可能傳染給別人的行為,好像有法可罰,不過應該只是罰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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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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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死刑犯都可以再放回社會了
多個這種愛滋病患潛伏在社會也沒啥好奇怪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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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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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個就是重點 通常人們第一個不會想到 他可能是因為輸血中標 我不認為公開可以保護到感染者 公開被掛上標籤 他連餘生都不用過了 不公開他還可以有尊嚴的過完餘生 故意害人感染 好像是公訴罪 不只是罰錢 大概我們會感覺這樣好像對正常人沒有保障 不過這就跟殺人犯罪一樣 他們臉上不會寫我要殺人 所以你也得等 他真的殺了人了才判他罪 愛滋患者 每個都會用針頭搓人 每個都會再故意去亂搞? 如果沒有他就只是個生病的人 他正常生活 正常復診 公開才能保護我們? 故意傳染愛滋給其他人的人 他不就只是多了一個工具的殺人犯 跟有沒有得到愛滋 好像沒啥關係 不代表有愛滋就會要傳染給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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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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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家人起疑關係會比較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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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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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拿這兩者相比 有些不道德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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