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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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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5
文章: 20
頂新案第二波宣判】唯一有罪 她職務最小刑最重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0151229/763280/
喧騰一時的頂新案,彰化地方法院上月底判決魏應充等6名被告全部無罪,僅剩一名被告頂新製油公司管理課事務員江淑端涉及滅證罪另行宣判,彰化地院判決今天出爐,江淑端依滅證罪,判處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成為頂新案唯一一名判有罪的被告。


彰檢指控,去年10月中前往彰化永靖頂新製油總公司搜索時,江淑端涉嫌把部分檢方要調查的資料搬到自己車上,包括前總經理陳茂嘉等人出差到越南的簽呈、用印單等資料,但當時她否認有湮滅證據用意,辯稱主管指示她整理資料,才把相關文件收起來。

頂新案審理時,江淑端部分另案審理,頂案日前已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彰化地院發言人庭長王義閔指出,頂案中雖然魏應充等6名被告因罪證不足均判無罪,但江淑端在刑事偵查過程中涉及隱匿關係他人的證據,與魏應充等人是否判決有罪是兩回事。(俞泊霖/彰化報導)



我就說了,這幾年台灣變得很中國,連法律也是,因為中國大企業家出問題,肯定都是最低層的人惹得禍,真是越親中,越墮落。
     
      
舊 2015-12-29, 11:46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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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LAW離線中  
YCC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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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3
您的住址: PCDVD
文章: 424
這就跟一般公司一樣,錯的全部底下,上面的全沒錯。

真不知道拿那麼多錢是幹嘛的。
 
舊 2015-12-29, 11:49 A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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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lee75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1
文章: 1,174
說真的
假如不能證明吃下去的毒會傷害身體
那毀謗罪又如何證明言詞會傷害精神名譽?
很多罪其實都不應該成立

此文章於 2015-12-29 11:57 AM 被 whlee75 編輯.
舊 2015-12-29, 11:53 A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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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lee75離線中  
Jose Ch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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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5
您的住址: 関内
文章: 246
沒罪就不是壞事,哪收資料有何不可
舊 2015-12-29, 11:54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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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e Chin離線中  
老兵.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33
上頭的人都沒罪了,那藏的東西叫什麼證據

法官這邏輯真是難懂
舊 2015-12-29, 11:55 A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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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兵.離線中  
LINLAW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5
文章: 20
引用:
作者whlee75
說真的
假如不能證明吃下去的毒會傷害身體
那毀謗罪又如何證明言詞會傷害精神?
很多罪其實都不應該成立



頂x打平了就是贏了,知道嗎?

今天只要這類官司即使和解,他就能收到箝制言論之效。

沒辦法,法律就是這樣玩。

這個時候更說明了,你個草民,你就只能守法,玩法還輪不到你。

不過這樣子,會引起社會反彈,那麼法律我玩不動你,選票可以吧?kmt會死的更慘。

負面情緒需要出口。

此文章於 2015-12-29 11:59 AM 被 LINLAW 編輯.
舊 2015-12-29, 11:57 A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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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蛋3
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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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442
引用:
作者Jose Chin
沒罪就不是壞事,哪收資料有何不可

你把那些資料收了,害失法系統沒辦法證明頂腥的產品是安全健康的

害大老闆再看守所裡面吃好幾個月的免錢飯

這樣還不算惡性重大


念你官階小,還有家庭要養,輕判你四個月得易科罰金

還不快叩首跪泣謝主隆恩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可以吃嗎????
舊 2015-12-29, 12:01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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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蛋3離線中  
whlee75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1
文章: 1,174
引用:
作者LINLAW
頂x打平了就是贏了,知道嗎?

今天只要這類官司即使和解,他就能收到箝制言論之效。

沒辦法,法律就是這樣玩。

這個時候更說明了,你個草民,你就只能守法,玩法還輪不到你。

不過這樣子,會引起社會反彈,那麼法律我玩不動你,選票可以吧?kmt會死的更慘。

負面情緒需要出口。

我是說依這種無法證明就沒罪的狗屁邏輯
很多法律都該廢了
就像誹謗你也無法證明能夠損害精神名譽那樣
舊 2015-12-29, 12:09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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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lee75離線中  
d61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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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3
您的住址: 全台林道
文章: 169
這故事真勵志,啟發我們要更加努力往上爬到更高的位子,免得出事的時候罪最重

引用:
作者whlee75
我是說依這種無法證明就沒罪的狗屁邏輯
很多法律都該廢了
就像誹謗你也無法證明能夠損害精神名譽那樣

那都有醫院鑑定、就醫紀錄,法官靠這個來認定,當然不是你嘴巴說我精神崩潰就算
你說就醫也不能證明是因誹謗而起....那只能說法官信了就信了,至少司法上是這樣
也有可能遇到法官認為就醫跟誹謗事件無關,這部分本來就是看法官心證,你被告不服就是上訴,看看二審另外一個法官是不是也相同見解

總之最後都會有一塊司法官心證的空間,本來就很少有絕對的公式來證明有罪無罪
舊 2015-12-29, 12:27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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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1s離線中  
LINLAW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5
文章: 20
引用:
作者d61s
這故事真勵志,啟發我們要更加努力往上爬到更高的位子,免得出事的時候罪最重


那都有醫院鑑定、就醫紀錄,法官靠這個來認定,當然不是你嘴巴說我精神崩潰就算
你說就醫也不能證明是因誹謗而起....那只能說法官信了就信了,至少司法上是這樣
也有可能遇到法官認為就醫跟誹謗事件無關,這部分本來就是看法官心證,你被告不服就是上訴,看看二審另外一個法官是不是也相同見解

總之最後都會有一塊司法官心證的空間,本來就很少有絕對的公式來證明有罪無罪



不全同意,但是當您到體制內來玩的時候,我是可以掌握變數的,

例如扁案,可以換法官的,

所以太陽花時期,反對者會用可以體制內解決的說法,來反對太陽花,

要是真的進入體制,人民就會發現,對手是球員更是裁判。

這個很糟糕,所以會導致人民不信你,不想跟政府玩體制內,

因為一進體制,一進這個圈套,人民就死定了。

此文章於 2015-12-29 12:38 PM 被 LINLAW 編輯.
舊 2015-12-29, 12:34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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