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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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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大案小辦?里長疑施壓 兒涉猥褻變性騷-這位里長好有pow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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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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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兒子是食髓知味嗎??次數多到被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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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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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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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Hsin-Chu / Chung-Li
文章: 3,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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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檢察官似乎不這麼認為,起訴書上清楚記載,嫌犯對被害人摸臀、襲胸、熊抱,
加上男子的父親明明有公職身分,還涉嫌施壓,影響偵辦方向,最後依強制猥褻罪, 對這名里長的兒子求刑5年。 -- 最後還是要看法官有沒有Gu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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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所:陣地準備好報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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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8
文章: 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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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新北市某里長的兒子 某里? TVBS新聞 都是這樣報的嗎? 最基本的人事時地物 都講不清楚 用影射的 那不如不要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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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Hsin-Chu / Chung-Li
文章: 3,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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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是不想講, 應該是不能講 看蕭中指事件那時的新聞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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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所:陣地準備好報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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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1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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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字來啦!
-------------------------------------- 兒猥褻國中女 里長疑向警施壓 2012-04-10 01:06 中國時報 【唐嘉邦/新北市報導】 三重區六福里長洪順亮之子洪靖傑,於二月十五日晚間,接連在公寓樓梯間、大樓電梯內對二名國中女生強制猥褻。檢察官偵辦後,認為洪順亮涉向承辦員警施壓,導致警方最後僅以性騷擾罪嫌移送,已函請新北市警局督察室、三重警分局介入調查。 十九歲的洪靖傑,目前就讀東華大學二年級,二月十五日晚間九時,尾隨一名穿著運動服的國中女生返家,並在公寓樓梯間將該女壓往牆角,將手伸入女生褲內撫摸,一邊強吻對方還稱:「我愛妳!」 洪男隨後逃離現場,廿分鐘後,他又盯上另一名身著制服的國中女生,假裝與她同住一棟大樓,一起搭乘電梯上樓,女生到達居住樓層正要步出電梯之際,洪男從後強抱對方胸部,並將她拉回電梯繼續撫摸,女生大叫反抗後逃離現場。 事發後,二名女生在家長陪同下到永福派出所報案,洪男的里長父親洪順亮也趕去關切,所長勸說被害家屬私下和解,但遭到拒絕,因此警詢後,洪男被依性騷擾罪嫌移送板橋地檢署偵辦。 偵訊過程中,被害人父親當庭向檢察官表示,警方「大案小辦」,且筆錄前後製作二份,只將第二份送到地檢署。檢察官質疑警方辦案受到里長施壓,使得派出所僅以性騷擾移送,而非刑度較重的強制猥褻罪。 檢方訊問後,將洪男聲押獲准,洪順亮還透過某立委,找上板檢檢察長蔡碧玉,聲稱洪男還是在學學生,最近要準備學校考試,希望能交保,但檢方不予理會。 洪男在偵訊中坦承犯案,表示他因為感情受挫,「不知道當時自己在幹什麼?」檢方認為他涉及強制猥褻,嚴重戕害二名女生身心健康,且其父藉擔任公職之便,還向承辦員警及被害家長施壓,偵結後改依強制猥褻起訴並求刑五年。 對此洪順亮表示,兒子做錯事就該接受法律制裁,他確實有親自到派出所陪同作筆錄,但對法律程序完全不懂,即使警察平時因為有在來往,對他稍微客氣,但絕對沒有向警察施壓,「警察也不可能會聽一個小里長的話。」 三重分局則表示,承辦員警認為洪男是趁人不及抗拒,從後環抱女生,並未達到強制猥褻的程度,非受里長施壓,對於檢方發函要求調查,則回應「還未收到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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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垃圾場
文章: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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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唐嘉邦╱新北市報導】 三重區六福里長洪順亮之子洪靖傑,於二月十五日晚間,接連在公寓樓梯間、大樓電梯內對二名國中女生強制猥褻。檢察官偵辦後,認為洪順亮涉向承辦員警施壓,導致警方最後僅以性騷擾罪嫌移送,已函請新北市警局督察室、三重警分局介入調查。 十九歲的洪靖傑,目前就讀東華大學二年級,二月十五日晚間九時,尾隨一名穿著運動服的國中女生返家,並在公寓樓梯間將該女壓往牆角,將手伸入女生褲內撫摸,一邊強吻對方還稱:「我愛妳!」 洪男隨後逃離現場,廿分鐘後,他又盯上另一名身著制服的國中女生,假裝與她同住一棟大樓,一起搭乘電梯上樓,女生到達居住樓層正要步出電梯之際,洪男從後強抱對方胸部,並將她拉回電梯繼續撫摸,女生大叫反抗後逃離現場。 事發後,二名女生在家長陪同下到永福派出所報案,洪男的里長父親洪順亮也趕去關切,所長勸說被害家屬私下和解,但遭到拒絕,因此警詢後,洪男被依性騷擾罪嫌移送板橋地檢署偵辦。 偵訊過程中,被害人父親當庭向檢察官表示,警方「大案小辦」,且筆錄前後製作二份,只將第二份送到地檢署。檢察官質疑警方辦案受到里長施壓,使得派出所僅以性騷擾移送,而非刑度較重的強制猥褻罪。 檢方訊問後,將洪男聲押獲准,洪順亮還透過某立委,找上板檢檢察長蔡碧玉,聲稱洪男還是在學學生,最近要準備學校考試,希望能交保,但檢方不予理會。 洪男在偵訊中坦承犯案,表示他因為感情受挫,「不知道當時自己在幹什麼?」檢方認為他涉及強制猥褻,嚴重戕害二名女生身心健康,且其父藉擔任公職之便,還向承辦員警及被害家長施壓,偵結後改依強制猥褻起訴並求刑五年。 對此洪順亮表示,兒子做錯事就該接受法律制裁,他確實有親自到派出所陪同作筆錄,但對法律程序完全不懂,即使警察平時因為有在來往,對他稍微客氣,但絕對沒有向警察施壓,「警察也不可能會聽一個小里長的話。」 三重分局則表示,承辦員警認為洪男是趁人不及抗拒,從後環抱女生,並未達到強制猥褻的程度,非受里長施壓,對於檢方發函要求調查,則回應「還未收到公文」。 ------------------------------------------ 洪順亮 http://www.sanchong.ntpc.gov.tw/_fi...SG/45536/D.htm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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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9 您的住址: 腸道深深深幾許
文章: 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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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的簽名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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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情重義重粉味 愛鄉愛土愛查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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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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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長,好大的官威啊!
某立委是那個立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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