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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6
文章: 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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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是假借別首歌曲的片段所湊出來的另一首歌呢?
這是最近聽到F.I.R.在電視上打的歌曲所引發的感想
很抱歉我不曉得歌名為何 就是擷取了電影空中監獄那首"How Do I Live"片段的那一首歌 我是很懷疑該樂團在寫歌前有取得How Do I Live原詞曲版權啦 總覺得這是一種偷吃步的走捷徑方式,想趁機搭順風車走紅 利用已經具熟悉度的歌曲,擷取某一片段,然後衍生出另一首歌 這算創作嗎? 我個人覺得根本是垃圾 數月前任賢齊出的老地方專輯中 也有一首"愛傷了"是取自英文老歌"Love Hurt"片段拼湊而成 記得以前也曾聽過類似情形的歌曲,但歌名不太清楚了 所以大家來討論一下有哪些歌是屬於這類的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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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Dist. Xin-Dian, City New Taipei
文章: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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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認為這也是一種創作的方式,不應該抹滅創作者的用心~ 剛剛想到的 庾澄慶唱的 山頂黑狗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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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can think about it all day long. Nothing will happly. Nothing will happly unless we bring about real actual behavioral change, real actual behavioral action. And when we do that, then the sky is the limi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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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taibei
文章: 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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豬頭皮(朱約信)的歌玩很兇,他的歌詞簿都有寫翻唱自國外哪首歌,版權著名落落長
是垃圾嗎?我覺得很厲害,一首歌也許引用五六個不同地區的音樂集合而成,也花很多工夫(版權)吧 "記憶盒子的文字與音樂驛站" 『自動車ショー歌』是1964年由詞曲作者星野哲郎與叶弦大先生共同創作的一首詼諧作品,主要是描寫一個男子在決定到底要選那部車子當作收藏呢,從Nissan、雪佛萊、王冠、積架、福特、Renault 、Opel一直到 Mazda等等..整首歌曲的主題都是汽車,有馬力強大的引擎,有鋼板厚重的戰車,也有舒適寬敞的名貴汽車,算是一種數來寶型態的歌曲。 當時這首曲目是由演員小林旭先生所演唱,是昭和時期是非常有名的一首曲目。 後來的豬頭皮在他的笑魁唸歌三部曲當中的一首很低俗的歌曲『來放尿』,也是取樣自這首歌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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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1,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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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沒聽過您說的歌曲,我僅就我個人的價值觀來提出我的意見
我覺得~ 您這樣的要求太過牽強~音樂符號也不過就這麼幾個,樂理就那樣,難免會有片段相似的地方... 即使是變奏曲也算是創作,起碼在"變"的部份是創作,更何況只是片段相似,怎能只接指控"擷取"某一片段 就像科學理論,因為某甲引用根據了某乙的理論衍伸出另一個理論時,你不能因此說,某甲就是抄襲就是偷吃步, 畢竟某甲衍伸出的理論雖來自某乙的理論,但兩個理論實在講的不是一個東西,且若得以驗證,卻有其實質的意義與價值! 否則是否建構在牛頓慣性座標的三大運動定律下的其他所有理論,只有牛頓是始祖,其他都是抄襲牛頓是偷吃步,都是垃圾都是屁,請問可以這樣說嗎? 科學也不是從牛頓開始,這麼說牛頓不也只是跟在別人後面的跟屁蟲,抄襲者??他的所有理論就沒有半點來自前人的觀念!? 所有人都是自然界中藐小的存在,卻也都對人類文明功不可沒,即使只是小小的創作,小小的改變,小小的一步也代表著人類文明的一點點進步, 沒有自古所有人類前仆後繼的努力不會有今天的人類文明,即使只是一個農夫種了一背子的田也不知養活了多少人, 即使只是個變奏曲,也表現了完全不同的曲風,讓聽閱人有不同的體會,這樣也不能算做是創作嗎...? 我覺得只要不是依樣畫葫蘆,原封不動的搬出來,不應藐視他人的努力才是... 即使關於音樂作品是否涉及抄襲的定義也沒您要求這麼嚴,就是為了避免扼殺創作的空間~ "假借"這頂帽子時再扣的太大!甚至您批評是"湊"出來的實在不恰當~極盡藐視 要說湊~組曲是最符合這個字的,果真是湊出來的...也沒見人對組曲有什麼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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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沒無聞的無名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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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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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F.I.R那首『天天夜夜』沒版權問題 因為是黎安本人特地為這首唱的... http://anytime.hichannel.hinet.net/...db6bd36e813.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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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6
文章: 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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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上面提到的兩首歌曲都不是片段"相似",而是直接挪用,我的主旨是針對這樣的型態而言 至於您提到的變奏曲或組曲,發帖時我也想到可能會有人拿此來作比較 但是不管A的變奏、混音或A+B+C的組曲,基本上並沒有變更曲目而變成了D 科學家在發表理論時,若是衍生自其它理論,都會有所註明 引用牛頓定律自當沒問題,但若引用了,所以連同牛頓定律都是屬於原創,那就有問題了 個人覺得您把我想要表達的意思無限大延伸了 若照此無限延伸模式,某人將哈利波特更改部份橋段,另外出版了一本亨利波特 那這樣也算是一種創作方式嗎? 我這麼說,應該了解我想表達的重點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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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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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的"不想長大"..........莫札特第40號交響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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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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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創意延伸,很多黑色幽默都是這樣"加料"加出來的啊 但還是精采絕倫! 重點是,本身的可讀性或可聽性佳不佳 FIR的那首歌,也只有那幾句一樣吧 你要說他搭順風車也好,炒新聞也罷 那畢竟是人家的創作 音樂本來就是主觀,你可以覺得她搭的不好,搞的整首歌都亂七八糟 但不能因為他請別人插唱一段,就說這首歌是垃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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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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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很難同意....... 一個小節裡,所用到的音符和另一首曲子完全一樣,我認為就有抄襲的嫌疑了,更何況好幾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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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Vienna
文章: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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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話說 s.h.e.幾乎每張專輯都要惡搞古典音樂 柴可夫斯基的天鵝湖 比柴的波斯市場 不知道下回會是什麼曲子會被惡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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